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业股份(605117):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7:31:26 中财网

原标题:德业股份: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26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于2023年6月8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于2023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2,902.4252万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五、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 25.5GW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 设项目199,857.67199,800.00
2年产 3GW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54,410.1654,200.00
3逆变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1,204.0051,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355,471.83355,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十、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5.5GW组串式、储能式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3GW微型逆变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将导致未来产能大幅扩张、未来新增折旧金额有较大规模的增长。

熟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充分考虑了产品的市场需求,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投入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大,未来整体市场环境、供求关系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财务预测依据可能会发生不利变化,公司面临项目实际业绩不达预期及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自 2016年起,公司开始布局光伏逆变器业务,通过技术研发持续推出新产品,公司户用逆变器发展迅猛,已形成储能、微型并网及组串式逆变器三大类产品并驾齐驱的产品矩阵。

但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呈现技术综合性强、更新快、研发投入高、技术竞争加剧等特点。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的核心部件,需要根据光伏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增加产品适用场景和范围,提升功率密度、功率范围及转换效率。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如果逆变器在转换效率等方面出现性能更好且成本更低的革命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技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贸易政策及境外销售风险
可再生能源成为各国重要的能源结构改革方向,其中光伏产业凭借其可开发总量大、安全可靠性高、对环境影响小、应用范围广等独特优势受到各国青睐,海外销售逐渐成为国内逆变器厂商的重要销售方向。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部分国家开始奉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增加了全球价值链中生产贸易活动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其中,欧盟、印度、土耳其等部分国家和地区存在针对我国出口的光伏组件(未直接针对光伏逆变器)等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情形,截至目前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未来如果扩大到逆变器或所有光伏设备,将存在潜在不利影响;美国 301调查的征税对象亦包括光伏逆变器,美国政府对中国到达美国港口的逆变器加征 25%的额外关税,对国内光伏产品出口美国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44,730.17万元、126,220.19万元、345,362.31万元和 264,718.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90%、30.48%、58.23%和 54.30%,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在报告期内呈现持续提升的变动趋势。未来如果发行人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就光伏逆变器等产品发起贸易摩擦和争端,或者因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出台不利于发行人产品的进出口的相关贸易及关税政策,将会对发行人的境外业务开拓和境外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光伏行业属于各国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但与传统能源相比,目前光伏发电成本仍有一定差距。

未来若公司主要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光伏补贴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如补贴大幅降低或取消,而光伏发电成本下降的幅度显著低于补贴下降的幅度,或出于其他原因,如竞争对手扩产导致产能过剩或者恶性竞争的情况,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和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较大负面影响,从而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进而导致产品销量、价格及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风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逆变器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构件、电感电容以及铜管、铝箔和压缩机等。其中,机构件、铜管、铝箔价格一般基于铜、铝等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确定,受市场价格指数波动影响较大,其价格波动增加了公司成本控制的难度。虽然公司已设置相应调价机制以降低价格波动风险,但由于定价模式的原因,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较原材料价格变动有一定的滞后性,无法完全锁定主要原材料的成本。如果公司不能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仍然面临着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业绩风险。

(六)未决诉讼风险
2021年 6月 17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德业电器及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格力电器发明专利权的行为;(2)判令德业电器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 2,00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本案一审德业电器已胜诉,格力电器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格力电器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等专利侵权诉讼不涉及公司重要产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案尚未审理结案,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格力电器二审胜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2年 1月 13日,格力电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格力电器持有的实用新型专利作出的专利无效决定书,德业电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正在审理中。本案不涉及对发行人的侵权赔偿诉讼请求且不涉及发行人自有知识产权。若本案格力电器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对其所持有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决定,格力电器可能会就该实用新型专利向发行人提起侵权诉讼,该等潜在的专利侵权诉讼不涉及公司重要产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 2023年 8月 28日做出(2022)京 73行初 831号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格力电器的诉讼请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案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尚未审理结案,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格力电器上诉后胜诉并向发行人提起诉讼,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受下游补贴下降、平价上网传导等因素影响,光伏、储能装机成本及逆变器产品市场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同时,发行人在现有销售区域、产品品类均面临着同行业竞争对手与新进从业者扩产带来的市场竞争因素,因而行业呈现技术竞争加剧的特点,如果发行人原有产品无法持续通过技术创新维持竞争力,或新产品的推出面临技术指标落后,进而使得发行人产品无法在竞争中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则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将面临下滑风险。未来经营中,发行人的成本控制能力若下降,业务构成及经营模式若发生较大变化,或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国际运费持续高位等情况的出现,也将拉低发行人的毛利率。

