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金融 (513190):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51:59 中财网
原标题:H股金融 :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 9月 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 ETF
场内简称H股金融(扩位简称:港股通金融 ETF)
基金主代码51319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 9月 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 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23年 10月 11日
赎回起始日2023年 10月 11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5)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新的销售币种,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万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
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客户服务电话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www.gtja.com95521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www.csc108.com95587、4008-888- 108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guosen.com.cn95536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mschina.com95565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gf.com.cn95575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s.ecitic.com95548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www.chinastock.com.cn4008-888-888或 95551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htsec.com95553、400-888- 8001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xyzq.com.cn95562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essence.com.cn/95517
1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xcsc.com95351
1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wlzq.cn95322
1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sd.citics.com/95548
1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dxzq.net.cn95309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dwzq.com.cn95330
1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foundersc.com95571
1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gws.com95514、400-6666- 888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ebscn.com95525、400-888- 8788
1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www.gzs.com.cn95548
2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pingan.com95511-8
2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hazq.com95318
2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longone.com.cn95531、400-888-
   8588
2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gszq.com956080
2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hx168.com.cn95584
2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zts.com.cn95538
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www.hfzq.com.cn95547
2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www.china-invs.cn400-600-8008、 95532
2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http://www.18.cn95357
2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gjzq.com.cn95310
30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nhbstock.com400-820-9898
31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www.gwgsc.com400-0099-886
3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s10000.com95363(河北省 内)、0311-95363 (河北省外)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后续可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上市交易后,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事宜。

(2)本基金将自 2023年 10月 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公司于 2023年 9月 28日发布的《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此外,本基金作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的代理买卖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 2017年 7月 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为香港交易所证券,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与境内普通 ETF存在一定差异。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使用 A股账户。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本基金可投资于香港市场以港币计价的金融工具,人民币对港币的汇率的波动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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