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A (011030): 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51:29 中财网
原标题: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A : 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9月27日
送出日期:2023年9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基金代码011030
下属基金简称达诚价值先锋灵活配置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1030
基金管理人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5月19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蔡霖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22年5月30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5月2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情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 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 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 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有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产品投资 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 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5月19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M<500,000.001.50%
 500,000.00≤M<2,000,000.001.00%
 2,000,000.00≤M<5,000,000.000.60%
 M≥5,000,000.001,00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等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券、期货、股票期权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此外,建议重点关注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因此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波动都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因此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使本基金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2)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部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 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时,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也使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3)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境内、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才开放申购赎回。因此会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非港股通交易日时,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停市时,出现交易异常情况等交易所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的情形时),从而导致本基金暂停申赎,并使得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时有可能出现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有的港股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市场风险:定义为由于投资标的物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衍生品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3)基差风险:定义为衍生品市场价格与连动之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4)结算流动性风险:定义为当基金之保证金部位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低于维持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5)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 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6)信用风险:定义为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之风险;(7)作业风险:定义为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事件所导致的损失。

4、若本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赎回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的风险。

5、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6、本基金的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负责日常运营。为本基金提供运营外包服务的机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同时,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评估该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是否能够满足本基金的运作需要。虽然具有以上基础,但是基金管理人仍然无法保证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可以永久符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如在基金存续期内该机构出现违法违规、操作风险事件或无法继续存续等情况,可能会对本基金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ntegrity-funds.com]咨询电话[021-6058125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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