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832978):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9:10:54 中财网

原标题:开特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附 25号 3楼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8,000,000股 (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本次 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承销商采取超额配售选 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2,700,000股); 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 20,700,000股
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方式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 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7.37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3年 9月 20日
发行后总股本175,538,00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3年 9月 19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九、重要承诺”。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经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中金景合因经营期满未续期正在进行清 算,其所持公司股份已过户至其各合伙人名下 公司原持股 5.1975%的股东中金景合的营业期限已于 2021年 2月 1日到期,中金 景合于 2021年 7月 8日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中 金创新及其他 35名有限合伙人均一致同意中金景合的经营期限不再延长,停止一切经 营行为,并一致反对自行清算,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清算。2022年 12月 8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 01清申 2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 理中金创新对中金景合的清算申请。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京 01强清 7号《民事裁定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金景合持有的公司 5.1975%股份已过户至其各合伙人(含合伙人之继承人,下同)名下,由中金景合全体 合伙人直接持有,中金景合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报告期内,中金景合曾作为财务投资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未提名过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参与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金景合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过户至其各合伙人名下,因而中金景合被申请强制清算事项不会 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 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促进汽车消费措施影响减弱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阶段性减征部 分乘用车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2年 3-5月,吉林、上海等地区爆发新一轮新冠疫情,对我国汽车产业链和汽
车产销量造成了较大影响。为促进汽车消费的恢复,2022年 4月和 5月,国家相继出 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关于减征 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等多项政策。2022年 6月,随着新冠疫情防控成效和 促消费政策效应显现,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快速回暖,当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49.9万 辆和 250.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8.2%和 23.8%;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同比增长 3.4%和 2.1%。受益于该等促消费政策以及下游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公司 2022年营业 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1年增长 35.13%和 60.98%。 然而,随着促进汽车消费措施影响减弱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阶段性减征部分乘 用车购置税政策在 2022年底到期,可能将会影响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进而 对公司 2023年经营业绩的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五、燃油车销量下降以及若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及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 报告期内,根据可确认的车型收入,公司应用于燃油车的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较高。2023年伊始,在汽车“降价潮”的带动下,2023年 1-4月我国燃油 车的销量较上年同期才略有下降,因而,若未来燃油车销量持续下滑,公司燃油车相 关产品的销量会随之下降,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根据可确认的车型收入,公司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产品的销售收入呈 快速增长趋势,尤其是第一大客户比亚迪,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由 2020年的 7.27% 增长至 2022年的 25.40%。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不及预期,亦或者公司现有客户的 产能扩张不及预期,且公司无法快速将产品拓展至其他新能源客户,都将会对公司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报告期内公司对法利贝尔的关联销售价格具有合理性,但与境内 售后客户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结合与法利贝尔的合作历史、采购规模等因素,公司对法利贝尔销售 产品主要参考配套客户在售同型号产品的价格作为定价标准,定价具有合理性。法利 贝尔的产品以内销为主,公司对其销售价格低于以内销为主的其他售后客户的销售价 格,若按照向以内销为主的其他售后客户销售产品的价格测算,对报告期内主营业务 收入的累计影响金额较小。未来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
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规范与法利贝尔的关联交易。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产业的景气度息息相 关,而整车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亦存在密切关系,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受下 游整车行业、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 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增加;反之当宏观经济衰退时,汽车消费低 迷,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减少。 近几年来,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经济发展的增速也有 所放缓,给汽车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和汽车整车产业 持续下行,可能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经过 2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知名的汽车热系统产品提供商,在行业内拥 有良好的口碑,并凭借客户资源、产品研发等优势建立了一定的竞争壁垒,已经通过 直接和间接配套进入比亚迪、吉利集团、广汽集团、上汽集团、长城汽车、长安汽 车、江淮汽车、福特、大众等全球汽车整车厂商供应商体系,并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未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将吸引更多汽车零部件厂商进入该领域, 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高产品竞争力,紧跟汽车整车厂的开发速度, 将会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的惯例,通常情况下,在新车 型和改款车型上市初期,汽车整车售价较高,汽车零部件利润水平较高,量产之后的 一定年度内会要求汽车零部件生产商降价。若未来公司产品价格下降,而成本控制管 理水平未能同步提升,将会导致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 (四)产品价格年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年降影响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 1.56%、 1.23%和 0.77%,年降影响金额对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1.04%、-0.82%和-
