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金客(301380):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8:51:23 中财网

原标题:挖金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1幢408)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声明
1、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8月 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0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32号)。本公司将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面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为吴金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风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肖诗强,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上述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7,840.00万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
收购控股子公司久佳信通49%股权22,540.007,84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7月1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71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925,816股,未超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的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执行现金分红。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和采取措施及相关的主
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类型不断涌现,客户对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的需求随之变化。公司作为数字化应用技术和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要不断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准确把握客户需求,保证为各行业大型企业持续提供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优质服务。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发展导向,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有效预测并及时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则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行业大型企业,公司已与中国移动、京东云、腾讯云、中国电信、国家电网等各行业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0年至2023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63.98%、59.00%、57.06%和45.68%,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业绩具有重要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或其他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服务的采购规模,公司的销售规模将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无法持续满足大型企业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将面临大型企业客户遗失风险,进而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商誉减值风险
2015年,公司收购了罗迪尼奥100%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9年,公司通过增持股份对久佳信通的持股比例达到51%,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3年 1月,公司收购了壹通佳悦 51%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述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22,183.14万元,其中因收购壹通佳悦形成的商誉为12,323.72万元,因收购久佳信通形成的商誉为9,379.17万元,因收购罗迪尼奥形成的商誉为480.2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壹通佳悦、久佳信通和罗迪尼奥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减值迹象。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市场条件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风险
2023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869.17万元,较 2022年同期增长15.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264.14万元和 1,912.88万元,较 2022年同期分别下降29.14%和36.76%,存在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形。

公司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受行业发展及客户需求变化,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事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规模下降所致。未来随着电信运营商逐步开发拓展新产品、新服务,公司此类业务规模有望逐步恢复。此外,随着公司其他各类业务的稳步发展,相关不利影响不会持续、短期内不可逆转地导致公司业绩下滑。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行业趋势和外部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各类业务发展均不及预期,公司未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久佳信通49%股权。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股权转让方佳诚慧通、佳诚名通及其实际控制人齐博、林琳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业绩承诺。

未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景气度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可能出现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情况。尽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久佳信通在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收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整体收益的增长速度可能低于股本、净资产的增长速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五、会后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 月2022年1-6 月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4.143,195.36-931.22-29.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2.883,024.79- 1,111.91-36.76%
(一)业绩变动原因
2023年1-6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31.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111.91万元。上述业绩变动主要系发行人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事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规模下降所致。2022年1-6月和2023年1-6月,发行人增值电信服务的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值电信服务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收入879.772,435.53-1,555.76-63.88%
成本449.921,109.43-659.51-59.45%
毛利429.851,326.10-896.25-67.59%
如上表所示,2023年 1-6月发行人增值电信服务形成的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 896.25万元,下降 67.59%。随着互联网文娱模式以及终端用户的需求变化,运营商对增值电信业务进行了结构调整,受上述行业发展及客户需求变化,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事的增值电信服务收入规模呈现下降趋势。

(二)经营业绩变动情况是否可以合理预计以及充分提示风

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之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已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对发行人业绩变动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下滑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公司2023年1-6 月业绩变化原因与2023年1-3月一致,均系增值电信服务规模下降所致。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之“(四)业绩下滑风险”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针对导致发行人2023年半年度业绩变动的原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之“(一)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披露了相关风险提示。

综上,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前已合理预计,并已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三)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不会对发行人当年及以后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2023年1-6月业绩变动主要系受行业发展及客户需求变化,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事的增值电信服务业务规模下降所致。未来随着电信运营商逐步开发拓展新产品、新服务,公司此类业务规模有望逐步恢复。同时,2023年1-6月公司增值电信服务收入规模为 879.7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仅为2.52%,预计未来业务波动对公司整体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公司其他各类业务的稳步发展,相关不利影响不会持续、短期内不可逆转地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因此,发行人2023年1-6月业绩变动不会对发行人当年及以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控股子公司久佳信通49%股权。久佳信通作为国内领先的企业通讯云服务提供商,主要面向企业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企业通讯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是公司移动信息化服务的重要组成。完成对久佳信通的全部收购,利于公司进一步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高久佳信通的执行效率,降低整体管理、运营成本,为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成功实施提供保障。发行人2023年1-6月业绩变动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变动后发行人仍满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变动情况不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之“八、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说明”。

