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ETF (159546):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集成电路ETF :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 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7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二、基金概览 ............................................................. 2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3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6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7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2 七、基金财务状况 ........................................................ 13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5 九、重大事项揭示 ........................................................ 19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20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21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22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23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人详细查阅2023年9月19日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上的《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集成电路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546。 4、2023年10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406,309,274.00份。 5、2023年10月13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2元。 6、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406,309,274.00份。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10月20日。 9、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2、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机构和注册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18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本基金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开发售。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 7、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等。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基金自2023年9月22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于2023年9月28日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工作。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406,280,000.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406,280,000.00份;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9,274.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29,274.00份,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净认购金额已于 2023年 10月11日全额划入基金托管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账户。网上现金认购款项产生的利息将于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划入基金托管账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06,309,274.00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10、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3年10月1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0月11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406,309,274.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954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10月20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集成电路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546。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406,309,274.00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8、净值揭示: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3年10月13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4,689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86,651.58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3年10月13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268,081,398.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65.98%;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38,227,876.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34.02%。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13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邱军 3、总经理:周向勇 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6、批准设立机关及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8、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股权结构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11、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正式员工414人,其中80.20%(332人)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12、信息披露负责人:刘国华 咨询电话:400-888-8688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54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麻绎文,硕士研究生,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20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历任助理量化研究员、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23年 8月起任国泰中证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有色金属矿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9月起任国泰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10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0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1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75669.479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9号 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2005年11月2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775669.4797万元人民币,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中信建投证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在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证券经纪、证券金融、固定收益、资产管理、股票及衍生品交易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和核心业务优势,并搭建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高效的业务支持体系。凭借高度的敬业精神与突出的专业能力,中信建投证券主要业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目前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运作经验,业务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计算机等各领域,可为托管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处理能力。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于2015年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信建投证券始终遵循“诚信、专注、成长、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2、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防范和化解基金托管业务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确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相关合同、协议的规定,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信建投证券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控稽核岗,配备专职监察稽核人员,在托管部行政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托管部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有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流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晓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张晓阳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截至2023年10月13日的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10月13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3年10月13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2、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九、重大事项揭示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