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002735):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半年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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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0:08:2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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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王子新材: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半年报更新)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股票代码:00273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号王子工业园)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 2023年 8月 2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按照公司截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的总股本212,121,980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3,636,594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9,970.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 | 69,378.24 | 69,135.90 |
2 | 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834.44 | 5,834.44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合计 | 100,212.68 | 99,970.34 |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于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下滑风险
2022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75,069.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90%,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126.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8.04%,受国内经济下行、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出现下滑。2023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8.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8.79%。因外生性冲击平息后下游需求尚处于复苏初期,发行人塑料包装业务客户需求恢复较慢,同时期间费用增长 15.03%,导致公司2023年1-6月净利润总体处于较低水平。未来若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下游市场需求萎缩或出现经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公司业务发展、经营战略等未能有效应对市场竞争且军工科技和薄膜电容等新业务增长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未能按照预期回升,甚至持续下滑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1,143.78万元、65,236.10万元、64,326.57万元、58,500.39万元,分别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 60.73%、59.64%、55.86%、50.83%,占用了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包括富士康、海信、海尔、美的、华星集团等大型电子、家用电器制造企业以及信用等级较高的科研院所、军工企业,客户资信较好,其中军工科技业务板块产品验收及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付款结算周期较长。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已根据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坏账准备。若公司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军工客户付款延缓,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或足额收回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3年6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19,112.17万元,主要系历史上收购中电华瑞、重庆富易达、成都高斯等公司形成。公司需要每年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20-2022年,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于 2022年末对东莞群赞资产组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675.70万元,其他资产组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若上述收购产生商誉的子公司未来出现利润下滑、经营状况恶化等情况,公司可能将面临较大的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1、不能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薄膜电容产品重点布局新能源领域,在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前,通常需经过客户的产品认证或适配过程。尽管宁波新容已向部分新能源客户供货,并与部分知名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处在样品验证过程,若本次募投项目薄膜电容产品在达产并进入客户的认证或适配过程中,因客户生产计划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产品要求等因素影响产生变化,导致公司薄膜电容产品认证或适配无法通过,公司将面临不能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薄膜电容产品的产能消化进度。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报告期内,宁波新容与本次募投扩产方向相关产品的历史收入及薄膜电容扩产项目预测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投预测(满产后)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募投扩产方向合计 | 82,630.00 | 11,433.20 | 7,508.42 | 7,996.03 |
其中:新能源汽车 | 56,000.00 | 3,574.64 | 841.64 | 942.28 |
如上表所示,宁波新容历史上与本次募投相关的产品销售收入与募投预测收入差异较大,主要系历史原因造成产能较低所致。本次薄膜电容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军工等领域形成较大新增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相关产业近年来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产业发展的分析以及自身销售情况确定,产能增加规模充分考虑了下游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但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若国家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格局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市场需求增长缓慢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本次募投产品的客户适配或认证进度较慢甚至失败、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等,而公司不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本次新增产能无法消化或消化较慢,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假设以 2022年度为 T年进行测算,根据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方法、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并结合项目的收入、净利润预测,假设本次发行的两个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在次年初发生,则相关新增折旧摊销额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合计影响测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 T+2 | T+3 | T+4 | T+5 | T+6 | T+7至 T+10 |
折旧
与摊
销 | 本次募投项目
