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10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年 3月 2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公司第二大股东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风证券”,公告时持有公司股份 25,012,70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43%,其中限售股份 21,531,736股)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201,0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近日,公司收到天风证券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 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天风证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执行法 院裁定取得,减持均价 11.37元/股。 天风证券自 2023年 4月 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至 2023年 10月 12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80,969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5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 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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