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830779):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0:44:30 中财网
原标题:武汉蓝电: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3-091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和表决情况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8月 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bse.cn)披露了《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二、回购用途和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同时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拟将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具体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实施。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P=(P0﹣V*Q/Q0)/(1+n)=(26.6-0.9*57,200,000/57,200,000)/(1+0)=25.7,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5.7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3年9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0,000股,不超过13,200股,根据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5.7万-33.924万。

六、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若已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的用途处理,按照《公司法》规定持有期限届满的,公司予以注销。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完成首次回购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3年 9月 11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50%
截至 2023年9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0%,成交价为24.3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0,71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47.37%。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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