(八)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02,363.10万元、416,793.00万元和、595,552.00万元和 489,361.95万元,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政治环境、市场空间及下游客户需求、自身经营战略和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呈现大规模扩张状态,如未来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空间及下游客户需求出现重大调整,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不达预期,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资产负债结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8.24%、32.71%、51.93%和54.53%。2022年及 2023年上半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与发行人外销规模大、汇率波动显著、境内经营及投资支付需求高及存贷利差等因素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90%、30.48%、58.23%和54.30%,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外销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2022年度及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综合考虑美元汇率波动态势、美元存款利率高于人民币贷款利率等因素,选择持有美元并开展远期外汇合约交易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同时借入人民币用于日常经营开支。受益于公司较大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商业信用,公司可以获得较低的贷款利率,形成一定的存贷利差,公司 2022年末及 2023年上半年末呈现存贷双高的情形。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若未来公司经营资金出现较大缺口,将会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稳定性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9
释 义 .......................................................................................................................................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3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45 (七)最近一期业绩情况........................................................................................ 45
二、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4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4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4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50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5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53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5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5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54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5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55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情况................................................................................................................ 76
(六)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77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7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7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7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7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79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9 五、前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79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79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81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85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86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86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86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87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87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90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92 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9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9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94
(三)保荐人声明.................................................................................................... 9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9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99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00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德业有限宁波德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德业股份之前身;曾名为“宁波德业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2001年6月更名为“宁波德业电器科技有限公 司”,后于2002年8月更名为“宁波德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条件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 说明书《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
德业电器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德业变频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科琳宝宁波科琳宝环境电器有限公司,德业电器之全资子公司
德业环境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德业储能宁波德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德业变频之全资子公司
海盐新能源海盐德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浙江新能源浙江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艾思睿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股东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金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
A股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 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专业释义  
LCOE平准发电成本,即“Levelized Cost of Energy”
光伏太阳能光伏效应(Photovoltaics,简称PV),又称为光生伏特效应,是 指光照时不均匀半导体或半导体与金属组合的部位间产生电位差的现
  
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建筑物屋顶等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余 电上网,且以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
集中式光伏发电利用荒漠、盐碱地等,集中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发电直接并入公共电 网,接入高压输电系统供给远距离负荷
光伏逆变器、逆变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关键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将太阳能电池发出 的直流电转化为符合电网电能质量要求的交流电
集中式逆变器、集中 式光伏逆变器将大量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汇总后转变为交流电并进行并网,功率 大,主要用于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
集散式逆变器、集散 式光伏逆变器综合集中式和组串式逆变器的特点,在传统的集中式逆变器汇流箱部 分增加了DC/DC升压变换硬件单元,同时借鉴组串式逆变器原理,在 汇流箱部分增加MPPT控制软件单元,通常应用于大型地面电站
组串式逆变器、组串 式光伏逆变器能够直接跟组串连接,将单串或数串光伏组串产生的直流电汇总后转 变为交流电并进行并网,主要用于功率较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 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
最大功率点跟踪 (MPPT)Maximum Power Point Tracking,通过逆变器或其他功率调节器控制光 伏组件的输出电压或电流,使光伏组件始终工作在最大功率点上的一 项关键技术
并网逆变器除可以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外,输出的交流电可以与市电的频率及 相位同步,因此输出的交流电可以回到市电
储能逆变器在解决弱光效应、优化用电、削峰填谷、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市 场需求下,储能逆变器除承担储备电能外,还承担整流电路、逆变电 路及平滑电压电流的任务
微型逆变器能够对每一块光伏组件进行单独的最大功率点跟踪,直接连接单块或 数块光伏组件并将其产生的直流电逆变后并入交流电网,实现对每块 光伏组件的输出功率进行精细化调节
MOSFET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 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 效应晶体管,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晶体 管
IGBT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是由晶体三极管 和MOSFET组成的新型复合型半导体器件
本募集说明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Dey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 26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 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7楼证券部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张和君
注册资本:23,893.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 8月 4日
邮政编码:315806
电话号码:0574-8612 2097
传真号码:0574-8622 2338
互联网网址:www.deye.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股票简称:德业股份
股票代码:605117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24060412X
经营范围:热交换器、制冷设备、除湿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新风系统设备、太阳能空调、逆变器、变频水泵、电子智能控制器的研发、制造、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技术和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结构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张和君
 

