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688239):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航宇科技: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证券代码:68823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Aviation Technical Development Co., Ltd. (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联合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第 Z【1336】号 01)。根据该评级报告,航宇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偿债风险。 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有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应当优先推行现金分红方式,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红。 (3)利润分配间隔 原则上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也可实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4)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情形的; ④进行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并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同时在遵守上述现金分红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现金分红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的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及监事会的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股东提出的相关问题。 (8)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9)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10)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分别经监事会和 1/2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董事的 1/2以上同意。 2、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2022年 4月 6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 2021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2.00元现金(含税),并于 2022年 5月 31日实施完成。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如在项目建设和投产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善或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或产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出现延误或停滞,将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及投产进度。 (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和效益实现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特种合金精密环锻件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尽管公司基于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竞争格局、客户需求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论证,且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潜在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重合度较高,但若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将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完全消化,以及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与公司预估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将可能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预计将大幅增长。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未来整体折旧和摊销金额有所增加,且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业绩水平产生影响。尽管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实现的利润规模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能够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但鉴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整体促进作用体现之前,公司存在因折旧或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旌阳区扬子江路和高山路西南角。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募投项目用地出让手续在正常办理过程中。虽然公司预计无法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的风险较小,但不排除未来发生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取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五)短期偿债能力及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58%,公司流动比率为1.59,速动比率为 0.97,公司偿债能力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若未来不能有效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库存,改善客户、供应商信用期,公司将会面临偿债能力不足及流动性风险。 (六)经营资质或第三方认证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需取得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国际通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经营资质或认证。比如,国际航空发动机制造商对供应商的管理非常严格,境外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一般要求供应商具有 AS9100国际航空航天和国防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NADCAP美国航空航天和国防工业对航空航天工业的特殊产品和工艺认证等第三方认证,同时对质量管理体系、特种工艺(锻造、热处理、无损探伤等)、产能、产品等多方面进行审核。供应商在通过认证审核后,一般会取得认证周期为 1-3年的供应商认证证书。公司只有持续符合国际航空发动机制造商在质量管理体系、特种工艺等方面要求,才能在供应商认证到期后顺利通过客户的续期审核,从而持续取得客户的供应商资格。 目前公司已取得军品相关资质,且取得了 AS9100国际航空航天和国防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NADCAP美国航空航天和国防工业对航空航天工业的特殊产品和工艺认证等第三方认证。若公司未来未能持续遵守相关规定并达到相关标准,则公司的经营资质或第三方认证可能存在不能及时续期,甚至被取消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长期协议被终止或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与 GE航空、普惠(P&W)、赛峰(SAFRAN)、罗罗(RR)、霍尼韦尔(Honeywell)等国际航空制造商签订了长期协议。如果由于公司违反长期协议条款被终端客户终止长期协议,或由于终端客户供应商体系调整主动终止长期协议,或公司在长期协议到期后无法持续取得,公司盈利水平和长期业务发展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八)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口径)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2022年达到 69.69%。如果未来上述客户经营策略或采购计划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产品或技术如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流失重要客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后续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境外市场,公司面临与 CARLTON FORGE WORKS、FIRTH RIXSON、 FRISA等国际知名航空锻造企业的竞争,国际知名航空锻造企业发展历史悠久,资本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和技术实力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基本已形成原材料、熔炼合金、锻造成形、机加、装配等完整的航空零部件产业链条,与之相比,公司不具备这种全产业链优势。国外知名锻造企业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拥有智能化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布局,因此其在技术水平、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等方面拥有优势。公司目前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在境内市场,公司面临着中航重机、派克新材等企业的竞争,中航重机子公司安大锻造是国内最早从事航空环形锻件研制的企业,拥有技术积累优势和市场先入优势,公司同时面临着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市场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公司在境内外市场均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公司若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布局、销售与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相对优势,公司可能难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 2 四、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 2 五、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 6 目 录............................................................................................................................ 10 第一节 释 义 ............................................................................................................. 13 一、一般释义 ...................................................................................................... 13 二、专业术语释义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6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8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3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8 三、其他风险 ...................................................................................................... 4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概况 .................................................. 