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科技(30154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崇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崇德科技 股票代码:301548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SUND Technological Corporation (湘潭市高新区茶园路 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2023年 9月 特别提示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科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9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中国日报网 (www.chinadaily.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60,000,000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14,222,618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崇德科技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年 9月 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1.56倍。 截至 2023年 9月 1日(T-4日),与招股说明书中选择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年扣非前/后 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算数平均值计算剔除市盈率极值(申科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 66.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51.0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3.9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1.56倍,超出幅度为 61.79%,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特别是本次发行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研发进程及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正在研发的产品及技术系基于其未来发展战略和对行业应用领域发展趋势研判后的决策,若未来应用领域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路径与公司现有判断存在较大差异、行业内产品技术迭代升级周期短于预期、未来无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等,发行人将面临产品研发进程缓慢甚至研发失败、研发技术成果产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自产产品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供应的持续稳定性及价格波动幅度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较大。若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中,上游主要原材料发生供应短缺、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况,将导致发行人原材料供应不足、产品毛利率较大幅度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 13,703.14万元、17,168.85万元及 22,179.0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37%、41.82%及 49.28%。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下游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技术更新及国家宏观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出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坏账风险增加,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类型较多、品种规格丰富,相应的组件、部件及配件等亦较多,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 10,257.83万元、9,536.03万元及 10,101.48万元,存货余额较大,未来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存货余额可能将继续增加,将对发行人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发行人存货管理不善或客户违约导致销售合同变更或终止,将会形成资产减值或损失,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31%、33.71%及 36.69%,各年度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受市场竞争程度、宏观经济形势、客户需求、原材料价格、销售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较大,若未来出现市场竞争激烈、下游市场的不景气、客户需求降低或增速放缓、采购材料成本上涨以及产品结构中低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上升且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等情形,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六)业绩受市场规模体量、竞争格局分散等因素制约引发的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动压油膜滑动轴承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滚动轴承及相关产品等的销售。动压油膜滑动轴承为滑动轴承中的中高端轴承,我国动压油膜滑动轴承细分行业目前仍处于成长期。2020年,我国动压油膜滑动轴承市场规模约为 32.3亿元,预计到 2026年,动压油膜滑动轴承市场规模约为 67.2亿元。发行人未来业绩增长潜力一定程度上受市场规模体量、竞争格局分散等的制约。此外,公司业绩增长还受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需求、发行人创新能力等综合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公司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成长性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50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89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崇德科技”,证券代码“301548”;本次公开发行中的 14,222,61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 9月 20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9月 20日 (三)股票简称:崇德科技 (四)股票代码:30154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0,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5,00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222,618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5,777,382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7,725,000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777,382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6%,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8%。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2-10号),公司 2021年度和 2022年度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为准)分别为 6,050.40万元和 7,849.58万元,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为 13,899.98万元。因此,崇德科技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有发行在外的债券。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注 2:上表部分数字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周少华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2,866.0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 比例为 63.69%,通过股东湘潭德晟、湘潭贝林间接持有发行人 31.22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股本比例为 0.68%,同时周少华先生为发行人股东湘潭德晟、湘潭贝林 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少华先生合计控制发行人 68.04%的股权,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周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3030419620911****。 现任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 控制关系图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 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尚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相关安排,公司设有 2个员工持股平台,湘潭德晟和湘潭贝林分别持有公司169.2万股和2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3.76%和0.59%。 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1、湘潭德晟
湘潭德晟、湘潭贝林均于 2020年 3月新《证券法》施行之前设立并完成增资入股发行人前身崇德有限。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湘潭德晟及湘潭贝林的合伙人分别为 45名及 8名自然人,除李静波已退休外,均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现任员工。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期 湘潭德晟、湘潭贝林均已出具了相关承诺,其持有的本次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为 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中“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000万股,本次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1,5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注 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 3:发行人不存在战略配售情况; 注 4:以上数据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除含特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共有股东 20,514户,其中前十名股东如下:
略配售情况 公司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其他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或向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5,000,000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66.8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33.0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二)38.3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三)44.0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51.0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发行市净率:3.01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75.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072.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27.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 根据《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453.37497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300.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772.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727.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63699908%,有效申购倍数为 3,792.18942倍。 根据《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7,170,855股,缴款认购的金额为479,013,114.00元,放弃认购数量 104,145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7,725,000股,缴款认购的金额为 516,030,000.00元,放弃认购数量 0股。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4,145股,包销金额为 6,956,886.0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69%。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2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10.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89.3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9月 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8号)。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10,810.69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7.21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新股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 89,389.31万元。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2.19元(按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1.51元/股(按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2-10号)。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3〕2-382号),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 2023年 1-6月的主要财务信息以及 2023年 1-9月经营业绩预计等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十、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