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股份(002978):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原标题:安宁股份: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证券代码:00297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 2022年 9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 10月 2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按照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的总股本 401,000,000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20,300,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8,0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 7、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仍然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有可能无法同步增长,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做出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深交所上市条件。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 12、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1)募投项目人员、技术储备不足的风险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慎论证分析,并针对项目实施配备了较为完备的技术团队,完成了必要的前期技术积累。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公司钒钛磁铁矿采选业务的下游,其生产线建设、技术工艺、人员需求等方面与钒钛磁铁矿采选业务存在差异,且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具有生产工艺领先、生产规模化和设备大型化、产品品质优良等特点,对公司的人员和技术提出一定的要求。因此,虽然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关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积累,且全球范围内海绵钛、钛材规模化的生产工艺及相关设备的大型化已经非常成熟,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公司预计之外的实施障碍等,公司可能存在因人员、技术储备不足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与PDUS公司、中国恩菲等项目建设供应商合同履约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引进部分技术并委托第三方工程设计公司进行项目实施备行业经验丰富的人员具体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宁钛材已与PDUS公司签署合同,由PDUS公司向安宁钛材转让包括粗四氯化钛生产技术、粗四氯化钛有机物除钒精制生产技术、电解镁生产技术及海绵钛生产技术(包括海绵钛生产的还原蒸馏技术和破碎加工技术)的使用权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同时安宁钛材已委托中国恩菲承担本次募投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工作。 安宁钛材与PDUS公司签署的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履约义务及违约条款,其中,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4年内仍然未完成合同工厂的工程建设、或不具备完成技术考核的条件、或未完成技术考核,PDUS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安宁钛材需向PDUS公司支付所有合同余款。因此,若募投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公司于合同约定的技术考核时限内无法实施对相关技术的考核进而导致公司面临合同解约并承担相关损失的风险;另PDUS公司为美国公司,若国际政治、美国进出口管制政策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PDUS公司向公司的技术出口受到影响,极端情形下,相关情况可能导致PDUS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本次募投项目将无法继续使用PDUS公司相关技术。 如与PDUS公司、中国恩菲等项目建设供应商签署的合同未正常履约或无法继续履约,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重新引进其他技术路线、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进行工程设计等可能致使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出现较大程度滞后乃至极端情况下无法实施的风险。 (3)募投项目无法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涉及申请报批、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与安装、试生产等多个环节,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量大、人员设备需求量多,虽然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安装、人员配置、技术储备、资金筹措等方面采取了较多控制措施,但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能力不足、资源储备和配置不足、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不可抗力影响等问题,从而使得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暂缓或无法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风险。 (4)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量产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产品的开发,相应所需的技术、人才和设备等与公司现有钒钛磁铁矿采选业务存在差异,公司需要适应内外部条件的差异和变化。 若公司出现相应的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或设备购置、原料和能源供应不力,试生产和消缺时间周期过长等问题,其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面临无法实现量产的风险。 (5)募投项目产能无法消化或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投入量大,若后续产业政策、市场需求、产品供给、竞争格局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出现公司产品开发进度不及预期、产品待市场或主要客户验证、客户开发进度不及预期、客户验证周期及结果不确定等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导致出现阶段性或结构性产能过剩等情形,会存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此外,若钛合金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供需关系、国内外政策等众多因素影响而大幅下降,则存在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拟向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电力、冶金、船舶、海洋工程、医疗、消费品等多领域的终端应用场景对应的下游客户进行销售,除航空航天领域对产品的特殊要求而需进行产品验证外,其他领域通常无需进行产品验证;航空航天领域客户验证周期较长,且需验证结束后方可实现销售并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将在进行产品开发的同时积极推动客户开发工作,并向客户充分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交流,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等各方面的需求、尽早通过相关验证。但是,因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目前产品生产及相应应用领域资质申报工作尚未启动,同时公司尚未进入客户的供应链体系且进入客户供应链体系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排除可能存在产品待市场或主要客户验证、客户验证周期及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产品开发,公司仍需进行持续的客户开发。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前,公司的产品为钛精矿与钒钛铁精矿,现有客户为国内大型钛白粉生产企业和大型钒钛钢铁企业等,而本次募投项目未来的主要客户是钛材生产、加工企业,其虽处于产业链上下游及行业圈内,但与公司现有客户从事的业务领域有所差异。另一方面,从产品市场需求和供给整体来看,虽然近年来我国钛材市场的消费量由2018年的5.7万吨持续增长至2022年的14.5万吨,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但是同时随着行业的技术水平逐步成熟和部分企业的相继投产,我国钛材的生产总量亦有所增长。若未来下游终端市场需求达到高点后下降,或是行业发展出现周期性变化导致行业需求减弱,亦或是行业产能和钛材供应量高速增长,将导致产品供应增加。以上因素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产品市场消化能力不足致公司客户开发进度、客户开发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6)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根据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市场的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可在投产后的1-2年内实现盈利。