  艾思睿投资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股)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股)
1艾思睿投资境内非国 有法人163,312,12837.97163,312,1281,890,000
2张和君境内自然 人103,219,20024.00103,219,200
3亨丽投资其他10,870,2722.5310,870,272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10,068,8482.340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高端制造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8,119,9261.890
6银华基金-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险-银华 基金国寿股份成长 股票传统可供出售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4,403,0471.020
7周玉平境内自然 人3,700,0770.860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股)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股)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鑫 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428,6600.800
9陆亚珠境内自然 人3,225,6000.753,225,600
10德派投资其他3,225,6000.753,225,600
合计313,573,35872.91283,852,8001,890,000  
注:2022年 12月 2日,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被质押,质押的股数为1,050,000股,该等股份为限售股,质押起始日为 2022年 12月 2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4年 12月 5日,质权人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被质押股份占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所持股份比例为 1.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4%,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2023年 5月 17日,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每股转增股份 0.8股,艾思睿投资已质押的股数相应调整为1,890,000股,对应其所持股份和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2023年8月24日,艾思睿投资就所持有的公司1,090,000股办理了补充质押,该等股份为限售股,质押起始日为2023年8月24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4年 12月 5日,质权人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补充质押股份占艾思睿投资所持股份比例为 0.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5%,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艾思睿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2,980,000股,均为限售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1.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9%。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其他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艾思睿投资持有发行人163,312,128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7.97%,为公司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2WH3X3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408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实缴资本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和君持股99%,陆亚珠持股1%
艾思睿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未经审 计)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经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
资产总额53,340.9630,665.23
净资产42,816.9620,127.43
收入0.000.00
净利润20,005.724,698.08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张和君直接持有公司10,321.92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4.00%,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艾思睿投资 99.00%的股权而间接控制公司16,331.212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37.97%,并通过担任亨丽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公司1,087.027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2.53%,故张和君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64.50%股份,因此张和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张和君先生,195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69年 9月至 1971年 3月,为宁波北仑区霞浦陈华村个体户,从事模具开发工作;1971年 3月至1984年 5月,任宁波北仑区霞浦陈华模具五金厂厂长;1984年 5月至 1990年 11月,任宁波镇海城关兴业塑料电器厂厂长;1990年 11月至 2000年 8月,任宁波德业塑胶有限公司、宁波德业金塑模具制品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 8月至2014年 12月,任德业有限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德业变频、德业电器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17年 6月,任德业有限执行董事,兼任德业变频董事长兼总经理、德业电器执行董事;2016年 3月至 2019年 3月,任维尔京亨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7月至 2017年 12月,任德业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德业电器执行董事;2002年 8月至 2019年 7月,任德业(香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 5月至 2019年 9月,任宁波颖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 7月至今,任艾思睿投资执行董事;2017年 8月至今,任亨丽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12月至 2019年 9月,任宁波德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 9月至2020年 12月,任德业日本株式会社董事长;2021年 7月至今,任宁波慧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 6月至今,任德业储能执行董事;2021年 4月至今,任萃绩国际执行董事;2022年 11月至今,任浙江新能源、海盐新能源执行董事;2023年 2月至今,任嘉兴德业执行董事;2017年至 2022年 9月,任发行人总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任德业变频、德业环境执行董事。

张和君的配偶陆亚珠直接持有公司 0.75%的股份,持有艾思睿投资 1%的股权,并持有德派投资 1%合伙份额并担任德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陆亚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和君的一致行动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光伏逆变器行业
在光伏装机快速增长及储能市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对逆变器领域的投入,2022年度逆变器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已提升至 66.44%,成为公司第一大业务板块。

