银星能源(000862):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9:02:00 中财网

原标题:银星能源: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11,835,699股
2、发行价格:6.4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68,458,615.54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61,829,414.14元
5、新增股份前总股本:706,118,997股
6、新增股份后总股本:917,954,696股
7、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0股
8、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 8月 30日
9、调整后 A股每股收益:0.137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11,835,69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9月 8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年 9月 8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1
特别提示 ....................................................................................................................... 6
目 录 ........................................................................................................................... 8
释 义 ......................................................................................................................... 10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11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2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12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2
三、发行时间 .......................................................................................................... 17
四、发行方式 .......................................................................................................... 17
五、发行数量 .......................................................................................................... 17
六、发行价格 .......................................................................................................... 18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8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9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9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20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20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28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30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1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2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3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4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5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 3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7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9
一、发行人 .............................................................................................................. 3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 39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9
四、审计机构 .......................................................................................................... 40
五、验资机构 .......................................................................................................... 40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4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41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41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43
一、备查文件 .......................................................................................................... 43
二、查询地点 .......................................................................................................... 43
三、查询时间 .......................................................................................................... 44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银星 能源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铝集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能源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 告书
公司章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不超过小于或等于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 1-6月
报告期末2023年 6月 30日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及 2023 年 6月 30日
元、万元、亿元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保荐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说明:本公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的情形,此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ing Xia Yin Xing Energy Co.,Ltd
法定代表人韩靖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号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号
邮编750021
发行前注册资本706,118,997元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星能源
股票代码000862.SZ
成立日期1998年 6月 28日
上市日期1998年 9月 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8281734A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新能源产品附件 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修服务;机械加工;其它机电产 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成套;进出口业务;管理咨询、 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房屋、场地、机械设备、汽车的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秘书李正科
联系电话0951-8887882
联系传真0951-8887882
互联网网址https://yxny.chinalco.com.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流程
1、2023年 3月 17日,发行人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3年 4月 7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3、2023年 6月 1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年 6月 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该事项已于 2023年 6月 15日公告。

2、2023年 7月 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 12个月。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7月3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方案相关附件,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83家,证券公司72家,保险机构35家,以及62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共收到31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UBS AG
3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田海林
7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8庄丽
9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10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何慧清
13陈蓓文
14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桉树资本
16溪羽投资
17杭州鋆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8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台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投资者名称
21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深圳碧烁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26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27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9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31北京盈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1日(T日)9:00前以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上名单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承销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宁夏能源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之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3年8月11日上午0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25单《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报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上述投资者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 效报价
11 盈帆花友稳健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72,600
2沙惠明6.702,600
3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7.0030,000
  6.5040,000  
4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313,945不适用
5知行利他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知行利他荣友激进一期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6.072,600
63 - 兴途健辉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沈阳兴 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02,600
7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6.812,600
  6.712,605  
  6.612,610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415,200不适用
9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865,727
1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22,600不适用
1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6.423,000不适用
1210 金锝至诚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92,600
13海南纵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纵贯精 选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45,000
14田海林6.205,200
1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82,695不适用
  6.466,656  
  6.2611,031  
16陈蓓文6.292,600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 效报价
17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23,000
18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 回报资产管理产品6.382,600
19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22,600
20- -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 增益资产管理产品6.382,600
21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资产管理产品6.622,600
2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13,200不适用
  6.399,053  
  6.2220,409  
23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6.502,600不适用
  6.206,370  
24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02,600
25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6.655,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46元/股,发行股数为 211,835,69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元。

公司控股股东宁夏能源以现金方式认购银星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40.3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其持有银星能源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认购股数为85,221,501股(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认购金额为550,530,896.46元。宁夏能源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除控股股东宁夏能源以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上述机构与人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名,符合《注册办法》《承销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85,221,501550,530,896.4636
2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61,919,504399,999,995.84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03,06066,557,767.606
4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8,865,32557,269,999.506
5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7,739,93849,999,999.48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53,56031,999,997.606
7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43,96229,999,994.526
8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4,040,24726,099,995.626
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10沙惠明4,024,76725,999,994.826
11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12- -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 产管理产品4,024,76725,999,994.826
13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14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合计211,835,6991,368,458,615.54-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 8月 11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211,835,699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11,835,699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 8月 9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6.03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46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7.13%,与申购报价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5.79%。