预计新增的固
定资产折旧和
无形资产摊销 | 1,044.41 | 3,433.46 | 5,743.56 | 5,602.89 | 5,462.22 | 5,274.66 |
营业
收入 | 现有业务的营
业收入 | 175,069.05 | 175,069.05 | 175,069.05 | 175,069.05 | 175,069.05 | 175,069.05 |
| 本次募投项目
预计新增的营
业收入 | 33,052.00 | 57,841.00 | 82,630.00 | 82,630.00 | 82,630.00 | 82,630.00 |
| 营业收入合计 | 208,121.05 | 232,910.05 | 257,699.05 | 257,699.05 | 257,699.05 | 257,699.05 |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
的折旧摊销占整体营业
收入合计的比例 | 0.50% | 1.47% | 2.23% | 2.17% | 2.12% | 2.05% | |
以 2022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最高的时间为第四年,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23%,占预计净利润比重为 41.44%,之后各年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呈逐步下降趋势。因此,尽管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严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但如果募投项目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将对公司造成较大的折旧压力,由此公司业绩可能存在不达预期甚至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军工电子等行业领域。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军工电子等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未来如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上述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及时、充分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研究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仍然受市场竞争、未来市场开拓与新客户认证、业务整合、生产技术工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相关因素的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延期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不达预期收益甚至无法实施的风险,将给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投入、建设、运营存在一定周期,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公司净利润短期内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因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和净资产增长而引起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四)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贸易政策恶化、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塑料包装业务、军工科技业务、薄膜电容业务构成了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公司塑料包装业务、薄膜电容业务的下游覆盖家电、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大型制造企业,相关下游行业发展与全球家电、电子产品需求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而消费需求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如果全球经济下滑、贸易政策恶化,特别是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将可能导致下游客户对公司塑料包装、薄膜电容等产品的需求下降,进而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军工科技业务所处业务领域目前受国家产业政策和军费整体支出安排影响较大,若未来我国军工管理体制、市场进入条件、上游客户产品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使军工客户对公司军工产品需求减少,进而对公司未来生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管理风险
公司坚持“聚焦优质业务,促进多元发展”的战略;在塑料包装业务板块,来亦可能根据业务拓展情况考虑进一步增加区域子公司提升市场覆盖度;此外,公司近年也通过外延并购方式进入薄膜电容、军工科技领域,将进一步增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难度,对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对新增子公司管理方面,公司短时间内较难做到规模复制和企业文化复制,尤其是外部收购的子公司对于企业管理文化可能存在较长的适应期,如果公司无法有效应对管理复杂度提升带来的挑战,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公司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聚乙烯、片材、珍珠棉、聚苯乙烯、聚丙烯薄膜等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和市场供需影响较大。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成本、利润的重要因素,如果在商业合同执行过程中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上涨,而合同单价未能及时上涨,则公司毛利率、营业利润可能面临短期下滑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4
目 录.......................................................................................................................... 10
第一节 释义.............................................................................................................. 12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一、公司基本概况 .................................................................................................. 17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8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9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5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8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71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 75
八、发行人合法合规情况 ...................................................................................... 79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85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8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8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89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91
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92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9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92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的结论性意见 ..................................... 9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9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9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 120 五、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20
六、本次募投项目其他说明事项 ........................................................................ 123
