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30151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陕西华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陕西华达 股票代码:301517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HuadaScienceTechnologyCo.,Ltd.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普新二路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特别提示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达”、“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3年10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802.67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2,119.5187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9.6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9月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41倍。 截至2023年9月21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6.8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8.03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T-4)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41倍,超出幅度约为48.20%;亦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 4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倍,超出幅度约为19.3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1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连接器及互连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电连接器的生产商之一,在连接器行业已深耕五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生产和研发创新经验。后续发行人将进一步创新开拓,一方面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进现有电连接器产品的创新迭代,推动公司产品往“小型化、轻量化、高性能”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布局新兴专用连接器、微波子系统等关联产品领域,适时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如公司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不断调整研发创新方向,及时优化升级现有产品、研发开发新产品,将直接影响本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自建新厂房投入使用带来部分成本增加进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房屋主要向控股股东租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独立性,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取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普丰路的自有土地,并开始新建自有厂房。新厂房于2021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该厂房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产业集中区,建筑面积为69,500.37平方米,新厂房采用更高的标准建设,生产线布局、洁净环境等更符合公司生产要求,后续将成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地。新厂房投入使用后,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经营效率,减少对外房屋租赁,节省房租费用,提高独立性,但同时,新厂房转固使用后将额外新增折旧成本、部分搬迁费用等,未来可能存在自建新厂房投入使用带来部分成本增加进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等领域,长期主要客户为国有大型军工集团及下属院所等,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6,523.28万元、56,618.06万元和59,634.63万元;占公司相应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08%、74.94%和74.34%。 由于军用连接器的客户对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售后服务有比较高的要求,公司下游军工客户有较高黏性,但如果该客户的经营出现波动或对产品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对重大客户依赖度较大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90%、13.24%和11.3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订单不均衡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等领域,由于我国国防工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且公司各型号产品陆续定型批产,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长。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658.21万元、75,552.46万元和80,216.57万元,公司的经营业绩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公司电连接器对产品质量有着严格的试验、检验要求,公司签订的单个型号产品执行周期较长。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年采购计划下达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突发订单增加或订单延迟的情况。订单的波动导致交货时间具有不均衡性,可能使得公司收入在不同年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产品质量风险 连接器作为电子元器件的核心零部件,其连接的其他零部件通常价格高昂,且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等关键领域,因此下游客户对于电连接器产品的品质和可靠性要求较高。公司作为一家技术驱动型的电连接器供应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稳定可靠的电连接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良品率较高,未发生大规模客诉事件或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批量退货、大额索赔事项。但由于电连接器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若公司在未来出现重大品质管理失误,导致产品严重不符合客户要求,可能会面临批量退货、丢失客户订单和索赔的风险。 (七)新厂房搬迁风险 公司新厂房于2021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已根据产品工艺特点、生产线布局、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等因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计划。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完成全部搬迁工作并投入生产,相关搬迁工作进展顺利,生产经营衔接有序,但未来仍可能存在发行人搬迁后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风险。 (八)重大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之间开展的业务往来较多,从其采购线材、结构件、外协加工、OEM加工等,向其销售射频同轴连接器、射频同轴电缆组件、低频连接器等主要产品,中国电科下属单位A1同时为公司第一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由于公司的主要客户同时也是供应商,导致公司存在销售和采购对象较为集中的风险。如果未来其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产生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部分客户验收、结算周期较长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领域,发行人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军工集团及下属院所,根据合同约定客户收到产品后会对产品的性能、质量、一致性等相关指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部分产品还需要和客户其他配套部件共同组织验收,所以验收周期较长。付款流程上,通常由最终用户支付给整机厂商后根据其付款安排支付给整机子系统配套厂商,再由上游配套厂商支付给公司,且部分客户多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整体结算周期较长。但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等领域的大型企业,资金实力强、商业信用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大额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将占用公司更多的营运资金,如未来行业发展、监管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则可能导致验收、结算周期增长,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18号”文同意注册,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95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陕西华达”,证券代码为“301517”。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8,026,700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21,195,18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3年10月17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三)股票简称:陕西华达 (四)股票代码:30151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802.67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700.67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119.5187万股(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8,683.1513万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陕西华达股份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陕西华达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1.745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8%。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34.945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4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14.4601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5%,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4%。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2条中的第(一)项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人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6,043.35万元;发行人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5,533.77万元,累积净利润为11,577.12万元,满足上述上市标准中“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要求。因此,公司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创联集团持有公司3,791.45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6.80%,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陕西省国资委通过控制创联集团间接控制公司46.8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发行人股权结构在本次发行后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创联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与本次发行前一致。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况2017年,为增强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2017年5月2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659号),对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22,848.48万元。2017年8月29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659号)履行完成国资备案程序。 2017年6月,陕西华达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拟采取定向增发的方式向不超过6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490万股激励股份,激励股份自工商登记完成后锁定5年。激励对象为与陕西华达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核心技术与管理人员、重要技术与管理人员、技术与管理骨干。 2017年8月7日,陕西省国资委《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的复函》(陕国资产权函[2017]69号)批准公司以定向增发方式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原则同意《陕西华达科技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股权激励实施,公司注册资本由6,500万元增加至6,990万元,股权激励价格参考经国资委备案批准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659号),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3.52元/股作为增资认购价格。由于发行人2017年股权激励前后不存在可参考的其他入股价格,且无同行业市场可比价格,因此以经国资委批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659号)的每股净资产作为股份支付的公允价格,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入股价格以上述经评估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因此股份支付金额为0。 上述61名自然人均为与陕西华达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核心技术与管理人员、重要技术与管理人员、技术与管理骨干。经公司职代会审议批准并经国资委备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认购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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