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伟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8:33:44 中财网

原标题:伟星股份:伟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伟星股份 股票代码:00200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ixi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Ltd. (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蔡礼永 郑 阳 章卡鹏


张三云 谢瑾琨 沈利勇


周岳江 张永炬 吴冬兰

全体监事签名: 施加民 娄常丰 陈灵敏

未担任董事的高

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祖兴 章仁马 洪 波



徐明照 张 云 张玉明



黄 伟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32,088,397股
发行股票价格:9.05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5,399,992.85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81,795,103.84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股票上市数量:132,088,397股
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10月2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录 ................................................................ 4 释义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9 (一)发行类型 .................................................... 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9 (三)发行过程 ................................................... 11 (四)发行时间 ................................................... 17 (五)发行方式 ................................................... 17 (六)发行数量 ................................................... 17 (七)发行价格 ................................................... 17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7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证情况 ..................................... 18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8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9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9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 .. 24 (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2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7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8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9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0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0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2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4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34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4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5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5 八、其他重要事项 ................................................... 36 九、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查阅地点 ................................................... 36 (三)查询时间 ................................................... 36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项目内容
发行人、伟星股份、公司、上市 公司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伟星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方案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
缴款通知书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缴款通知书
申购报价单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购报价单
认购协议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董事会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9月 15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保荐人、东亚前海证券、主承销 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见证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项目内容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 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人 民币万元
注:本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EIXI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LTD.
成立日期1988年 5月 11日
上市日期2004年 6月 25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伟星股份
股票代码002003
发行前注册资本103,718.2156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礼永
董事会秘书谢瑾琨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号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号码0576-8512659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2765769J
互联网网址https://www.weixing.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所属行业C18纺织服装、服饰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服装辅料制造;服装 辅料销售;文具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工艺 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程 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生 产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 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 零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箱包制造;箱包销售;皮革制品 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 装服饰零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年11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2023年1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3年3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2023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再次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3年 8月 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因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1名激励对象于 2022年 3月退休,根据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 2.3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037,205,556股减少至1,037,182,156股。根据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

2023年 8月 29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年12月8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2023年4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5月17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6月1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6月12日签署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9月4日向深交所报送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等备案文件。《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中共计149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顺延20名)、基金公司30家、证券公司15家、保险机构5家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79家。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和《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2023年9月14日(T-3日)15:00收盘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合计收到10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故2023年9月14日收盘后,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上述符合条件的10名投资者与前述149名投资者一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自2023年9月14日(T-3日)发出《认购邀请书》至2023年9月19日(T日)9:00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合计收到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经审慎核查后,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上述4名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和《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2023年9月19日(T日)9:00申购前,共计新增投资者14名,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3明睿(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7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上海石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台州新荣泰投资有限公司
11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UBS AG
13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综上,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计向163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同时《认购邀请书》已事先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股份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信息。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亦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规定;《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报价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00-12:00,发行人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合计收到30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经主承销商与见证律师共同核查确认:除8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21名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并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其《申购报价单》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此外,1名投资者虽按《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但提交申购文件的时间超出了《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为无效申购;另1名拟申购投资者按《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但未参与申购。

投资者具体报价情况如下(含无效报价1名):

序 号申购对象名称申购价 格(元/ 股)申购金 额(万 元)是否 缴纳 保证 金是否 有效 申购
1杭州谦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73,500
  8.773,500  
  7.943,500  
2朱福强9.305,000
3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9.103,500
4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9810,000
5时间方舟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13,500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09,600
  9.0714,600  
7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0550,000
8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资 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资产 管理产品”)9.373,500
9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57,000
  8.658,000  
  8.259,900  
10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53,500
11UBS AG8.607,900
  8.3310,800  
  7.9511,800  
1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8.383,500
1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资 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8.613,500
14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大家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9.0313,100
1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5012,600
16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738,000
17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7715,100
  8.2216,000  
18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19,200
  8.9814,6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
19 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向型养老金产 8.62 3,500 是 是
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 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8.323,500
2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多资产组合”)8.323,500
2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8.323,500
23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547,000
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976,400
  8.316,700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74,000
  8.9110,800  
  8.5728,800  
2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0012,100
  8.6923,320  
  8.1931,670  
27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国 寿养老策略 7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253,500
28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河 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7.953,500
29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 业银行”)7.953,500
30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035,100
31台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233,500
  7.944,500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05元/股,发行股数为132,088,39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5,399,992.8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名,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16,685,082150,999,992.10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19,88939,999,995.456
3杭州谦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3,867,40334,999,997.156
4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 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资产管理 产品”)3,867,40334,999,997.156
5朱福强5,524,86149,999,992.056
6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代“国寿养老策略 7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3,867,40334,999,997.156
7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65,74591,999,992.256
8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3,867,40334,999,997.156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132,596145,999,993.806
10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248,618499,999,992.906
11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734,80669,999,994.306
12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07,1886,400,051.406
合计132,088,3971,195,399,992.85-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12名,未超过《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四)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T日)。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六)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50,554,156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19,540万元/发行底价7.94元与311,154,646股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132,088,397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即311,154,646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即150,554,156股)的70%(即105,387,910股)。

