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300845):监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8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监事杜艳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监事减持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监事杜艳齐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3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820%。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杜艳齐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211%。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杜艳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3、杜艳齐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杜艳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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