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002390):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了 《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219,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最高成交价为4.70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4.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262,6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7月14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6,761,395股。公司每五个交 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690,348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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