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320015): 关于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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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7:47: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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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 关于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多样化的投资途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诺安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与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年 9月 27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后,将设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后的基金简称、基金份额名称及基金份额代码如下:
序号 | 基金份额名称 | 基金份额简称 | 基金份额代码 |
1 |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A | 320015 |
2 |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 C | 019570 |
二、相关业务规则
(一)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交易相关规则
1、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自行选择投资的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与原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2、本公司将开通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间的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自 2023年 9月 27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均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含诺安基金官网网上交易、诺安基金手机客户端交易、“诺安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自 2023年 9月 27日起,本公司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及 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公司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及 C类基金份额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相关费用说明
(一)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维持本基金原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变。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维持原有申购费率,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四)赎回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维持原有赎回费率。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情况具体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T) | 赎回费率 |
T < 7 日 | 1.5% |
7 日≤ T < 30 日 | 0.5% |
T ≥ 30日 | 0 |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1、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不涉及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详见附件的对照表。
3、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告披露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另外,本公司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情况。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9月 25日
附件:
1、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内容 | 内容 |
二、释义 |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中国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56.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
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
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
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
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
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公众通
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 |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
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
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
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
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
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
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公众通讯设备
或互联网络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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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金的
基本情况 | | ……
(七)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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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
类别设置、调整基金份额分类方法与规
则、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根据《信息
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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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
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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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
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和基金赎回费率。
…… |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
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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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
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
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
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
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
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
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
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
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
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
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
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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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
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3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30%的赎
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30%以内(含30%)的赎回申
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
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对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
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3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30%的赎
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30%以内(含30%)的赎回申
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
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所有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对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具体见相
关公告。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暂停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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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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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基金合
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
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
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
式;
……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
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
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
定和调整除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之外的
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
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率、管
理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
结构和收费方式;
……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
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和定投等业务规则,在法
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和调整除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
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
方式;
……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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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
会 |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7)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
(2)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
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3)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
化;
(4)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
取;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
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
法、规则进行调整;
(8)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 ……
(7)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
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
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2)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
化;
(3)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
取;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
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调整基金份额分类方法与规则、调整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7)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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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基金
资产的估值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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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
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
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
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和公
告。
…… |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
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
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
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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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基金
的费用与税
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
用;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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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
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
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
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 0.5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
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
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
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
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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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基金
的收益与分
配 |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
分配权; |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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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
将有所不同,具体收益分配安排详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公告。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可对A类基
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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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基金
的信息披露 |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五)基金净值信息
……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 一、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五)基金净值信息
……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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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
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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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基金
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
清算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
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
(7)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
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
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
(7)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
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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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1)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
收费方式;
…… | 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增加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调整基金份额分类方法与规则、调整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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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内容 | 内容 |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的业
务监督和核
查 |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计算、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
有)、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 |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各类基金参
考份额净值(如有)、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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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的业
务核查 |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
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
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有)、根据基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
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
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各类基金参考份额净值(如
有)、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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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资
产净值计
算、估值和
会计核算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
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
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
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该类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估值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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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停估值时除外。 | 数,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
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如有),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按《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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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