0.53%。年降对公司的收入和毛利率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尽管产品价格年降属于汽车 行业惯例,但若公司如未能扩大营收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和工艺流程以提高生产效 率、提升产品附加值或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757.70万元、38,087.22万元和 51,467.77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08.72万元、4,274.01 万元和 6,880.29万元,快速增长。若未来公司无法不断扩大产品线、保持产品品质和 同优质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若汽车零部件行 业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因战争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发生产业链中断 等情形,将无法保证获得未来持续稳定的订单,上述情况均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大 幅下滑,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类、五金类、塑胶件类和辅料类等,报告期内,公司材料 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71.63%、74.69%和 74.84%,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 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 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呈现一定波动。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 涨,且公司难以通过成本控制和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将会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 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30.23万元、12,034.99万元和 16,46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56%、21.38%和 23.33%,较大的存货余 额给公司的存货管理水平及资金周转带来较大的压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 来存货余额将可能继续增加,若公司不能加强存货管理、加快存货周转速度,或因市 场环境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从而造成存货积压、呆滞,将 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 126.30万元,占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为 0.91%;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合计
2 1,556.20m,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的 3.83%。因该等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无 法取得,公司存在被处罚或被要求拆除该等房屋建筑物的风险。 (九)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海法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45,251,489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242%,通过和瑞绅控制公司 0.5078%股份表决权,郑海法 单独合计可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29.2320%,郑海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 41.9644%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郑海法的持股比例将存在一定程 度的下降,如果上市后出现潜在投资者通过收购公司股权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权更 加趋于分散,股权的分散亦可能影响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效率,从而可能对公 司的经营战略和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进出口业务、税 收政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诉讼或仲裁事项、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未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 1-6月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众环阅字(2023)0100017号”《审阅报 告》。公司已披露经审阅的 2023年 1-6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八节、八、(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1
第二节 概览 ............................................................................................................ 15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76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98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1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78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79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8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91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 份公司、开特股份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开特有限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有限公司,其前身湖北开特传 感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海法先生
一致行动人王惠聪、郑传发、郑冰心、武汉和瑞绅投资有限公司
和瑞绅武汉和瑞绅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人之康人之康食药同源健康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迪普商贸迪普商贸湖北有限公司
法利贝尔湖北法利贝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中金景合北京中金景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中金创新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奥泽电子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武汉开特武汉开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云梦电子开特电子云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艾圣特艾圣特传感系统(武汉)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苏州海特海特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范示德范示德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开特股份汉南分公司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
松芝股份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002454”,发行人客户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594”,发行人客户,包括其旗下公司:深圳市比亚迪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翰昂集团翰昂系统(Hanon Systems)株式会社,韩国上市公司,全 球汽车空调全系统供应商之一,发行人客户
捷温集团GENTHERM INCORPORATED,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全球知名的热技术管理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南方英特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爱斯达克上海爱斯达克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三电控股三电控股株式会社,日本上市公司,发行人客户,包括其 旗下公司:天津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郑州三电汽车空 调有限公司、沈阳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和重庆三电汽车 空调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625”,发行人客户
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633”,发行人客户
法雷奥集团Valeo,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发行人客户
广汽集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238”,发行人客户
江淮汽车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 码“600418”,发行人客户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104”,发行人客户
马瑞利Marelli Holdings Co., Ltd.及关联公司,其中海立马瑞利控 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系 A股上市公司海立股份 (600619)的子公司,发行人客户
中国一汽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广州电装广州电装有限公司,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电装株式 会社的旗下公司,发行人客户
豫新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博耐尔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某北美新能源汽车品牌客户 A,其名称及代表性车型 M3、MY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 度》
《董事会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监事会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承诺管理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 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
《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 收入》
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
  租赁》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 市、北交所上市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