目录
公司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 3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4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和采取措施及相关的主体承诺 ........................ 5 四、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5 五、会后事项说明 .................................................................................................... 7
目录.............................................................................................................................. 11
释义..............................................................................................................................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概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4
六、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况 .............................................................................. 65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 67 八、报告期内,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 .................................................................. 7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7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7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8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0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0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1 八、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说明 .......................... 8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9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9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 9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96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和发展战略的关系 ...................... 96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97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 ...................... 97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计划 ...................... 97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99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 99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116
三、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7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方式及定价结果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 120 五、标的资产最近三年的评估或交易情况 ........................................................ 125 六、业绩承诺情况 ................................................................................................ 126
七、本次收购形成商誉的情况 ............................................................................ 127
八、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 .................................................................................... 128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9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2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变化情况 ............................................ 129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29
四、关联交易情况 ................................................................................................ 129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131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31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131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32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 138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 138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0
一、市场风险 ........................................................................................................ 140
二、经营风险 ........................................................................................................ 140
三、财务风险 ........................................................................................................ 14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143
第八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145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145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149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50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54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55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56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157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158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159
发行人律师声明 .................................................................................................... 160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61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162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63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挖金客、发行人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挖金客有限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风笛指媒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喀什聚合喀什聚合汇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运智伟业北京运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罗迪尼奥北京罗迪尼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久佳信通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音悦邦北京音悦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壹通佳悦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壹通佳悦香港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
全佳通达新疆全佳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山铭影业山铭影业(北京)有限公司
永奥投资新余永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佳诚慧通重庆佳诚慧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佳诚名通重庆佳诚名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具 体主体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 术(北京)有限公司、卓望信息网络(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 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新乡分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中 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上述公司同受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控制。
京东云京东云计算有限公司
腾讯云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具 体主体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国网北京市 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国网冀北 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供电有限责任公 司。上述公司同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控制。
顺丰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 他企业
电通电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梦网科技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动优势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
海联金汇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互联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沃驰科技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UMSUnified Messaging Service,统一消息服务
CSPChatbot Service Provider,聊天机器人服务
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适用意见第18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第7号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第8号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
《承销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人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容诚、审计机构、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评 估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2020年至2023年1-6月
最近一期末/报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Walu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1号1幢408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1380
中文简称:挖金客
法定代表人:李征
注册资本:6,800万元
董事会秘书:刘志勇
联系电话:010-6298068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http://www.waluer.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软件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营销策划;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票务代理服务;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1,000,000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51,000,00075.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1,100,49916.32%
境内自然人持股39,899,50158.6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000,00025.00%
1、人民币普通股17,000,000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68,000,000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股)股东性质
1李征18,587,56827.33%18,587,568境内自然人
2陈坤14,373,46521.14%14,373,465境内自然人
3新余永奥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6,435,4749.46%6,435,474境内非国有法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股)股东性质
4刘湘之2,457,0033.61%2,457,003境内自然人
5共青城互兴芊芊年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注)2,401,2043.53%2,401,204境内非国有法人
6支俊立2,148,0003.16%2,148,000境内自然人
7宁波博创世成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1,035,3191.52%1,035,319境内非国有法人
8秦博961,3411.41%0境内自然人
9张凤康946,1371.39%946,137境内自然人
10宁波人合安润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14,2510.90%614,251境内非国有法人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博创同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614,2510.90%614,251境内非国有法人
注:“共青城互兴芊芊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南京互兴芊芊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李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33%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陈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1.14%的股份。李征先生、陈坤女士通过持有新余永奥100.00%的合伙份额合计间接持有公司9.46%的股份。

李征、陈坤系公司创始股东,自公司成立以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意见均保持一致,未出现由于存在分歧而发表不同意见或弃权的情况。2015年7月3日,李征、陈坤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双方共同签署协议之日起至挖金客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经双方一致同意,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

综上,李征先生、陈坤女士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57.94%股份,系公司创始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李征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贸易经济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1月,任赛特购物中心家电部业务主管;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海天网联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市场顾问;2003年3月至2003年7月,任空中网高级市场推广经理;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千橡寰宇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4年9月至2008年11月,任华友世纪通讯有限公司数字营销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23年1月,担任欧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任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至今,相继担任风笛指媒、喀什聚合的监事、执行董事职务;2014年5月至今,担任永奥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1年2月至今,历任挖金客有限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挖金客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久佳信通董事长; 2023年1月至今,担任壹通佳悦董事长。

陈坤女士,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广州白马信息集团网络媒体事业部副经理;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任新浪无线人力资源部主管;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任深圳浩天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事业部市场总监;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广州滚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营销部总监;2007年10月至今,相继担任风笛指媒监事、运智伟业及罗迪尼奥的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2011年2月至今,历任挖金客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挖金客董事兼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上海凡森璞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壹通佳悦监事。

李征先生于2023年2月7日办理了公司股票质押手续,质权人为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股数5,000,000股,质押股数占李征先生持股比例为 26.9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3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称本次质押 股数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到 期日质权人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李征5,000,00026.90%7.35%2023年2月 7日主债务 履行期 限届满 之日起 六个月 (注)杭银理 财有限 责任公 司个人融 资
注:根据相关协议,主债务履行期限为2024年8月16日,或根据条款提前支付价款完毕之日。

