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60310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8:32:19 中财网
原标题:汇嘉时代: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3-042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先生持有公司265,324,19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0%。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其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193,0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76%。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收到潘锦海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潘锦海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84,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6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86
解除质押时间2023年10月9日
持股数量(股)265,324,198
持股比例(%)56.4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82,06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9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44


二、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本次质押股 数(股)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补充 质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潘锦海84,000,0002023年10 月9日2025年10 月8日新疆天山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31.66%17.86%偿还有息 债务和日 常经营
潘锦海27,000,0002023年10 月9日2024年9 月27日乌鲁木齐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 沙依巴克 区支行10.18%5.74%偿还有息 债务和日 常经营
合计-111,000,000-----41.84%23.60%-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潘锦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持股数量持股比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占公司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累计质押数 量(股)累计质押数 量(股)持股份 比例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
潘锦海265,324,19856.40%82,060,000193,060,00072.76%41.04%0000
潘艺尹19,075,6024.06%00000000
合计284,399,80060.46%82,060,000193,060,00072.76%41.04%000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潘锦海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25,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42%,融资金额共计6,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累计股份质押数量为80,5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0.37%,融资金额共计22,000万元。

潘锦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2.潘锦海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2)本次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日常经营,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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