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30062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众英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英集”)持有公司股份23,422,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6%),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1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2023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众英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众英集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众英集于2022年3月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4%。 (二)众英集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众英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以及减持计划一致。 3、众英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众英集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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