七、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135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39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3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3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3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39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1
一、行业风险 ........................................................................................................ 141
二、经营风险 ........................................................................................................ 142
三、技术创新风险 ................................................................................................ 144
四、财务风险 ........................................................................................................ 145
五、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 146
六、其他风险 ........................................................................................................ 14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5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5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5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5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7
六、董事会声明 .................................................................................................... 15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用语释义 | | |
公司、上市公
司、发行人、
王子新材 | 指 |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募集说明
书、本说明书 | 指 |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本次发行预案 | 指 |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本次发行 | 指 | 王子新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 指 | 王进军 |
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 | 指 | 指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4月6日 |
君开实业 | 指 | 深圳市君开实业有限公司,栢兴实业的曾用名,发行人的前身 |
栢兴实业 | 指 | 深圳市栢兴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 |
东莞群赞 | 指 | 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栢兴科技 | 指 | 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深圳新诺 | 指 | 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成都新正 | 指 | 成都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武汉王子 | 指 | 武汉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重庆王子 | 指 | 重庆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烟台栢益 | 指 | 烟台栢益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廊坊信兴 | 指 | 廊坊市信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武汉栢信 | 指 | 武汉市栢信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青岛冠宏 | 指 | 青岛冠宏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泰国王子 | 指 | WANGZI(THAILAND) CO., LTD,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群赞泰国 | 指 | Qunzan Electronic Development (Thailand) Co., Ltd.,发行人下属子公
司 |
新容泰国 | 指 | Shine Grid Solutions (Thailand) Co., Ltd.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长沙王子 | 指 | 长沙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海南王子环保 | 指 | 海南王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重庆富易达 | 指 | 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青岛富易达 | 指 | 青岛富易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下属人子公司 |
山东一海 | 指 | 山东一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烟台栢晟 | 指 | 烟台栢晟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广东栢宇 | 指 | 广东栢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中电华瑞 | 指 | 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安和捷 | 指 | 武汉安和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舰讯通 | 指 | 武汉舰讯通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成都高斯 | 指 | 成都高斯智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宁波新容 | 指 | 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新容电气 | 指 | 宁波新容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新容电子 | 指 | 宁波新容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
江苏新亿源 | 指 | 江苏新亿源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
尧山财富 | 指 | 深圳市尧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
重要子公司 | 指 | 2020年度至 2022年度,公司收入或净利润占比超 5%的子公司,包
括东莞群赞、栢兴科技、深圳新诺、成都新正、重庆王子、烟台栢
益、廊坊信兴、武汉栢信、青岛冠宏、重庆富易达、青岛富易达、中
电华瑞、宁波新容、新容电气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全国人大 | 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国家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生态环境
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国防科工局 | 指 | 国防科技工业局 |
中国海事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
中国渔政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 |
中央军委装备
发展部 | 指 |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税务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
原总装备部 | 指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
七 O四研究所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 O四研究所 |
七 O八研究所 | 指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 O八研究所 |
七一一研究所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
七一九研究所 | 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
最近三年及一
期、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汇川科技 | 指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富士康 | 指 | 富士康科技集团 |