但是,本次募投项目在刚投产初期,受产能爬坡及市场拓展的影响,项目销售收入存在无法覆盖相关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的情形,即募投项目在刚投产初期存在无法盈利的期间。鉴于市场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出现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 (7)募投项目实施导致产品结构变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前,公司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62,466.88万元、229,050.49万元、198,112.18万元和 83,890.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28%、99.44%、99.26%和 99.27%。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以后,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钛(合金)材料、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公司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测算,假设本次募投项目在 2022年度已量产并达到 100%满产状态,则钛(合金)材料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0.46%,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的收入占比将明显下降,产品结构将发生变化。 产品结构变化将对公司技术、人才、物资、资金的储备和调配要求更高,如公司不能在产品结构变化的同时及时加强技术研发实力、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加强客户开发能力、优化经营策略等,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面临募投项目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甚至经营绩效下降的风险。 (8)募投项目实施导致客户结构变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前,公司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现有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钛白粉生产企业和大型钒钛钢铁企业等。凭借产品质量和地理位置的优势,公司已经与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的主要终端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成熟的客户渠道和销售网络。目前,公司的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产品采用向终端客户或其指定的供应链管理公司销售为主、贸易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并通常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未来的主要客户是钛材生产、加工企业,相关企业处于钛产业链内,但与公司现有业务钛精矿产品的客户从事的业务领域有所差异,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会增加新的客户,从而导致公司客户结构发生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需要就新产品进行客户资源开发与客户拓展。经过公司前期对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电力、冶金、船舶、海洋工程、医疗、消费品等领域的市场调研以及与行业内部分客户的深度交流,部分客户已对公司募投项目产品表示认可,已与公司签订战略性或框架性协议,包括常州锦喜钛业科技有限公司、尼奥迪斯焊管(常州)有限公司、江西两山航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但公司暂未签订包含具体产品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同时,因客户结构变化,公司预计向终端客户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占比将有所上升,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占比有所下降。 客户结构变化对公司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提高产品销售实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如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客户开发能力、产品竞争力等,客户结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绩效产生一定的影响。 (9)募投项目实施导致公司毛利率和净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6月,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64.53%、74.50%、70.75%和 65.78%,净利率分别为 42.81%、62.31%、54.85%和 52.55%。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钛锭,与现有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产品存在差异。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 48.68%和 31.56%,低于公司现有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产品在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和净利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尽管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有较大规模提升,但公司的毛利率和净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相关模拟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此之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销售钛锭等新产品,新产品的销售渠道与公司现有业务销售渠道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在未来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时,可能存在降低新产品销售单价和增加市场拓展费用以快速抢占市场的情况,相关情况亦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毛利率和净利率下降的风险。 (10)折旧及摊销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基础工程投资规模增加,将会带来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成果带来一定影响。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身的盈利水平足以覆盖新增的折旧、摊销成本,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折旧、摊销金额增加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1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股本规模扩大。由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较长、在投产运营初期存在一定期间的无法盈利及产能爬坡和市场开拓等因素致投资回收相对较慢,存在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的风险。 (12)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先进技术对多金属共伴生矿进行采选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主要业务为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销售,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均属大宗商品,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的价格均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周期性波动。 矿产品价格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因素、供求关系、海运价格等众多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公司的利润及利润率和钛精矿、钒钛铁精矿的价格走势密切相关,若未来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的价格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在极端情况下,也不排除公司业绩大幅变动的可能。 (13)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由于钛白粉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十大钛白粉生产企业产能占全国产能的 50%以上),钛精矿生产企业呈现客户集中的特点;同时,受制于铁矿石资源禀赋分布、运输半径制约以及自身稳定生产经营影响,铁矿石采选企业普遍存在客户集中的特点。2020年、2021年、2022年和 2023年 1-6月,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4.27%、63.86%、60.17%和 64.32%,占比较高。 如果未来主要终端客户与公司不再合作,或减少对公司钛精矿、钒钛铁精矿的购买数量,同时公司无法及时找到其他可替代的销售渠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4)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4.82%、74.69%、70.92%及 66.05%,整体有所波动,其变动主要受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价格的变化以及产品结构的变化、原料辅料采购价格变动、宏观经济变动等因素影响。 