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7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17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锦程”)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预披露 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其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046,551股(占 2023年 3月 16日公司总股本比例 2.3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 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 7月 10日,本次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 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公司于近日收到万里锦程出具的相关告知函,截至目前,其本 次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现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万里锦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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