44 二、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 44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6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 48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一期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5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 53 七、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63 八、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76 九、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 92 十、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 99 十一、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110 十二、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10 十三、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10 十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 111 十五、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 112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13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13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13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18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19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22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23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50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62 九、资本性支出 ................................................................................................ 165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65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71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72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74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74 二、同业竞争 .................................................................................................... 174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75 四、关联交易 .................................................................................................... 181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8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8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86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02 四、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规定 .................................................................................................................... 203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 .................................... 204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205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7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 207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8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 213 四、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 214 第九节 声明 ............................................................................................................. 21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7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18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19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20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221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222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23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24 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225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226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31 第一节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以下名称、简称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izhou Aviation Technical Development Co., Ltd.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 注册资本:147,611,148元 法定代表人:张华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航宇科技 股票代码:688239 成立时间:2006年 9月 4日 上市时间:2021年 7月 5日 总股本:147,611,148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789782002N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研制、生产、销售:航空航天器;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锻铸件;机械加工;金属压力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维修服务;金属材料及成套机电设备、零部件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技术除外)。)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航空环形锻件作为航空发动机关键锻件,其组织性能直接关系到发动机的技工业基础实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航空发动机作为国之重器,是装备制造业的尖端,尽快在这一领域实现突破,对于增强我国经济和国防实力、提升综合国力具有重大意义。在航空航天环形锻造技术不断升级以及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背景下,我国特种合金精密环锻件行业迎来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旨在推动我国航空航天装备的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促进高端制造业的全面协同发展。 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作为航空发动机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国内军用航空发动机、国外民用航空发动机。民用市场方面,我国自主研发的新型民航客机 C919即将交付,目前采用的发动机为从 CFM公司进口的 CFMLEAP-X系列发动机,未来,将由中国商发研制的 CJ-1000A发动机代替,并为国产商用航空发动机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军用市场方面,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消息,2022年中国国防支出预算为 14,504.5亿元人民币(折合成美元计算约为 2,295亿美元),仅次于美国,但实际上,我国军费占 GDP比重在近 10年始终维持在 2%左右,远低于美国和俄罗斯,因此我国国防支出仍有很大上升空间。随着未来国防支出预算的不断增长以及我国军机换代需求的拉动,军用航空发动机市场需求将不断上升。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航空航天环形锻件供应商,现有产品应用于 70余个航空发动机型号,涵盖新一代国产军用航空发动机、长江系列国产商用航空发动机、国际主流窄体、宽体客机新一代航空发动机等国内外先进航空发动机,公司其他锻件产品也可应用于火箭发动机壳体等航天锻件、燃气轮机锻件、能源装备锻件等。公司将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引进相关生产、技术人员,新增各类环形锻件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扩大市场份额,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3年 6月 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31次会议以及2023年 7月 3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700.00万元(含 66,7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700.00万元(含 66,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0、评级事项 公司已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21、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22、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上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700.0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并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将募集资金净额及时、完整地存放在使用专户内,并按照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使用。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航宇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任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中信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中信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次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八)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等其他费用等。