招股说明书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登北京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汽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商、华源证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三年、报告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业名词释义  
传感器是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 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 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 控制等要求
控制器控制器的作用是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息,进行处理,输出 相应的控制指令给到执行器执行,控制器的反应速度、判 断准确性对于车辆控制至关重要
执行器是一个机电一体化装置,接受控制器的电子信号并执行相 应的指令
NTC/NTC热敏电阻Nega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 Resistor ,负温度系数热敏 电阻,是一种随温度上升,其电阻值下降的热敏半导体电 阻
PTC/PTC热敏电阻Posi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 Resistor,正温度系数热敏 电阻,是一种当温度增加到居里温度以上时,其电阻值呈 阶跃式增加的热敏半导体电阻
温度传感器是能感受温度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按照传感 器材料及电子元件特性划分,可分为热敏电阻和热电偶 等,对发行人而言,主要是指热敏电阻温度传感器
光传感器光传感器通常是指能够灵敏地感知可见光、红外光的光 能,并将光能转化为电信号的装置
调速模块又称电机功率控制模块,主要是对相关车用电机进行功率 控制,用于控制电机的转速及转动的方向
调速电阻与调速模块功能相同,采用串电阻的方式,利用回路中的 阻值来调节电压,从而达到调节鼓风机、冷却扇转速的目 的
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电子控制单元
PTC加热器利用 PTC热敏电阻制作的发热体
汽车热系统汽车上用于调节零部件工作温度环境和座舱温度环境的零 部件的集合。传统汽车的热管理主要集中于发动机的热管 理和涉及驾驶舒适性的空调热管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 展,电机、电机控制器(电控)、电池的热管理催生了一系 列新型热管理产品
汽车电子汽车上装载的电子装置的总称,一般由传感器、控制器、 执行器组成
ISO14001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TC207负责起草的一份国际标准,包 括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周期分析 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内的许多焦点问题,旨在指导各类组 织(企业、公司)取得表现正确的环境行为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IATF 16949由国际汽车工业特别工作组(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IATF)开发,并得到了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 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ISO/TC176)的支持。该技术规范 以 ISO9001为基础,确立针对汽车相关产品的设计和开 发、生产及相应的安装与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特别说明: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说明书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1776074063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证券代码832978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 10月 14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 10月 18日 
注册资本157,538,000.00法定代表人郑海法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附 25号 3楼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附 25号 3楼   
控股股东郑海法实际控制人郑海法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挂牌日期2015年 7月 27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制造业(C) 汽车制造业(36) 
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C)汽车制造业 (36)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3660)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海法直接持有公司 28.7242%股份,通过和瑞绅间 接控制公司 0.5078%股份,合计可支配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29.2320%,同时担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能对公司的战略决策、人事任免、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系国内知名的汽车热系统产品提供商,主要从事传感器类、控制器类和执行 器类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细分产品包括温度传感器、光传感器、调速模 块、直流电机执行器、步进电机执行器和无刷电机执行器等。根据中汽协《中国汽车 电机电器电子行业分析报告白皮书》统计,报告期内,公司车用系列传感器产品的销 售收入位居前三。 公司的阳光传感器产品曾获得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和自主创新产品;汽车空 调风门执行器产品曾获得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 产品等称号;车用集成型阳光及环境光传感器获得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 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 公司系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
定的“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截至 2022年 12月 31 日,公司拥有 31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技术人员 151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18.35%;公司“车载传感器研究中心”2022年被认定为 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的实验室获 得了比亚迪、吉利集团、长城汽车等多家整车厂授予的“供应商实验室认可证书”。 凭借深厚的技术和研发实力、高效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优秀的产品质量,公司产 品在行业内已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客户资源优势逐渐凸显。报 告期内,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上汽集团、广汽集团、中国一汽、吉利集团、长城 汽车、长安汽车等汽车整车厂;威马、小鹏、高合等新能源汽车造车新势力;广州电 装、翰昂集团、捷温集团、法雷奥集团、松芝股份、三电控股、马瑞利、南方英特、 爱斯达克、豫新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热系统厂商,并被比亚迪、松芝股份、广州电 装、南方英特等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2018年 10月,公司获得由中国汽车空调行业 年度品牌奖组委会颁发的“2018年中国汽车空调行业年度品牌奖优秀供应商”荣誉称 号。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资产总计(元)705,924,787.85562,781,021.45497,618,532.71
股东权益合计(元)402,438,613.31345,854,661.07311,552,851.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 (元)401,615,726.43344,707,917.00310,983,971.4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1.59%42.26%38.36%
营业收入(元)514,677,663.32380,872,184.26277,577,015.73
毛利率(%)31.04%32.7832.47
净利润(元)77,058,853.7845,897,594.3330,874,53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77,382,710.9746,129,795.9030,814,914.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68,802,910.5642,740,128.9026,087,207.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76%14.15%1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18.46%13.11%8.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30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0.300.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887,760.1133,573,423.7232,529,807.7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05%5.44%5.66%

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年 11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3年 9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年第 3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25号文批复同意注册。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8,000,000股(不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及主 承销商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 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2,700,000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不超过 20,700,000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0.25%(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11.61%(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定价方式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175,538,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7.37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6.88