按照逆变器所处行业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属的“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亦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行业基本情况
①光伏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和环境成为制约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两个突出问题,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目前全球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并出台了光伏相关产业政策,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经济体都将太阳能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来源。结合光伏技术的更迭发展、发电成本的下降,近年来全球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迅速扩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得益于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带来的需求上升,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保持了上升。根据 Bloomberg数据,2021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已达到 183GW,在 2015-2022年间保持了 20%-30%的行业增速。 2015-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及增速 数据来源:Wind,Bloomberg 未来,获益于成本驱动下平价上网在全球市场中的全面实现,光伏行业有望在未 来保持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光伏协会(CPIA)数据,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已达到 230GW,未来全球新增装机量预计将持续攀升。此外,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 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 1,721GW。 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及增速预测(GW) 数据来源:CPIA
近年来,在全球碳中和及碳达峰目标以及欧洲能源危机的推动下,光伏行业蓬勃发展。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电池板表面的半导体材料将太阳光能转化为直流电能的 过程。光伏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控制器及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 ②光伏逆变器行业基本情况 1)光伏逆变器行业市场分析 光伏逆变器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件之一,是一种将太阳能电池发出 的直流电转化为符合电网电能质量要求的交流电的转换器。光伏逆变器作为整个光伏 系统的“心脏”,2010年以来,光伏市场的装机容量大规模增长的态势带动了光伏逆 变器的市场需求;在存量市场方面,由于逆变器由功率半导体、电容、电感等电子元 器件构成,其使用寿命一般在 10年左右,低于光伏电站平均 25年左右的可用年限, 因此逆变器亦具有巨大的存量电站的替换需求,推动全球光伏逆变器的出货量逐年增 长。 根据国际能源研究机构 Wood Mackenzie数据,2020年全球光伏逆变器的出货量 为 185GW,2021年增长至 200GW;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 IHS Markit数据,预计至 2025年全球光伏逆变器新增及替换整体市场规模将有望达到 401GW。 2018-2025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及同比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Wood Mackenzie,IHS Markit
国内市场方面,2021年中国光伏逆变器新增和替换需求总量已达到 53.6GW,约占全球 27%,预计 2025年需求总量将达到 134.5GW。随着我国光伏行业的不断发展,逆变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将进一步提升,有助于我国光伏逆变器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增强以及全球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

2020-2025年中国光伏逆变器新增和替换需求
单位:GW 数据来源:中金公司研究所,Wood Mackenzie 随着光伏发电装机量的增加,能源储蓄这一配套需求的提升已成为必然趋势。未 来随着储能技术的发展及国家的政策引导,储能产品甚至有望成为各应用场景的光伏 发电系统的必需品。2021年 7月 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 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30GW以上,未 来五年将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转变,到 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 化发展。在储能市场快速增长背景下,储能逆变器将迎来需求爆发,未来发展空间广 阔。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以下简称 “IRENA”)的数据,2021年全球储能逆变器新增装机量达到 12.4GW,据广发证券 发展研究中心预测,到 2025年预计将增长到 146.8GW。 全球储能逆变器新增装机量预测(GW) 数据来源:IRENA,中国光伏产业联盟(CPIA),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2)光伏逆变器技术路线分析
根据技术路线与应用场景不同,光伏发电系统可分为集中式光伏及分布式光伏。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则指在用户所在场地附近建设及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的 光伏发电设施,一般规模较小且安装灵活。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数 据统计,2020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占总体新增装机的 33%左右,2021年占比则迅速 提升至 42%,预计到 2025年将进一步提升至 50%左右。 2020-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占比情况及预测 数据来源:Bloomberg NEF、IRENA、高工锂电
国内市场方面,2021年 6月 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始试点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

在该政策推动下,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9.28GW,占比 53.4%,历史上首次占比超过 50%,分布式光伏增长前景广阔。

分布式光伏主要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微型逆变器。组串式逆变器体积小,功率较低,通常在 300kW以下,可调节多块光伏组件的电流输出。微型逆变器也称“组件级逆变器”,主要应用于发电规模小的分布式场景,其核心特点在于每个微型逆变器一般只对应少数光伏组件,可以对每块光伏组件的输出功率进行精细化调节及监控,并能实现每块光伏组件单独的最大功率点跟踪,再经过逆变转换以后并入交流电网,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发电效率、可靠性、运维便捷性。

