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H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3年9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3年9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備註1) 呈交日期: 2023年10月5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備註1: 公司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24日為止,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回購但尚未註銷之股份總數為52,450,023股A股。於2021年1月8日,本公司根據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每股A股人民幣 1.85元的價格向174名合資格激勵對象授予了46,800,000股已回購的A股股票("首次授予"),該等股票於2021年1月27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詳情請參見本公司2021年1月8日與2021年1月27日的 公告。隨後,於2021年12月10日,本公司根據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每股A股人民幣2.31元的價格向37名合資格激勵對象授予了5,241,400股已回購的A股股票,該等股票於2022年1月28日在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預留授予")。詳情請參見本公司2021年12月12日與2022年2月6日的公告。 於2022年2月25日,本公司根據本公司股東2022年1月6日的特別決議案以每股A股人民幣1.88元的價格向八名在首次授予中獲授股票但現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回購及註銷2,229,750股A股。 詳情請參見本公司2022年2月25日的公告。 於2023年2月10日,本公司根據本公司股東2022年12月19日的特別決議案以每股A股人民幣1.91元的價格向九名在首次授予中獲授股票但現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回購及註銷1,356,000股A 股、每股A股人民幣1.85元的價格向一名在首次授予中獲授股票但現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回購及註銷450,000股A股、以及每股A股人民幣2.34元的價格向兩名在預留授予中獲授股票但現已 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回購及註銷234,931股A股。詳情請參見本公司2023年2月10日的公告。 於2023年7月21日,本公司根據本公司股東2023年5月29日的特別決議案以每股A股人民幣1.85至1.92元的價格向九名在首次授予中獲授股票但現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及一名在預留授予中 獲授股票但現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回購及註銷1,098,670股A股,及以每股A股人民幣1.85元的價格向两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回購及註銷29,700股A股。另外,公司已辦理完成公司回購專用 證券賬戶剩餘408,623股庫存股註銷手續。詳情請參見本公司2023年7月24日的公告。 截至本月底,本公司已回購但尚未註銷之股份總數為0股。(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 不適用 (B). 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 不適用 (C). 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 不適用 (D).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 不適用 (E). 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 不適用 不適用呈交者: 王保軍 職銜: 董事兼聯席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註 1.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 2. 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 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5. 如購回股份: ?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分類」;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 6. 如贖回股份: ? ?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分類」;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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