发行后市盈率(倍)18.80
发行前市净率(倍)2.89
发行后市净率(倍)2.51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0.44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0.39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2.55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2.94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18.46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3.35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自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日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 让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
 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且已 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6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 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3,266.00万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15,255.90万 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1,373.73万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13,164.16万 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892.27万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2,091.74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 中: (1)保荐承销费用:1,246.60万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1,445.59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386.42万元; (3)律师费:243.00万元;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6.26万元(未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16.73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 由于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发行费用明细项目合计数 与总额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8.80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9.09倍;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2.51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2.46倍; 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39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39元/股;
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94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2.99元/股;
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2022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
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3.35%,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12.90%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晖
注册日期2002年 12月 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5213377
注册地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278号中海中心 32F-34F
联系电话0755-33329838
传真0755-33329825
项目负责人宋德华
签字保荐代表人宋德华、施东
项目组成员黄昱、国春霞、刘擎业(已离职)、周启敏、胡理想、陈思聪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注册日期1993年 5月 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E00017891P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 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 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 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 18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田维娜、叶凯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注册日期2013年 11月 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号 2-9层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号 2-9层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会计师杨红青、王涛、范婷(已离职)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 5层 33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账号755903871710913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周贵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号
联系电话010-63889755
传真010-63884634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一)技术创新 公司系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 定的“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和 技术创新能力,公司自主研发的阳光传感器产品曾获得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和自 主创新产品、汽车空调风门执行器产品曾获得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国家火炬计 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等称号;车用集成型阳光及环境光传感器获得科学技术部科 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 31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4项;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拥有技术人员 151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18.35%;公司“车载传感器研 究中心”2022年被认定为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湖北省企业技 术中心、公司的实验室获得了比亚迪、吉利集团、长城汽车等多家整车厂授予的“供 应商实验室认可证书”。
(二)产品创新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热系统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根据下游汽车整车 厂的需求,产品线由温度传感器逐步扩展到阳光传感器、调速模块、直流电机执行 器、步进电机执行器和无刷电机执行器等,已成为国内知名的汽车热系统产品生产 商。根据中汽协《中国汽车电机电器电子行业分析报告白皮书》统计,报告期内,公 司车用系列传感器产品的销售收入位居前三。 (三)科技成果转化 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主要在生产过程中系统性体现,公司积累的核心技术均大量 应用到传感器、控制器和执行器等系列产品中。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分 别为 26,178.84万元、36,294.58万元和 50,279.89万元,公司的收入及利润大幅提高, 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推算,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1年和 2022年年度报告,最近两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 依据):2021年为 4,274.01万元、2022年为 6,880.2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021年为 13.11%,2022年为 18.46%,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财务条件:“预 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于 8%”。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800万股(不考虑超额 配售选择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 总额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批复 情况 
 1车用电机功率 控制模块及温 度传感器建设 项目8,592.968,592.962210-420113- 89-01-362529武环经开审 [2023]39号 
 2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不涉及不涉及 
 合计13,592.9613,592.96    
        