随着分布式光伏系统的逐渐普及和比例提升,叠加受益于 IGBT功率密度的提升与厂商对逆变器结构的优化,组串式逆变器的成本显著下降,根据光大证券研究所预测,2025年我国组串式逆变器占全部逆变器的比例将达 77%。另一方面,各个国家对光伏安全性开始高度重视,组件级控制成为新的逆变器发展趋势,微型逆变器的市场 占有率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据国际能源研究机构 Wood Mackenzie预测,2025年全 球微型逆变器出货量有望达到 29.41GW,渗透率将达到 16.4%。 2016-2025年全球微型逆变器出货量及渗透率情况 数据来源:Wood Mackenzie
(2)行业发展机遇
①世界各国高度支持光伏产业,各项政策逐步落地
全球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持鼓励态度,普遍通过行政指令、补贴、税收返还等方式促进本国电站建设,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如巴西政府于 2020年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组件、三相逆变器、数据集采器进行了关税豁免;南非政府从 2019年开始执行500MW以下规模的光伏项目不再需要部长级审批;波兰政府 2020年初允许规模50KW以上的小型光伏电站向电网出售多余的电力,激励工商企业安装屋顶光伏;德国政府于 2021年通过《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拟加速德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到 203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提高到 65%,到 2050年,实现德国境内电力供应和消费碳中和。

在“双碳”政策推动下,我国亦对光伏行业持鼓励政策。2021年 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光伏组件技术指标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关规定,提高了对组件及逆变器安全性的重视程度。此外,相关部门发布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均重点提到了要不断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突破。上述政策对逆变器行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有利于推动逆变器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②全球能源转型带来广阔市场空间
面对环境整治及能源短缺,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发展刻不容缓。为实现碳中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能源转型成为各国最为重视的减排方式。叠加俄乌冲突、极端气候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供需严重失衡,能源价格大幅飙升,特别是欧洲天然气和全球煤炭价格屡创历史新高,对全球能源市场稳定以及经济发展构成威胁。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社会节能系统将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根本方向和核心内容。一是实现能源结构调整,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对能源生产、输送、转换和存储环节全面进行改造或者调整,形成新的能源体系,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二是加大电能替代及电气化改造力度,推行终端用能领域多能协同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推动各行业节能减排,提升能效水平。

光伏发电技术具有环保、无污染、节约能源的优势,而且太阳能在地球上分布广泛,没有消耗限制。由于风、光发电受自然条件、天气、地理位置等诸多因素影响,输出功率存在明显的波动性、间歇性和随机性,需要包含储能逆变器在内的储能系统解决上述消纳难点。储能系统能平滑输出功率曲线,稳定电力系统,帮助光伏、风能、潮汐能等新型能源便捷的并入电网,提高新能源电力的使用效率和渗透率。未来的电力系统将形成以“可再生能源+储能”为主的电力供给体系,为逆变器产品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③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
近年来受益于光伏产业链整体的降本增效,光伏的发电成本逐步下降。针对我国光伏电站的平准发电成本(LCOE),根据中国光伏产业联盟(CPIA)测算,2021年,全投资模型下地面光伏电站在 1,800/1,500/1,200小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的 LCOE分别为0.21、0.25、0.31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 LCOE分别为 0.19、0.22、0.28元/千瓦时,与全国各地区 0.28-0.45元/千瓦时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比,光伏发电已充分具备经济性。

光伏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亦随着光伏整体成本呈下降趋势,但其性能则逐步提升,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和下游市场的发展促使主要逆变器 厂家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未来随着硅半导体功率器件技术指标的进一步提升、碳化 硅等新型高效半导体材料工艺的日益成熟、磁性材料单位损耗的逐步降低、理论层面 电力电子变换拓扑和控制技术进一步发展,逆变器效率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3)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在“双碳”政策及科技创新的推动下,中国已逐步发展成为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 量最大的国家,2021年中国光伏逆变器出货量约占全球出货量的 34%。全球市场中, 各区域按市场占有率依次为亚太、欧洲、美国、拉美、中东、非洲及其他。根据 IHS Markit研究报告,2021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区域分布如下: 2021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区域分布 数据来源:IHS Markit
国内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阳光电源上能电气、深圳古瑞瓦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瑞瓦特”)、锦浪科技固德威等龙头厂商在海外市场领先优势明显,国内厂商占据的全球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根据国际能源研究机构 Wood Mackenzie数据,2022年全球前十大逆变器厂商中,中国厂商占据 6席,合计市场份额达86%。