宁夏能源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629,201.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1,829,414.1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拟募集资金总额 139,454.88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费用类别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承销和保荐费用4,905,795.04
律师费707,547.17
申报会计师费358,490.57
股份登记费用199,845.00
印花税340,542.49
发行材料制作费116,981.13
发行费用合计6,629,201.40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3年 8月 16日止,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1,368,458,615.54元缴付中信证券指定的账户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432号)。

2023年 8月 18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433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根据验资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11,835,699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元;截至 2023年 8月 17日止,公司已收到中信证券转付扣除承销费用的募集资金 1,363,258,472.80元(募集资金总额 1,368,458,615.5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含税金额人民币 5,200,142.74元),均以货币出资。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1,368,458,615.5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1,829,414.1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11,835,699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149,993,715.14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 8月 30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85,221,501550,530,896.4636
2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61,919,504399,999,995.84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03,06066,557,767.606
4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8,865,32557,269,999.506
5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7,739,93849,999,999.48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53,56031,999,997.606
7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43,96229,999,994.526
8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4,040,24726,099,995.626
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10沙惠明4,024,76725,999,994.826
11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12- -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 产管理产品4,024,76725,999,994.826
13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14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24,76725,999,994.826
合计211,835,6991,368,458,615.54-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50805051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吉林
注册资本502,5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 520号
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 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 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 污水处理;铁路货物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 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 装卸、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85,221,501
限售期36个月
2、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92LM5C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钟国东
注册资本3329439.2279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号高新大厦 10层 1007室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对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 展以及养老、医疗、健康产业进行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61,919,504
限售期6个月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2,693,496
限售期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0,303,060
限售期6个月
5、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C1QQPU7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 4号 C楼 cws-1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8,865,325
限售期6个月
6、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72479647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湘
注册资本569,264.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管理中心二环西路 220号 云南软件园(高新区产业研发基地)基地 B座第 5楼 524-4-268号
经营范围利用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开展股权、债权投资及管理;受托非金融 类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网 站建设;供应链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数据处理;计算机信 息系统集成及综合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739,938
限售期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953,560
限售期6个月
8、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2130130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碐
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 2801-2809号 5幢 3层 L区 304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策划,企业管理策划,电子、通讯、网络、 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资产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040,247
限售期6个月
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389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出资额2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 8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024,767
限售期6个月
10、沙惠明

名称沙惠明
身份证号4403011958********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获配数量(股)4,024,767
限售期6个月
11、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QFII
法定代表人阎峰
注册资本5,000.00万港币
住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7字楼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4,024,767
限售期6个月
12、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395515075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注册资本357555.68万元人民币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92号亲水商业广场 F16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出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代理其他 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 企业提供企业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企业间资金融通业务; 企业收购与兼并重组;金融投资;资产租赁及相关业务(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4,024,767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宁夏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规定,宁夏能源为发行人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发行人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宁夏能源已对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除宁夏能源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最近一年,宁夏能源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银星能源登载于深交所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宁夏能源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除宁夏能源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
1、宁夏能源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或自筹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发行人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资金池的情形。

2、除宁夏能源外,本次认购的其他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承诺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其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申购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六)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无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如下: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宁夏能源、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及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般法人或其他组织,沙惠明为个人投资者,前述发行对象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资产-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发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需要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需要备案的情形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等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七)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 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文件》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C4类普通投资者
2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4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C4类普通投资者
5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C4类普通投资者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7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8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C5类普通投资者
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0沙惠明C4类普通投资者
11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2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资产管理产品A类专业投资者
13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4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4类普通投资者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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