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成长ETF (159523): 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7:12:32 中财网

原标题:沪深300成长ETF : 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华夏中证智选 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3年 9月 19日
公告日期:2023年 9月 14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1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2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4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5
六、基金合同摘要 ................................................................................................................................. 9
七、基金财务状况 ................................................................................................................................. 9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0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3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3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4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14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16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华夏中证智选 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华夏中证智选 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智选 300成长创新策略 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沪深300成长ETF。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523。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2日基金份额总额:209,517,348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3年 9月 12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2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09,517,348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9月19日。

10、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2023年7月25日证监许可[2023]1626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含)。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等。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机构
(i)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

(ii)发售代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8、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09,496,718.0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0,630.00元。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为 2023年 9月 4日。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网上现金认购及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现金认购款项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10、基金备案情况:本公司已于募集结束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3年 9月 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9月5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09,517,348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868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9月19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沪深300成长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523。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09,517,348份。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2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430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46,515.63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2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111,477,011份,占基金总份额的53.21%;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98,040,337份,占基金总份额的46.79%。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2日,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三)前十名持有人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3年 9月 12日,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 (份)占总份额比例
1上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正和 2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000,777.009.55%
2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0,311.003.82%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0,311.003.82%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990,310.003.81%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990,310.003.81%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272.003.34%
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272.003.34%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233.002.86%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233.002.86%
10上海磬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磬晟联 盈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997,155.001.91%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总经理:李一梅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3、内部组织结构与人员情况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

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分为投研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营销部门、后台运作部门等。其中,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风险控制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合规监控等工作;营销部门主要负责营销和市场推广等工作;后台运作部门主要负责会计估值与核算、注册登记等日常运营业务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4、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4月 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青岛、武汉和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 MOM基金管理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 REITs管理人,国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5年来,公司秉承“为信任奉献回报”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专业、严谨的投资研究为基础,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基金产品和理财服务。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多次荣获境内外权威奖项。

截至目前,公司旗下管理 394只公募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QDII、FOF、MOM、公募 REITs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为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赵宗庭先生,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产品经理、数量投资部研究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6年1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3日期间)、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2月12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2月9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华夏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4日至2023年3月272023年3月27日期间)、华夏国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12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2月17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等,现任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7日起任职)、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7日起任职)、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9年6月12日起任职)、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1月20日起任职)、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2日起任职)、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0年10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3月18日起任职)、华夏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6月9日起任职)、华夏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24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文娱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9月9日起任职)、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1年9月29日起任职)、华夏沪深300ESG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2月24日起任职)、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2年4月14日起任职)、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2年10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细分有色金属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0月18日起任职)、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2年11月22日起任职)、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3年5月10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智选300价值稳健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7月31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9月5日起任职)。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郭德秋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38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93只,QDII基金 49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王海彦
联系人:蒋燕华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3年 9月 12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2023年 9月 12日
资产: 
银行存款188,434,865.37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6,083,268.99
其中:股票投资26,083,268.99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20,630.00
资产总计214,538,764.36
负债和净资产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5,137,982.32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20,083.00
应付托管费4,016.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7,820.48
负债合计5,179,902.39
净资产: 
实收基金209,517,348.00
未分配利润-158,486.03
净资产合计209,358,861.9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14,538,764.36
注:截至 2023年 9月 12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92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09,517,348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3年 9月 12日(本基金合同自 2023年 9月 5日起生效,本报告期即 2023年 9月 5日起至 2023年 9月 12日止),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6,083,268.9912.16
 其中:股票26,083,268.9912.16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188,434,865.3787.83
7其他各项资产20,630.000.01
8合计214,538,764.36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208,670.000.10
C制造业17,584,563.998.40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41,977.000.26
E建筑业58,875.000.03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0,676.000.12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17,410.000.92
J金融业4,719,042.002.25
K房地产业193,830.000.09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6,104.000.19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212,121.000.10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26,083,268.9912.46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600519贵州茅台1,200.002,183,952.001.04
2300750宁德时代7,100.001,547,303.000.74
3600036招商银行25,700.00845,016.000.40
4002594比亚迪2,600.00655,174.000.31
5601318中国平安12,200.00609,390.000.29
6002415海康威视17,800.00601,106.000.29
7300274阳光电源5,500.00500,995.000.24
8600276恒瑞医药11,600.00497,756.000.24
9600030中信证券21,700.00485,863.000.23
10002371北方华创1,800.00475,200.000.23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监管部门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招商银行中信证券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20,630.00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0,630.0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2023年9月6日发布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本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费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夏中证智选300成长创新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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