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77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龚建芬女士、陈渊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原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陈渊技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4,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2%);龚建芬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1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截至目前,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分别累计减持510,100股、360,9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票数量后)的0.9271%、0.6559%。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公司于2023年2月披露的关于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东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7月6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进行减持。 (三)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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