海尔 | 指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信 | 指 | 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华星集团 | 指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广达 | 指 | 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WWT | 指 | World Wide Technology |
英业达 | 指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光宝 | 指 |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风智新 | 指 | 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零跑汽车 | 指 | 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电驱动 | 指 |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格力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易马达 | 指 | 深圳易马达科技有限公司 |
Bosch | 指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美的 | 指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惠科 | 指 |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
伟创力 | 指 | 伟创力国际有限公司 |
冠捷科技 | 指 | 冠捷科技集团 |
雅达电子 | 指 |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华生电机 | 指 | 华生电机有限公司 |
创维 | 指 |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
TCL | 指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超光电 | 指 |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
深长城 | 指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汇川 | 指 |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
大洋电机 | 指 |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小鹏汇天 | 指 | 广东汇天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奥克斯 | 指 | 奥克斯集团 |
AICtech | 指 | 日本 AIC tech株式会社 |
GE | 指 |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
Wabtec | 指 | 西屋制动公司 |
菲仕 | 指 | 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牛 | 指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极氪汽车 | 指 | 浙江极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Romoss | 指 |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
哈啰出行 | 指 |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专业用语释义 | | |
碳达峰 | 指 | 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
碳中和 | 指 | 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
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
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
排放” |
电容器 | 指 | 储存电量和电能(电势能)的元件,是一种储存电荷的容器 |
薄膜电容器 | 指 | 以金属箔当电极,将其和聚乙酯,聚丙烯,聚苯乙烯或聚碳酸酯等塑
料薄膜,从两端重叠后,卷绕成圆筒状的构造之电容器 |
驱动电路 | 指 | 位于主电路和控制电路之间,用来对控制电路的信号进行放大的中间
电路(即放大控制电路的信号使其能够驱动功率晶体管) |
超短波 | 指 | 频率从 30兆赫至 300M赫的无线电波 |
GW | 指 | Gigawatt,是 MW(兆瓦)的 1,000倍,系光伏行业形容产能或装机量
的单位 |
LDPE | 指 | 低密度聚乙烯(LDPE)是一种塑料材料,它适合热塑性成型加工的各
种成型工艺,成型加工性好,LDPE主要用途是作薄膜产品,还用于注
塑制品,医疗器具,药品和食品包装材料,吹塑中空成型制品等 |
HDPE | 指 | 高密度聚乙烯(HDPE)是一种结晶度高、非极性的热塑性树脂,具有
优良的耐大多数生活和工业用化学品的特性,不吸湿并具有好的防水
蒸汽性,可用于包装用途 |
PP | 指 | 聚丙烯(polypropylene,PP),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
ESR | 指 | 等效串联电阻(ESR),它的出现导致电容的行为背离了原始的定义,
意味着,将两个电容串联,会增大这个数值,而并联则会减少之 |
PVC | 指 | 聚氯乙烯(PVC),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
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成的聚合物 |
ESL | 指 | 等效电感(ESL),和 ESR(等效电阻)是电容的两个参数 |
RoHS | 指 | 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
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 2006年 7月 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
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
境保护 |
Reach | 指 | 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是欧盟建立的,并
于 2007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
柔直输变电 | 指 | 一种基于电压源变换器、自开关器件和脉宽调制(PWM)的新型传输
技术。该技术具有向无源网络供电、无换相故障、换相站间无通信、
易于构建多终端直流系统等优点 |
BOPP | 指 | 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一般为多层共挤薄膜,是由聚丙烯颗
粒经共挤形成片材后,再经纵横两个方向的拉伸而制得 |
逆变器 | 指 | 把直流电能(电池、蓄电瓶)转变成交流电(一般为 220v50HZ正弦
或方波)的装置 |
干式 | 指 | 一种电气工程名词,指铁芯和绕组不浸渍在绝缘油中 |
油浸式 | 指 | 一种电气工程名词,指线圈和磁芯浸泡在专用的变压器油中 |
感性无功功率 | 指 | 在能量转换过程中,有部分磁能仍回复到电能,那部分电流没有消耗
有功功率 |
交流滤波 | 指 | 除去信号中特定频率的交流信号 |
射频功放 | 指 | 射频功率放大器(RF PA),是各种无线发射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
射机的前级电路中,调制振荡电路所产生的射频信号功率很小,需要
经过一系列的放大一缓冲级、中间放大级、末级功率放大级,获得足
够的射频功率以后,才能馈送到天线上辐射出去。为了获得足够大的
射频输出功率,必须采用射频功率放大器 |
特种方舱 | 指 | 军用方舱,指用各种坚固材料有机的组合在一起,其容积是固定或可
扩展的具有防护性能,可供运载的厢式工作间 |
信号 ZC | 指 | 信号区域控制中心 |
信号解调 | 指 | 从携带信息的已调信号中恢复消息的过程 |
基带数据调制
发射 | 指 | 模拟信号直接调制到载波频率附近,从而形成基带信号,再经过放大、
滤波等处理后发射出去的一种调制方式 |
调谐 | 指 | 调节一个振荡电路的频率使它与另一个正在发生振荡的振荡电路( 或
电磁波)发生谐振 |
纹波电流 | 指 | 流经电容器的交流电流的 电流有效值(RMS),其在电压上的表现为
脉动或纹波电压 |
抗浪涌电压能
力 | 指 | 瞬时过电压(或过电流),电路在遭雷击和在接通、断开电感负载或
大型负载时常常会产生很高的操作过电压,而含有浪涌阻绝装置的产
品可以有效地吸收突发的巨大能量,以保护连接设备免于受损 |
脉冲电流 | 指 | 方向不变而强度不断变化的电流 |
国补 | 指 | 国补是由国家非水可再生能源补贴基金给出的补贴 |
注塑成型 | 指 | 注射模塑成型,它是一种注射兼模塑的成型方法,将塑料转变为有用
并能保持原有性能的制品 |
蒸镀 | 指 | 在真空环境中,将材料加热并镀到基片上 |
滤波 | 指 | 将信号中特定波段频率滤除的操作,是抑制和防止干扰的一项重要措
施 |
VMI | 指 | 合作性策略模式,是一种以用户和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
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和
修正协议内容,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地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
吹塑 | 指 | 将塑料原料制成塑料薄膜的一种方法 |
PCB | 指 | 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制线路板,是电子原件的承载部分 |
注:本说明书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中文):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henzhen Prince New Materials Co., Ltd.
