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融盛双盈债券A (015477): 国联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联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8月30日 送出日期:2023年09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月31日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中融融盛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除封闭运作期到期前一 个月和后一个月外,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 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港股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在参与港股市场投资时,将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所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 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 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 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 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 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 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5)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6)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7)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5、操作风险。6、管理风险。7、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联基金官方网站[www.glfund.com][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 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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