承销及保荐费将根据承销及保荐协议中相关条款及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等其他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九)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华 联系人:张诗扬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 电话:0851-84108968 传真:0851-841172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李良、梁勇 项目协办人:胡欣 项目组其他成员:赵亮、徐焕杰、李佩、杨茂、唐宝、林正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21-20262081 传真:021-20262004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汪华、薛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号院正大中心 3号楼南塔 22-31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吴卫星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伟光、马建平、刘素旭、胡必银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 电话:0551-63850985 传真:0551-63850985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剑文 经办人员:毕柳、焦玉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楼 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0755-82872090 (六)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七)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38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8888 (八)登记结算公司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和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如下: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航宇科技 48,780股股票、信用融券专户持有航宇科技 56,720股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航宇科技股票 992股股票。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保荐机构正常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和非标准化的特征,因此公司研发工作一直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户需求为中心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需求,按照定制化模式长期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和试制工作。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领域,上述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该领域的主要企业一直通过技术创新对产品性能和质量持续优化和升级,也要求公司产品能够持续符合下游客户对锻件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如果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无法与下游客户对锻件产品的设计需求相匹配,如无法及时攻克技术难点,无法满足客户对产品高性能、高质量、高稳定性的要求,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面对市场化竞争的挑战,公司存在一定的技术人才流失风险,人才流失可能对公司产品开发、技术与生产工艺研究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此外,如果个别员工有意或无意,或者公司在对外合作研发或委外加工过程中,泄露了公司重要技术信息、研发成果信息,造成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有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和钢材,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0.60%、79.74%、81.42%和 81.03%。如未来主要原材料单位价格大幅增长,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因成本上升而及时、适度调整,公司产品毛利率及整体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的风险。 (四)经营资质或第三方认证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需取得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国际通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经营资质或认证。比如,国际航空发动机制造商对供应商的管理非常严格,境外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一般要求供应商具有 AS9100国际航空航天和国防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NADCAP美国航空航天和国防工业对航空航天工业的特殊产品和工艺认证等第三方认证,同时对质量管理体系、特种工艺(锻造、热处理、无损探伤等)、产能、产品等多方面进行审核。供应商在通过认证审核后,一般会取得认证周期为 1-3年的供应商认证证书。公司只有持续符合国际航空发动机制造商在质量管理体系、特种工艺等方面要求,才能在供应商认证到期后顺利通过客户的续期审核,从而持续取得客户的供应商资格。 目前公司已取得军品相关资质,且取得了 AS9100国际航空航天和国防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NADCAP美国航空航天和国防工业对航空航天工业的特殊产品和工艺认证等第三方认证。若公司未来未能持续遵守相关规定并达到相关标准,则公司的经营资质或第三方认证可能存在不能及时续期,甚至被取消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长期协议被终止或无法持续取得的风险 公司与 GE航空、普惠(P&W)、赛峰(SAFRAN)、罗罗(RR)、霍尼韦尔(Honeywell)等国际航空制造商签订了长期协议。如果由于公司违反长期协议条款被终端客户终止长期协议,或由于终端客户供应商体系调整主动终止长期协议,或公司在长期协议到期后无法持续取得,公司盈利水平和长期业务发展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按同一控制口径)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2022年达到 69.69%。如果未来上述客户经营策略或采购计划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产品或技术如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流失重要客户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后续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领域,公司产品质量直接影响下游高端装备的性能和质量。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尚未出现由于重大质量问题与客户发生纠纷的情况。但不排除未来由于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向客户偿付索赔款甚至终止合作关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需投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进行市场开拓,以应对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若未来公司不能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优势,或无法有效管理和拓展营销网络,可能因此无法产生符合预期的产品销售收入,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安全生产风险 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的生产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若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将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虽然公司在生产流程方面有较为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但依旧存在因管理不善、控制不严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风险。 (十)产品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差异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最终用户为军方,部分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为暂定价,最终价格以军方审定价为基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以暂定价为基础确认收入,如果后续与客户协商确定的最终价格与暂定价格差异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收入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十一)短期偿债能力及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58%,公司流动比率为1.59,速动比率为 0.97,公司偿债能力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若未来不能有效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库存,改善客户、供应商信用期,公司将会面临偿债能力不足及流动性风险。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所得税率减按 15%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资格,公司的盈利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十三)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0,868.15万元、57,361.34万元、79,510.15万元和 97,483.32万元。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的是“以销定产,以产定存”的经营模式,期末存货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及发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计划提前采购部分原材料,以保证及时交付而提前备货,因此,若客户单方面取消订单,或因自身需求变更等因素调整或取消订单计划,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正常销售,进而造成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四)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56,189.89万元、 61,275.85万元、 74,561.65万元和119,828.49万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将增加公司资金成本。 (十五)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进口原材料及出口产品时主要使用美元进行结算,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 1-6月,公司汇兑收益分别为 300.41万元、-194.75万元、157.46万元和334.72万元,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六)股份支付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公司于 2022年进行了两次股权激励。 按照报告期内已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数量测算,公司 2022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830.99万元,2023年、2024年、2025年及 2026年将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8,527.11万元、3,760.22万元、1,142.53万元及 32.58万元。尽管股权激励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七)发明专利质押风险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共取得 64项国内发明专利,其中 5项被质押,用于公司向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被质押的专利应用于公司部分核心技术,且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若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导致上述专利质押权实现,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核心技术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权实现的风险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拥有的川(2019)广汉市不动产权第 0013157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兴业银行贵阳分行。前述抵押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公司办公、生产及仓储等,属于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之一。