十三、 其他事项
无。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 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按照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 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发行人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经营风险 (一)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产业的景气度息息相 关,而整车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亦存在密切关系,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受下 游整车行业、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 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增加;反之当宏观经济衰退时,汽车消费低 迷,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减少。 近几年来,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经济发展的增速也有 所放缓,给汽车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和汽车整车产业 持续下行,可能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经过 2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知名的汽车热系统产品提供商,在行业内拥 有良好的口碑,并凭借客户资源、产品研发等优势建立了一定的竞争壁垒,已经通过 直接和间接配套进入比亚迪、吉利集团、广汽集团、上汽集团、长城汽车、长安汽 车、江淮汽车、福特、大众等全球汽车整车厂商供应商体系,并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未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将吸引更多汽车零部件厂商进入该领域, 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高产品竞争力,紧跟汽车整车厂的开发速度, 将会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的惯例,通常情况下,在新车 型和改款车型上市初期,汽车整车售价较高,汽车零部件利润水平较高,量产之后的 一定年度内会要求汽车零部件生产商降价。若未来公司产品价格下降,而成本控制管 理水平未能同步提升,将会导致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 (四)产品价格年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年降影响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 1.56%、 1.23%和 0.77%,年降影响金额对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1.04%、-0.82%和- 0.53%。年降对公司的收入和毛利率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尽管产品价格年降属于汽车 行业惯例,但若公司如未能扩大营收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和工艺流程以提高生产效 率、提升产品附加值或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757.70万元、38,087.22万元和 51,467.77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08.72万元、4,274.01 万元和 6,880.29万元,快速增长。若未来公司无法不断扩大产品线、保持产品品质和 同优质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若汽车零部件行 业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因战争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发生产业链中断 等情形,将无法保证获得未来持续稳定的订单,上述情况均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大 幅下滑,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类、五金类、塑胶件类和辅料类等,报告期内,公司材料 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71.63%、74.69%和 74.84%,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 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 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呈现一定波动。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 涨,且公司难以通过成本控制和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将会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 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新冠疫情及芯片短缺的风险 新冠疫情自 2020年初爆发以来在全球各地蔓延,且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复,使得经 济复苏进程放缓。另外,受海运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下游汽车整车厂 的生产和供应链亦受到不利影响。如果全球疫情未能得到根本遏制,将对汽车产业及 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受新冠疫情、自然灾害以及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 12月以来,
全球芯片出现阶段性紧缺的情况,各行各业陆续面临“缺芯”问题,其中汽车产业受 到的冲击最大,致使各汽车整车厂的生产计划呈现不同程度放缓,使得上游汽车零部 件行业亦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若汽车芯片短缺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缓解,将会导致 汽车产销量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贸易摩擦带来的产品出口风险 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美国被加征 25%的关税。报告期内,公司 产品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47.16万元、2,292.08万元和 2,482.30万元,占当期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24%、6.06%和 4.84%。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 或者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公司出口产品采取限制性贸易政策,将会对公司产品出口造成 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带来的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025.87万元、16,672.54万元和 25,692.03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18%、29.63%和 36.39%。公司的客 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客户资产规模较大、经营业绩 稳定、信誉良好,与公司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 是,如果未来公司对应收账款缺乏有效管理,公司的应收账款将面临回款不及时甚至 无法收回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客户经营波动带来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8年和 2019年,因新能源补贴退坡、汽车销量下降等因素的影响,使得部分 汽车整车厂如北汽银翔、众泰汽车、华泰汽车等发生破产或清算,导致公司对该等客 户的应收账款难以回收。若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将会造成 公司应收账款难以回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30.23万元、12,034.99万元和 16,46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56%、21.38%和 23.33%,较大的存货余 额给公司的存货管理水平及资金周转带来较大的压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未 来存货余额将可能继续增加,若公司不能加强存货管理、加快存货周转速度,或因市
场环境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从而造成存货积压、呆滞,将 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0.90%、16.67%和 11.45%。公司境外销售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金 额分别为 91.62万元、88.29万元和-234.42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3.03%、 1.66%和-2.72%。在外币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人民币升值将会减少以人民币折算的 销售收入,降低产品毛利率。若未来人民币汇率持续上升,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和经 营成果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奥泽电子于 2018年 11月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 2021年 11月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子公司云梦电子于 2018年 11月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 厅、湖北省财政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并于 2021年 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子公司艾圣特于 2018年 11月取得湖 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并于 2021年 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司子公司苏州海特于 2017年 12月 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核发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 11月再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 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及子公司奥泽电子、云梦电子、艾圣特和苏州海特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 政策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如果公司及子公司的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能通过复审,将需按照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30%、32.56%和 30.88%,呈下降趋 势。