在户用储能逆变器领域,中国企业也具有较大的优势,根据国际咨询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中国公司占据全球前五大户用储能逆变器出货量企业,具体市占率如下图所示:
2022年全球用户侧应用储能逆变器出货分布情况 15.10% 古瑞瓦特 38.90% 德业 12.80% 华为 固德威 锦浪 12.00% 其他 10.40% 10.80%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在微型逆变器领域,北美地区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发展较早以及对直流高压 风险强制性规定等因素的影响,占据了全球微型逆变器市场约 70%的份额。Enphase 作为美国本土的微型逆变器上市公司,通过本土化服务和宣传,在北美市场建立了完 善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国内微型逆变器企业如昱能科技禾迈股份德业股份等通过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亦在微型逆变器市场中获得了一定的 市场份额,2021年全球微型逆变器的竞争格局如下图所示: 2021年微逆行业市场格局测算 数据来源:天风证券研究所
整体而言,发行人在光伏逆变器等电力转换设备领域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爱士惟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士惟”)、Enphase Energy Inc.(以下简称“Enphase”)、SolarEdge Technologies(以下简称“SolarEdge”)、固德威(688390.SH)、古瑞瓦特、锦浪科技(300763.SZ)、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昱能科技(688348.SH)、禾迈股份(688032.SH)等。行业内和公司同样涉足储能、微型并网及组串式逆变器三大类产品矩阵的可比公司较少,其中,Enphase、禾迈股份昱能科技为微型逆变器领域的主要可比公司,SolarEdge、爱士惟、固德威、艾罗能源、首航新能、锦浪科技及古瑞瓦特主要深耕组串及储能逆变器领域。

①爱士惟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SMA中国)
SMA Solar Technology AG(SMA)成立于 1981年,总部位于德国卡塞尔市。

2008年,SMA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目前,SMA光伏逆变器在全球范围内累计装机容量已超过 75GW,服务体系覆盖全球 190多个国家,拥有适用于不同光伏应用场景的完整的产品线及全面解决方案。2019年 1月,SMA宣布其中国公司由管理层收购而私有化,SMA中国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爱士惟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②Enphase Energy Inc.
Enphase Energy Inc成立于 2006年,是一家全球性的能源技术公司。该公司提供智能、易用的解决方案,在一个平台上管理太阳能发电、存储和通信。该公司的微逆变器技术主要服务于屋顶太阳能市场,并生产完全集成的太阳能+存储解决方案。2023年上半年 Enphase Energy Inc总营收为14.37亿美元,其中销售太阳能光伏产业微逆变器系统收入占比 100%。

③SolarEdge Technologies
该公司于 2006年成立于美国特拉华州,业务范围涵盖逆变器、电动汽车充电、家庭能源管理、虚拟发电厂、电池和不间断电源(UPS)解决方案。该公司成立于 2006年,于 2015年 3月在纳斯达克上市。根据该公司发布的 2023年半年报,2022年SolarEdge实现销售收入总额为19.35亿美元。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固德威成立于 2010年,总部位于苏州高新区,是一家以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的转能互补、能源价值创造为目的,集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智能数据采集器以及SEMS智慧能源管理系统。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14亿元。公司逆变器销量约为 41.95 万台,其中并网逆变器销量约为 30.01 万台,占比约 71.53%;储能逆变器销量约为 11.94 万台,占比约28.47%。

⑤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艾罗能源成立于 2012年,是国际知名的光伏储能系统及产品提供商,主要面向海外客户提供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以及并网逆变器,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并网领域。根据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2022年艾罗能源储能逆变器营业收入为 12.79亿元,并网逆变器营业收入为 5.02亿元。

⑥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航新能成立于 2013年,为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太阳能电力的转换、存储与管理,核心产品涵盖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根据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2022年上半年度首航新能并网逆变器的营业收入为 7.73亿元,储能逆变器的营业收入为 5.97亿元。(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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