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集科技(688019):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 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或“公司”)股份5,438,545股,占公司总股本7.28%。 上述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0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0月13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已减持1,888,664股,减持股份数量已到达公司总股本的2.142582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996%。 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2、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于 2023年 6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完成 30.3975万股股权激励股份归属,总股本增加。故“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为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填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 经营期限:201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权益变动情况 (1)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于5月4日至7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00,160股,持股比例下降1.4113514%。 (2)2023年7月13日,安集科技完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登记工作的登记工作,完成合计30.3975万股归属并上市流通,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集科技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减少0.0158277%。 (3)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13日,首期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41,369股,持股比例下降0.1426954%。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合计减少1.56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4,953,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四、其他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减持公司股份行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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