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华泰”)持有公司股份 6,684,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769%;公司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道丰”)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229%。江苏华泰和南京道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94,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持有公司1,095,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446%。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 2022年 9月 1日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5月 25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江苏华泰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336,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695%;南京道丰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4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05%。刘利峰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73%。上述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于 2023年 5月 30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7,890,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4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 0.1股。上述利润分派方案已于 2023年 6月 5日实施完毕,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 151,679,73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股东江苏华泰上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由不超过 1,336,900股调整为不超过 1,470,590股;股东南京道丰上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由不超过 42,000股调整为不超过 46,200股;股东刘利峰上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由不超过 1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 11,000股。 2023年 8月 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截止 2023年 7月 31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江苏华泰、南京道丰及董事刘利峰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5日收到江苏华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出具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 2023年 9月 15日,江苏华泰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 478,95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58%,南京道丰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3年 9月 15日收到股东刘利峰出具的《持股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 2023年 9月 15日,股东刘利峰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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