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8:44:15 中财网
原标题:锦浪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00元/股(含本数),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年 8月 3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9)。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10月 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最高成交价为 76.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7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8,237,47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方式、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9月 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 8月 29日-2023年 9月 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0,193,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的 25%(即 10,048,25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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