一方面,受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的“年降”机制影响,公司现有产品销售价 格存在下降的风险;另一方面,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 生产成本存在上升的风险,销售价格的下降和成本的上升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下滑。因此,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与整车厂商同步开发的技术实力,不能持续推出适 配客户新车型的产品,或不能持续有效实施采购价格年降政策,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 率将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下游汽车整车行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具备特定的生命周期,针对下游 汽车整车厂商推出的新品,汽车零部件配套厂商往往需持续与其合作进行技术开发, 并经过整车厂商严格的认证之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因而,具有认证周期长、环节繁 多、流程复杂等特点。经过 20多年的发展,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和工艺创 新,并凭借较高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已进入国内外主要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 供应商的供应链体系。但随着汽车行业整体技术更新换代周期不断缩短,对汽车零部 件配套厂商的创新研发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若公司不能根据客户的产品更新换代 需求,及时开发新产品并实现量产配套供应,将会对公司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需根据汽车整车厂的新产 品要求进行同步开发。基于 20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在汽车热系统领域已 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并广泛运用于自有产品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 311项专 利,其中发明专利 24项。核心技术的保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尽管公司制定 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并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但基于技术秘密保护措施的局限 性、技术人员的流动性等因素,仍无法避免核心技术泄密。若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 将对公司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人才是企业发展和创新的基础。公司汽车热系统产品的设计开发涉及机械工程、 力学、电子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由于需要参与汽车整车厂商或一级配套供应商的同 步研发,因此对技术人才的要求更高。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具备丰富研发经验的技 术人才已成为行业内企业的竞争焦点。如果公司的技术人才流失,不仅可能导致公司 既有核心技术存在泄密的风险,而且也可能导致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下降, 从而对公司在研项目及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人力资源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海法先生,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41.9644%;本次发行完成后,郑海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权比例仍较高,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 机制并得到有效的规范运行,但如果郑海法先生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行使表 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 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人员及资产规模亦保持较快增 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进 一步扩大,相应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化,更加需配备与之相匹配的管理 人员。若公司的管理人员经验不足、关键岗位人才流失,将可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 五、法律风险 (一)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传感器类、控制器类和执行器类等汽车热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下游汽车整车行业具备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体系,对交付产品的质 量要求较高。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先后通过 ISO9001、IATF16949质 量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未曾因产品质量缺陷发生大规模的召回或赔偿。但是, 若公司未来因产品重大质量问题给客户带来重大损失,公司将可能面临赔偿风险,将 对公司行业声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 126.30万元,占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为 0.91%;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合计 2 1,556.20m,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的 3.83%。因该等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无 法取得,公司存在被处罚或被要求拆除该等房屋建筑物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 速度、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资金和技术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并结合多年的经营 经验作出。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行 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将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效果等带来较大影 响。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和折旧费用将增 加,因而,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导致利润下滑 的风险。 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22鄂 银最抵第 2378号),约定将编号“鄂(2022)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 0038230号”不 动产权证(包括募投项目用地)作为抵押物。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该项抵押涉及 的银行贷款和票据金额合计 4,195万元。若公司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及兑付票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地被行使抵押权,从而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重大 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 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行情以及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等多种内部和外部的因素影 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等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bei Kait Automotive Electronic&Electrical Systems Co.,ltd.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1776074063
注册资本157,538,000.00
法定代表人郑海法
成立日期1996年 10月 14日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附 25号 3楼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附 25号 3楼
邮政编码430064
电话号码027-50752908
传真号码027-5075290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kait.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元志
投资者联系电话027-50752908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 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销售代理;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模具制 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 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传感器类、控制器类和执行器类等汽车 热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主要细分产品包括温度传感器、光传感器、调速模 块、直流电机执行器、步进电机执行器和无刷电机执 行器等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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