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2023年9月证券变动月报表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20:57:58 中财网
原标题:绿色动力:2023年9月证券变动月报表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3年9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3年9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備註)
呈交日期: 2023年10月6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1. 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H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證券代號01330說明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 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404,359,792RMB1RMB404,359,792 
增加 / 減少 (-)   RMB  
本月底結存404,359,792RMB1RMB404,359,792 

2. 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A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證券代號601330說明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 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989,090,734RMB1RMB989,090,734 
增加 / 減少 (-)   RMB  
本月底結存989,090,734RMB1RMB989,090,734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RMB 1,393,450,526

1. 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H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證券代號01330說明    
上月底結存404,359,792     
增加 / 減少 (-)      
本月底結存404,359,792     

2. 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A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證券代號601330說明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上月底結存989,090,734     
增加 / 減少 (-)      
本月底結存989,090,734     
(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 不適用
(B). 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 不適用
(C). 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

1. 可發行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A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可換股票據的說明 發行貨幣上月底已發行總額本月內變動 本月底已發行總額本月內因此發行的發行人 新股份數目 (C)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的 發行人新股份數目
1).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RMB2,359,897,000  2,359,897,000 245,822,604
可換股票據類別 債券/票據 可換股票據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 港聯交所上市) (註1) RMB 9.6 認購價/轉換價 股東大會通過日期 (如適用) 2021年8月24日        
         
         
         
         
總數 C (普通股 A):
備註:
本公司人民幣2,360百萬元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22年3月23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進一步由RMB9.72元╱股調整為RMB9.60元╱股,轉股價格調整實施日期為2023年7月26日。 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間為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D).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 不適用
(E). 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 不適用

本月普通股A增加/減少 (-)總額(即A至E項的總和)
 
不適用
備註:
因本公司是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公司,「法定股本」之概念不適用於本公司。在上述第 I 部顯示於「法定股本」的資料是指公司的註冊資本。呈交者: 喬德衛
職銜: 董事長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1.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
2.
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 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5. 如購回股份:
?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分類」;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
?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分類」;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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