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601615):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5.161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983,706股)的8.81%。 ? 能投集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104号),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500万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能投集团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8,466.6667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2.31%,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数的8.13%。 ? 能投集团与公司关联股东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厦门博惠蕴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惠蕴成”)、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和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71.802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34%。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1,999.926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5.5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4.08%。 ? 本次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获悉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6,500.0000万股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能投集团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为能投集团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能投集团将持有的公司6,500万股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 能投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用于偿还质押贷款,主要对应债务包括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8,666.6667万股及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的3,30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8月9日及2022年9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能投集团将及时清偿相关债务并尽快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届时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的质押率将大幅下降。上述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结后,预计质押情况详见“三、股东质押股份预计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中山瑞信、博惠蕴成、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将其所持有的合计375,666,412股,占公司总 股本 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共同控股股东能投集团,该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投集团成为公司唯一控股股东。详见公 司于 2022年 12月 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公告日,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博惠蕴成、First Base、Keycorp和Wiser Tyson的质押情况如下:
能投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偿还质押贷款后,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博惠蕴成、First Base、Keycorp和Wiser Tyson 的质押情况如下:
能投集团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质押情况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解除质押登记后出具的通知为准。公司 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公司对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上述股权质押若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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