本次股份质押系基于合理用途,质押股份数量占李征先生所持股份的比例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不属于控股股东大比例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平仓风险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公司属于“0304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
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处于完备的行业监管体系之下,主要受到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监管。国家发改委为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产业政策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新建项目与技术改造等工作。工信部为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等。

2、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文件名称发布/ 修订时 间发布单 位主要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信条 例2016年 2月国务院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 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 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文件名称发布/ 修订时 间发布单 位主要相关内容
   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 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 理机构备案。
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管理 办法2017年 7月工信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省、自 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跨 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 期为5年。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所 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 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 营者经发证机关批准,可以授权其持股比例(包括 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少于51%并符合经营电信 业务条件的公司经营其获准经营的电信业务。
通信短信息 服务管理规 定2015年 5月工信部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行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 益,《规定》对短信息服务规范、商业性短信息管 理、用户投诉和举报、监管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进 行了规定。
电信网码号 资源管理办 法2014年 9月工信部为有效利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电 信事业的健康发展,《办法》针对移动通信网码号、 固定电话网码号、数据通信网码号、信令点编码等码 号资源的申请、分配、使用、调整、收回、处罚等进 行了规范。
(2)主要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和各级部门不断出台产业政策、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主要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文件名称发布时 间发布单 位主要相关内容
“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 展规划2021年 12月国务院促进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各领域广泛深入 渗透,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 新。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 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
国家信息化 发展战略纲 要2016年 7月中共中 央办公 厅、国 务院办 公厅积极争取并巩固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领 域全球领先地位,着力构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 数据、物联网等领域比较优势。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大 规模部署和商用,推进公众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下 一代互联网融合发展。积极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 (5G)技术的研发、标准和产业化布局。支持运用互
文件名称发布时 间发布单 位主要相关内容
   联网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加快传统服务业现代化进 程,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化水平。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21年 12月国家发 改委明确规定“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 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 像等电信增值服务;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 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 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 等服务业务”属于科技服务业中国家鼓励发展的业 务。
关于发展数 字经济稳定 并扩大就业 的指导意见2018年 9月国家发 改委等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拓展就业新空间。抓住数字 经济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 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 化、网络化转型,提升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智能服 务能力,带动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
“十四五”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发展规划2021年 11月工信部优化信息技术服务。围绕数字化管理咨询、一体化集 成、智能运维等,完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提升重点 行业和领域专业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支撑构建具备 感知力、控制力和决策力的信息技术服务生态。 强化基础组件供给。推进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研 发,鼓励细分功能领域SDK创新。 服务信息消费扩大升级。聚焦商贸、旅游、健康、家 居、 餐饮、文化、教育、娱乐等领域,加快提高电子商 务、移动支付、社交网络、位置服务、网络视听等软 件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发展智能化、精细化、定 制化等新模式。
关于推动5G 加快发展的 通知2020年 3月工信部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 保障: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推进网络共享和异网 漫游;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培育新型消费模式, 构建5G应用生态系统;持续加大5G技术研发力度, 提升5G技术创新支撑能力。
工业和信息 化部关于 2019年信息 通信行业行 风建设暨纠 风工作的指 导意见2019年 3月工信部重点整治骚扰电话、不规范资费营销和计收费、违规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通讯信息诈骗等社会关注的热点 问题,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服务能力, 深入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启动宽带“双G双提” 行动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宽带平均资费降低15%、移 动网络流量平均资费降低20%。
近年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一系列国家政策及指导性文件的推出,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支持的发展方向,公司所处行业的监管体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为公司的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行业发展情况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情况
(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整体蓬勃发展
近年来,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体保持较快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全行业正在形成具有实力的大企业和充满活力的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规模以上企业超3.5万家。2014年至2022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业务收入从37,026亿元增至108,12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从4,825亿元增至12,648亿元,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呈现稳步提升的态势。

2014年-2022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收入规模和增长率

0 0.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数据来源:工信部,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
(2)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将持续高景气度发展 在国家政策引导和企业需求拉动的双重作用下,我国经济发展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数字经济保持高速发展。2014年至 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由16.16万亿元增长至45.50万亿元,占GDP的比重由26.00%增长至39.80%。


2014年-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
规模和占GDP比重
500,000 45.0%
39.8%
38.6%
450,000
36.2% 40.0%
34.8%
32.9%
400,000
35.0%
30.3%
350,000 27.5%
26.0% 30.0%
300,000
25.0%
250,000
20.0%
200,000
15.0%
150,000
10.0%
100,000
5.0%
50,000
- 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数字经济规模(亿元) 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