法定代表人:王进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44432Y
成立日期:1997年 5月 28日
注册资本:307,316,772元人民币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号王子工业园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518109
投资者咨询电话:0755-81713366
传真:0755-8170669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股票代码:002735
经营范围:低碳材料、各类新材料及环保产品的研发和销售;食品包装制品及其它新型包装制品的研发和销售;经营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塑胶产品、食品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药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股份总数为307,316,772股,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6,013,668 | 37.75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1,303,104 | 62.25 |
股份总数 | 307,316,772 |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其中限售股数量
(股) |
1 | 王进军 | 107,275,573 | 34.91% | 80,456,680 |
2 | 王武军 | 18,142,578 | 5.90% | 13,606,934 |
3 | 方士雄 | 12,952,148 | 4.21% | - |
4 | 王孝军 | 11,250,400 | 3.66% | - |
5 | 李玢 | 8,949,497 | 2.91% | - |
6 | 梁建宏 | 6,398,000 | 2.08% | - |
7 | 张文军 | 6,300,035 | 2.05% | - |
8 | 王娟 | 3,161,480 | 1.03% | - |
9 | 陈永华 | 2,851,550 | 0.93% | - |
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10,695 | 0.75% | - |
合计 | 179,591,956 | 58.43% | 94,063,614 |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境内自然人王进军直接持有公司34.9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曾任深圳安实塑料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深圳松川塑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 5月成立深圳市君开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栢兴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前身)并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包装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既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 9月至今任深圳市既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 12月至今任鑫安企业(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 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兼任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理事,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理事,2022年 1月至今任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与行业政策
1、发行人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目前主要涉足塑料包装业务、军工科技业务、薄膜电容业务,其中塑料包装业务是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塑料包装业务所对应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 塑料制品业”。
公司定位薄膜电容业务以及军工科技业务未来主业发展的重点。其中,公司军工科技业务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军工电子产品销售收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军工科技业务所对应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薄膜电容属于基础电子元器件之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薄膜电容制造业所对应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下的“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2、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属行业进行统筹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能列示如下:
组织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国家发改委 | 主要负责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的结构调整、体
制改革、技术进步及改造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
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
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
国家工信部 | 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
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
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
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方式,对行业进行宏观指导等。 |
除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外,公司各业务板块还受到其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所属行业 | 组织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塑料包装
制造业 | 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 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
| 国家生态环境部 | 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
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
| 中国包装联合会 | 围绕国家经济建设的中心,依托全国地方包装技术协会和包装
企业,促进中国包装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包
括落实国家包装行业方针政策,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全面开展
包装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包装行业国家五年发展规划;
开展全行业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发展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
见和建议;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和授权进行行业统计、发布行
业信息等。 |
| 中国塑料加工工
业协会 | 反映行业意愿、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协助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
经济技术政策;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参与行业重大项目决策;
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开展技
术咨询服务;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
作;编辑出版行业刊物;提供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承担政
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
| 全国塑料制品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 | 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领导,负责
塑料制品的标准化工作。 |
| 全国包装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 | 负责全国包装专业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包装容器和包装材
料的综合标准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
军工电子
行业 | 国防科工局 | 主要负责军工工业相关法规、计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并对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对武器科研生产实行资格审批。 |
| 国家保密局 | 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
密工作;会同国防科工局、装备发展部等部门组成国防武器科
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负责对武器科研和生产
单位保密资格的审查认证。 |
| 中央军委装备发
展部 | 主要负责全军武器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国的武器科研生
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
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 |
薄膜电容
制造业 | 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 | 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
备安全监管等;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
等。其下属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部分电子元器件产品实行强
