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电池ETF (159775): 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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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38: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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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能源车电池ETF : 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8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 | 基金代码 | 159775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2年1月7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深圳证券交
易所 | 2022年1月
24日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
基金经理 | 龚佳佳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22年1月7日 |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2年7月9日 | |
其他 | 场内简称:新能源车电池ETF
当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
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变更后基金名称
为“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可变更本基金的登记机
构、申购与赎回的安排等条款并根据变更为非上市指数基金的情况相应调整基金合
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
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
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 |
| 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
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当预
期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
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
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
业绩比较基准 | 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国
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
似。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认购费 | 0万≤M<50万 | 0.8% | - |
| 50万≤M<100万 | 0.5% | - |
| M≥100万 | 1,000元/笔 | - |
申购费
(前收费) |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 | |
赎回费 |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 | |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0.5% |
托管费 | 0.1% |
销售服务费 | 0%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期权交易、结算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及维
护费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登记费用、IOPV计算与
发布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指数许可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面临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投资存托凭证,存在相应风险。
2、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3、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本基金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在组合证券变现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部分成份股流动性差等因素,导致投资人变现后的价值与赎回时赎回对价的价值有差异,存在变现风险。
4、标的指数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或者编制机构退出市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影响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折溢价水平,若成份股停牌时间较长,在约定时间内仍未能及时买入或卖出的,则该部分款项将按照约定方式进行结算,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并使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能在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赎回份额上限或者采取暂停赎回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ETF份额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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