(七)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年9月15日),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7.94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认程序和原则,确认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05元/股,发行价格约为发行底价的1.14倍。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9,540.00万元。

经天健会计师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95,399,992.8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04,889.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795,103.84元,未超过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上限119,54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10,260,226.35
2会计师费用1,037,735.85
3律师费用849,056.60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457,870.21
合计13,604,889.01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证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5日上午12:00,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购款项。

根据天健会计师2023年9月25日出具的天健验〔2023〕530号《验证报告》,截至2023年9月25日,东亚前海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缴存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号:44250100001000002221)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1,195,399,992.85元。

2023年9月26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按规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募集资金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2023年9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出具天健验〔2023〕53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26日,伟星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195,399,992.8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3,604,889.01元,伟星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795,103.8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2,088,39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49,706,706.84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支行1207021129200299806补充流动资 金、年产2.2 亿米高档拉链 扩建项目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拉链分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支行1207021129200301051年产2.2亿米 高档拉链扩建 项目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市支 行19930101040071780年产9.7亿米 高档拉链配套 织带搬迁及服 饰辅料技改项 目(一期)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拉链分公 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市支 行1993010104007181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市支 行19930101040071798越南服装辅料 生产项目
WEIXING 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LTD.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市支 行NRA19932514048400017 
SAB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越南工贸股份商业 银行北清化分行117849888888 
SAB INDUSTRIA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越南工贸股份商业 银行北清化分行115841888888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3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号 24楼 05室
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16,685,082
限售期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主要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4,419,889
限售期6个月
(3)杭州谦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杭州谦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BNMLP39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 3B号楼 108-169 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俊斌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3,867,403
限售期6个月
(4)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周期主题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9652N
企业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 609房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维功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认购数量(股)3,867,403
限售期6个月
(5)朱福强

姓名朱福强
身份证号332621196402******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认购数量(股)5,524,861
限售期6个月
(6)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国寿养老策略7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4529H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2号
注册资本3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崔勇
主要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 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委 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经中国保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3,867,403
限售期6个月
(7)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层 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主要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认购数量(股)10,165,745
限售期6个月
(8)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临海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2DTGLAXW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大道西 598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丹娟
主要经营范围金融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3,867,403
限售期6个月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00218879J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楼 09-14单元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经雷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16,132,596
限售期6个月
(10)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28923126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号 2608室
注册资本14097.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55,248,618
限售期6个月
(11)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MA2ALMNC9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 1幢 1201室-11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庞晓锋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7,734,806
限售期6个月
(12)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566981282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东段 818号 2幢 1层 101室
注册资本3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礼顺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 理;机械设备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认购数量(股)707,188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12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者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于竞价申购时均作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本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根据上述承诺,并经核查,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主体资格和能力,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规。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 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伟星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取得了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的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经深交所备案通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伟星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伟星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的选择等各个方面合法合规,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签订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伟星股份;证券代码为:002003;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认购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
1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境内一般 法人302,406,67529.160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量 (股)
2章卡鹏境内自然 人66,311,1026.3949,733,326
3张三云境内自然 人43,932,4434.2432,949,332
4谢瑾琨境内自然 人31,326,0603.0223,494,545
5平安基金-中国平 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人寿 -平安基金权益委 托投资 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基金、理 财产品等28,608,4922.760
6大家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万能产 品基金、理 财产品等21,347,0492.060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方匠 心优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理 财产品等17,640,8091.700
8中泰证券资管-招 商银行-中泰星河 12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基金、理 财产品等15,799,2951.520
9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14,147,3121.360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优企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 财产品等13,591,5901.310
合计 555,110,82753.52106,177,20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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