制认证(CCC认证)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
| 中国电子元件行
业协会 | 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调
查研究;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受政府部门委 |
所属行业 | 组织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 | 托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组织行业新产品、科技成果评价;
参与电子元件产业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和质量监
督等工作,推动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促进标准的贯彻和
实施等。 |
3、行业主要法规政策及其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塑料包装制造业
塑料包装是日常使用最为广泛的基础包装产品之一;为促进塑料包装行业的转型升级,近年我国出台了若干政策,鼓励以新型塑料替代传统包装,有利于塑料包装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塑料包装制造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下:
序
号 | 法律法规或政
策名称 | 颁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塑料加工业
“十四五”发展
规划指导意见》 | 2021年 | 中国塑料加
工工业协会 | 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产品与产业结
构趋向合理、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促进塑
料相关产业链提质。消费结构向发展型升
级,优质产品需求旺盛,助力塑料制品行
业向高品质提升。 |
2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 | 2021年 | 全国人大 |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推行生产企业
“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
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拓展生产者
责任延伸制度覆盖范围。 |
3 | 《关于加快建立
绿色生产和消费
法规政策体系的
意见》 | 2020年 | 国家发改
委、司法部 | 加快建立健全快递、电子商务等领域绿色包
装的法律、标准、政策体系,减少过度包装
和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使用规范类可降
解、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
4 | 《关于进一步加
强塑料污染治理
的意见》 | 2020年 | 发改委及生
态环境部 | 提出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
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
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
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
5 | 《绿色包装评价
方法与准则》 | 2019年 | 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 | 明确了“绿色包装”的定义和内涵,针对
绿色包装产品低碳、节能、环保、安全的
要求,规定了绿色包装评价准则、评价方
法、评价报告内容和格式。 |
6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循环经济促进
法》 | 2018年
修正 |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 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指导原则,
明确提出:“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
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
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
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
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的强制性要求”以及“设计产品包装物应 |
序
号 | 法律法规或政
策名称 | 颁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 | | | 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
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
7 | 《关于加快我国
包装产业转型发
展的指导意见》 | 2015年 | 工信部 | 明确未来 5至 10年全国包装产业发展的总
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采取具有
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加快形成
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持续、健
康发展。 |
8 | 《中国制造
2025》 | 2015年 | 国务院 | 提出要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大先进节能
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
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
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
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
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
体系。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
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
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
9 | 《中华人民共和
国清洁生产促进
法》 | 2012年
修正 |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
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
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
用的方案;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
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
物的产生;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
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
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
产审核。 |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引导塑料包装行业向高端智能、绿色环保、无毒无害、可循环可降解方向转型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属于长期利好政策,为发行人塑料包装业务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军工电子行业
为保障军品生产、促进军工电子行业的规范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科工局及其他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武器科研生产企业的行业准入、国防科研管理、保密资质管理、军品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出台了军工电子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或指导意见,对军工电子行业具有积极的扶持鼓励作用,为包括发行人子公司中电华瑞在内的军工电子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经营环境。
军工电子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下:
序
号 | 法律法规或政策
名称 | 颁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次全国代表
大会报告》 | 2022年 | 中共中央 |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
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大力度推进国
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和军队
建设重大任务战建备统筹,加快建设现
代化后勤,加速科技向战斗力转化。 |
2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防法(2020
修订)》 | 2021年 | 全国人大常
委会 | 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
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的
协调发展。 |
3 | 《中共中央关于
党的百年奋斗重
大成就和历史经
验的决议》 | 2021年 | 国务院 | 党提出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确立新时代
军事战略方针,制定到 2027年实现建
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到 2035年基本实
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
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
4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 | 2021年 | 国务院 |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
零部件及元器件、 基础软件、基础材
料、基础工艺和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
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加强海洋、空
天、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军民统筹
发展,推动军地科研设施资源共享,推
进军地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重点产
业发展。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加快
标准化通用化进程。 |
5 | 《军队装备条
例》 | 2021年 | 中央军委 | 着眼提高装备建设现代化管理能力,优
