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成长 (320007):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0:02:00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成长 :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09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诺安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3200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03月10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02月18日
基金经理 刘慧影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同时兼顾企业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并投资目标 对其投资价值做出定性及定量分析,力图在享受到企业成长溢价的同时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界定为股票、存托凭证、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

本基金组合投资比例是:股票、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投资范围
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策略由资产配置、股票投资、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五部分构成。(一)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采用长期资产配置(SAA)和短期资产配置(TAA)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投资于成长性企业的比例不小于本基金所持股票资产的80%。(三)在存托凭证投资方面,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四)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实施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模拟策略、收益率溢价策略、个券估值策略以及无风险套利策略等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债券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五)在权证投资方面,本基金主要运用价值发现和价差策略。作为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会结合自身资产状 况审慎投资,力图获得最佳风险调整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 1.50% -
-
100万≤M<500万 1.20%
申购费(前收费)
-
500万≤M<1000万 0.60%
-
M≥1000万 1000元/笔
N<7天 1.50% -
7天≤N<730天 0.50% -
赎回费
730天≤N<1095天 0.25% -
N≥1095天 0.00% -
申购费:M:申购金额;单位:元
赎回费:1年指365天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
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
其他费用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产品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风格偏于成长性投资,投资于成长性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而集中投资于此类风格的股票可能导致一定的风险。在某一特定时期,此类风格的股票有可能表现不及其他类型风格的股票或者不及股票市场总体表现,从而使基金业绩表现弱于比较基准,导致基金持有人的收益受到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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