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30096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3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3年 2月 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披露了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大禹”)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385,6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于 2023年 3月 2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83.4943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7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后股份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琴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大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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