化了装备全系统全寿命各环节各要素的
管理流程;立足破解制约装备建设的矛
盾问题,构建了灵活高效、竞争开放、
激励创新、规范有序的工作制度。 |
6 | 《新时代的中国
国防》 | 2019年 | 国务院
新闻办 | 统筹主战装备、信息系统、保障装备发
展,全面提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
水平,加大淘汰老旧装备力度 |
7 | 《军工涉密业务
咨询服务安全保
密监督管理办
法》 | 2019年 | 国防科工局 | 规范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
督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
8 | 《中国人民解放
军装备承制单位
资格审查管理规
定》 | 2015年 | 原总装备部 | 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审查的方
式、内容、程序、注册和监督管理等一
系列活动进行了统一规范。 |
(3)薄膜电容制造业
薄膜电容制造业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细分行业。电子元器件行业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重点产业。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为行业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行业的持续发展。
序
号 | 法律法规或政
策名称 | 颁布
时间 | 颁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 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 | 2021年 | 全国人大 | 提出要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
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
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
件等产业水平。 |
2 | 《关于加快培
育发展制造业
优质企业的指
导意见》 | 2021年 | 工业和信息
化部、科技
部、 财政
部、商务部
等六部门 | 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新
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部
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
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
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
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
3 | 《基础电子元
器件产业发展
行动计划
(2021-2023
年)》 | 2021年 | 工信部 | 面向智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
心、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市场,推动基础电
子元器件产业实现突破,并增强关键材
料、设备仪器等供应链保障能力。到 2023
年,力争电子元器件行业销售总额达 2.1
万亿元。要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通过创
建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和产业
化。 |
4 | 《中国电子元
器件行业“十
四五”发展规
划》 | 2021年 | 中国电子元
件行业协会 | 加速铝电解电容、薄膜电容器等电容器细
分领域的整合,鼓励兼并重组,进一步提
高行业集中度,增加本土骨干企业的国际
影响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
推动电容器向微型化、片式化、高可靠方
向发展。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创新,鼓
励电容器龙头企业自主设计、生产关键材
料和设备。 |
5 | 《“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展
规划》 | 2021年 | 国务院 | 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
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
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 |
6 |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19年
本)》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将“二十八、信息产业”之“22、半导
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
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
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
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
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
材料”列为鼓励类产品。 |
7 | 《中国制造
2025》 | 2015年 | 国务院 | 将石墨烯改性防腐涂料、橡胶、电容器和
触点材料等 4个产品列入“2016年工业强
基工程示范应用重点方向”,推进首批次
示范应用。 |
电子元器件行业相关鼓励政策有利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健全产业配套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为电子元器件行业带来强劲的发展驱动力。
发行人子公司宁波新容的薄膜电容产品在新能源市场中拥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在“碳达峰”的政策背景下,我国近年来出台了大量鼓励扶持新能源行业的政策,带动以新能源汽车、光伏及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宁波新容业务将从新能源政策的东风中持续受益。近期国家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光伏及风电等新能源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下:
序
号 | 法律法规或政
策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关于做好
2023年全面推
进乡村振兴重
点工作的意
见》 | 2023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
智能家电下乡。 |
2 | 《关于组织开
展公共领域车
辆全面电动化
先行区试点工
作的通知》 | 2023年 | 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八部
门 | 推进公共领域全面实现电动化,试点期间
推广新能源汽车目标为 204万辆,共 36个
试点区域。 |
3 | 《关于延续新
能源汽车免征
车辆购置税政
策的公告》 | 2022年 | 财政部、税
务总局、工
业和信息化
部 | 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期限至 2023年
12月 31日,对购置日期在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
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4 | 《能源碳达峰
碳中和标准化
提升行动计
划》 | 2022年 | 国家能源局 | 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大
型风电光伏基地、分布式能源等开发建
设、并网运行和消纳利用。 |
5 | 《工业领域碳
达峰实施方案
的通知》 | 2022年 | 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
发改委、生
态环境部 | 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支持
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
电厂、自备电源建设。 |
6 | 《关于进一步
推动新型储能
参与电力市场
和调度运用的
通知》 | 2022年 | 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
厅、国家能
源局 | 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
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
配合电网调峰。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
展。 |
7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 2035年远
景目标纲要》 | 2021年 | 全国人大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
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
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
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
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
动能。
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
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
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
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 |
8 | 《加快农村能
源转型发展助
力乡村振兴的
实施意见》 | 2021年 | 国家能源
局、农业农
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 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支持村集体
以公共建筑屋顶、闲置集体土地等入股,
参与项目开发。 |
序
号 | 法律法规或政
策名称 | 颁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9 | 《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
(2021-
2035)》 | 2020年 | 国务院办公
厅 | 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极材
料、电解液、隔膜、膜电极等关键核心技
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
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
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
研发及产业化。 |
(二)行业概述及未来发展概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