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消费主题A (000057):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消费主题 基金代码 000057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消费主题A 下属基金代码 000057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4-2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12-16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杨庆运 证券从业日期 2015-12-28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大消费行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 投资目标 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 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大消费行业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范围 不低于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主要投资策略 做出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是以大消费行业为主要投资标的的主题基金,将分别从政策影响和行业特征两个方面对大消费行业的各个子行业进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6-30 0.03% 其他资产 5.43% 固定收益投资 5.44%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89.09% 权益投资(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50% 100万元 ≤ M < 2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 ≤ M < 500万元 0.6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65天 0.50% 赎回费 365天 ≤ N < 730天 0.25% N ≥ 7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本基金为主题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股票。一般来说,大消费行业属于非周期行业,股票市场在不同阶段可能表现出周期性行业与非周期性行业轮动的特点。本基金在享受行业长期增长所带来收益的同时,也须承受宏观经济周期、政策变化等导致大消费行业和个股阶段性表现低于预期的行业风险。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含,本基金为主题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消费行业股票。一般来说,大消费行业属于非周期行业,股票市场在不同阶段可能表现出周期性行业与非周期性行业轮动的特点。本基金在享受行业长期增长所带来收益的同时,也须承受宏观经济周期、政策变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