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88A (180003):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1:12:40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88A :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08-23
送出日期:2023-09-22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银华-道琼斯88指数基金代码180003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04-08-11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周晶2018-11-122006-09-01 
李旻2023-01-292008-07-16 
陈梦舒2023-01-312010-09-15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道琼斯中国88指数的成份A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发或增发)、存托凭证、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可转债等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本基金将不高于95%的资产投资于股票,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为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标的指数,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增强部分主要选择基本面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型企业的股票,在控制与标的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道琼斯中国88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道琼斯88指数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 1.5%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1000万元 1.2%
1000万元≤M 1,500元每笔
N<7天 1.5%
赎回费 7天≤N≤365天 0.5%
365天<N≤730天 0.2%
7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其他费用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权证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与标的指数偏离风险、基金价格变动风险、更换标的指数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投资北交所股票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风险、标的指数不再符合要求的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因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如果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