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002806):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实施减持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技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汇海技术的股东陈宇峰先生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汇海技术减持本公司股份将涉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3,6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27%)。 近日,公司收到汇海技术出具的《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汇海技术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股东《告知函》出具日,汇海技术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汇海技术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股东《告知函》出具日,汇海技术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3、汇海技术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汇海技术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汇海技术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汇海技术出具的《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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