若未来因公司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导致抵押权实现,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九)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7,066.96万元、95,978.11万元、145,400.16万元和118,253.7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269.49万元、13,894.08万元、18,338.74万元和 11,579.38万元。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息息相关,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产业政策重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波动、原材料价格上涨、主要产品价格下降等各项风险因素,若前述各项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同时发生,公司将有可能出现本次发行当年营业利润下滑超过 50%甚至亏损的情况。 (二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 30%左右。由于公司主营产品覆盖航空、能源、燃气轮机、航天等多个领域,且公司产品具有明显的多品种、定制化特征,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各期订单的变动均会对主营产品的毛利率带来一定影响。此外,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还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如果出现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下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竞争加剧等情形,(二十一)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 IPO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用特种合金环轧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增加销售收入 116,164.13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9.79%,税后投资回收期 5.14年。虽然公司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综合考虑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谨慎、合理地进行了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但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毛利率下滑等不可预见因素,则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境外市场,公司面临与 CARLTON FORGE WORKS、FIRTH RIXSON、 FRISA 等国际知名航空锻造企业的竞争,国际知名航空锻造企业发展历史悠久,资本实力雄厚,工艺水平和技术实力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基本已形成原材料、熔炼合金、锻造成形、机加、装配等完整的航空零部件产业链条,与之相比,公司不具备这种全产业链优势。国外知名锻造企业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拥有智能化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布局,因此其在技术水平、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等方面拥有优势。公司目前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在境内市场,公司面临着中航重机、派克新材等企业的竞争,中航重机子公司安大锻造是国内最早从事航空环形锻件研制的企业,拥有技术积累优势和市场先入优势,公司同时面临着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市场竞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公司在境内外市场均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公司若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布局、销售与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保持相对优势,公司可能难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下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最终应用于商用客机、军机、能源等终端领域,特别是在商流商用航空发动机型号供应机匣等环轧锻件产品。若公司下游航空发动机、商用客机市场由于重大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商用客机停飞或延期交付,将可能使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军品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下游直接客户主要为各军工集团以及为各军工集团配套的企业,公司军品的最终用户为军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航空、航天等军品业务的投入,公司军品业务收入规模呈持续上涨趋势。鉴于军品涉及我国国防安全,国家对军品采购实行严格的管控制度,我国军品采购具有高度的计划性,因此公司军品业务的终端市场需求整体上受我国军费预算和装备采购计划影响,公司下游直接客户采购需求的变化对公司军品业务规模的影响较大。未来如果国际军事格局出现重大变化,或者国家国防战略和军费开支出现重大调整,可能导致公司军品业务下游需求增长放缓甚至下降。 (四)公司参与配套同步研发的航空发动机整机无法顺利定型批产的风险 按照行业惯例,参与型号的研制是未来承担型号批产任务的先决条件,因此公司参与国内航空发动机整机的配套同步研发工作。据统计,全新研制一型跨代航空发动机,比全新研制同一代飞机时间长一倍。航空发动机研制周期长,需经过设计-制造-实验-修改设计-再制造-再试验的反复摸索和迭代过程,才能完全达到技术指标要求,航空发动机整机研制风险较大。公司预研、在研、小批量生产的产品未来能否批产,取决于下游航空发动机整机的定型批产。如果公司参与配套同步研发的航空发动机整机无法顺利定型批产,可能对公司航空锻件未来业务发展和未来业绩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2020年 12月 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将在《出口管理条例》中新设军事最终用户清单 Military End Users or Military End Uses(简称“MEU清单”),以进一步明确针对中国等国家军事最终用户的监管,2020年12月 23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在联邦公报上发布最终规则,修订《出口管制条例》(EAR),新增“军事最终用户”清单并将中国多家实体列入清单。该清单包含公司。清单发布后,公司与美国客户的技术交流(产品图纸、技术标准)需获取美国政府许可证。公司境外业务涉及的锻件全部为商用产品,与军事最终用途无关。截止目前,美国政府已批准公司客户的许可证。 若未来出口目的地或终端客户所在国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如限制从中国采购航空零部件或增加关税等,公司可能会在税收、销售和业务开展方面遭遇不公平待遇,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业务开展及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如在项目建设和投产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善或者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或产业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出现延误或停滞,将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及投产进度。 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和效益实现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特种合金精密环锻件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尽管公司基于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竞争格局、客户需求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论证,且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潜在客户与公司现有客户重合度较高,但若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将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完全消化,以及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与公司预估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将可能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和设备采购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预计将大幅增长。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未来整体折旧和摊销金额有所增加,且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业绩水平产生影响。尽管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实现的利润规模以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能够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但鉴于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在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整体促进作用体现之前,公司存在因折旧或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4、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旌阳区扬子江路和高山路西南角。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募投项目用地出让手续在正常办理过程中。虽然公司预计无法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的风险较小,但不排除未来发生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取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风险。 (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审核风险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 3、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可转债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了与投资者预期相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该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风险。 另一方面,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股票市场环境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均价存在不确定性,继而将导致转股价格修正幅度的不确定性。 4、可转债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项目实施到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无法完全实现项目效益。而同时,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5、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未设有担保人,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在不利情况下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6、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初次评级结束后,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7、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后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行业政策、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以及其他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概况 截至 2023年6月 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147,311,148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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