若未来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市场价格、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技术革新、工艺革新、扩大生产规模等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毛利率将会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5)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3,642.37万元、230,332.88万元、199,593.87万元和 84,503.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0,056.57万元、143,510.72万元、109,474.08万元和 44,408.2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64.53%、74.50%、70.75%和 65.78%。2022年及 2023年 1-6月,受下游钛白粉生产企业、钢铁企业开工率不足、终端需求收缩导致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钛精矿、钒钛铁精矿的销售数量或销售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受该等相关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 13.35%、21.45%和23.72%、32.34%,毛利率分别下滑 3.75个百分点和 7.26个百分点,如果相关不利因素持续存在,同时公司不能通过有效措施加以化解,则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13 释 义.......................................................................................................................... 1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8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8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8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1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0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基本情况 ............................................................................................................... 53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 60 八、行政处罚情况 ............................................................................................... 6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要 ............................................................................................... 6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4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关系 ....................................................................... 6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6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0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1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71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1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 7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5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75 二、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 8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 81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82 五、本次募集资金的其他相关说明 ................................................................... 83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 9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9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9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9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 92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3 第五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101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01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04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0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3 三、保荐人声明 ................................................................................................. 11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9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20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0,100.00万股,其中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紫东投资持有公司 17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3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紫东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罗阳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罗阳勇先生:汉族,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CEO班毕业,长江商学院 EMBA研究生,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1993年 7月至 1994年 11月,任盐边县新九乡草制品厂出纳;1994年 12月至 1996年 12月,任盐边县通达矿产品开发公司经理;1997年 1月至 1998年 11月,任攀枝花市公路养护管理总段建筑公司施工队长;1998年 12月至 2003年 4月,任盐边县弘扬选矿厂厂长;2003年 5月至 2021年 11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生产核心技术带头人;目前担任四川省人大代表、攀枝花市人大常委、米易县人大代表、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四川省工商联(商会)副会长、攀枝花市工商联副主席、攀枝花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会长、攀枝花市矿业协会会长。 2、本次向特定对象对发行人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阳勇先生。罗阳勇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3.92%的股份,通过控股公司紫东投资控制上市公司 42.39%的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76.31%的股份。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先生直接及通过紫东投资间接合计控制公司不低于 58.70%的股份,仍处于控股地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根据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B采矿业”门类中的“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是本行业的规划管理和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2)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是我国地质矿产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国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并依法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申请和转让进行管理和登记。 (3)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是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4)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是本行业的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矿山开采环境监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相关排放物标准制定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核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事项。 (5)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在行业协会包括中国矿业联合会及地方各级矿业协会,属于行业协调和自律组织。中国矿业联合会为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成立于 1990年,宗旨是为“四矿”(矿业、矿山、矿城、矿工)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2、主要法律法规 (1)与矿业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 1986年 3月 19日发布,1986年 10月 1日起施行,并于 1996年 8月 29日和 2009年 8月 27日进行了两次修正,国务院于 1994年 3月 26日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 ②关于探矿权及采矿权有效期及有效期延续的规定 国务院于 1998年 2月 12日颁布实施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并于 2014年 7月 29日进行了修订,两个办法分别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效期及有效期如何延续进行了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3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的 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 2年,逾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将自行废止。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30日前,到登废止。 ③关于探矿权及采矿权取得及转让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于 1998年 2月 12日发布实施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并于 2014年 7月 29日进行了修订,该办法规定了采矿权可以转让的情形、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有权审批的机关。 原国土资源部于 2000年 11月 1日发布实施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矿业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采取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矿业权人可以依照该办法的规定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或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矿业权。 原国土资源部于 2003年 6月 11日印发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办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适用范围及实施步骤做了明确规定。 自然资源部于 2023年 1月 3日印发了《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该规则适用于除铀矿和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矿种的矿业权交易外的所有矿业权的交易。该规则详细规定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开展矿业权交易的操作要求和流程,并明确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2)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 1992年 11月 7日发布,1993年 5月 1日起施行,并于 2009年 8月 27日进行了修正。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于 1996年 10月 30日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矿山企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 2002年 6月 29日发布,2002年 11月 1日起施行,并于 2009年 8月 27日、2014年 8月 31日和 2021年 6月 10日进行了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务院于 2004年 1月 13日发布实施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并于 2013年 7月 18日和 2014年 7月 29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 2004年 5月 17日发布实施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并于 2009年 6月 8日和 2015年 5月 26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3)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 1989年 12月 26日发布并施行,并于 2014年 4月 24日进行了修订,2015年 1月 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4)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各类税、费、备用金规定 ①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逐年缴纳。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探矿权或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或采矿权价款。 ②环境保护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16年 12月 25日通过、并于 2018年10月 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③资源税 根据国务院于 2011年 9月 3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率,在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资源品位、开采条件等情况,由财政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财政部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 34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6]34号)的规定,钒钛磁铁矿按照钒钛铁精矿产品销售额的4.00%计征资源税,2016年 7月 1日起执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19年 8月 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减征资源税。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其中黑色金属中的铁、钛,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对应的税率为 1%-9%,2020年 9月 1日起施行。 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20年 7月 31日通过的《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的规定,对纳税人开采钒、钛、硫化氢气共伴生矿,减征百分之五十资源税。对纳税人开采其他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免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的税目和适用税率征收资源税。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按照《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其中铁矿原矿和选矿税率分别为 6.0%、4.0%,钛矿原矿和选矿税率分别为 6.0%和 4.0%。 ④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于 2017年 7月 3日发布的《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的规定,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自 2017年 7月 1日起执行。 ⑤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年 2月 14日印发并经财政部、应急管理部 2022年 11月 21日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金属矿山按照原矿产量计提安全生产费,露天矿山 5.00元/吨、尾矿库运行按当月入库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 4元/吨,四等及五等尾矿库 5元/吨。 3、主要产业政策
1、钒钛磁铁矿情况 钒钛磁铁矿是以含铁为主,共伴生钛、钒、钪、钴、镍、铬、镓等元素的多金属共伴生矿,是低合金高强度钢、重轨、钒电池、钒产品、钛材等国家重要基础产业的原料,是国防军工和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战略地位十分突出。 钒钛磁铁矿原矿经洗选后得到的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钛精矿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及海绵钛。钛白粉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好的白色颜料,主要用于生产涂料、塑料、造纸及油墨;海绵钛经加工为钛材后应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能源、舰船、海洋工程、医疗、消费品、建筑等工业、民品领域。钒钛铁精矿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的主要原料,被用于重轨及抗震钢筋等高强度钢的生产。 除钛和铁之外,钒钛磁铁矿同时含有钒、钪、钴、镍、铬、镓等稀贵元素。 钒是一种重要的合金元素,在钢铁行业中用作合金添加剂,可以提高钢材的强度、硬度和韧性,是发展新型微合金化钢材必不可少的元素,同时还是重要的储能材料;钪、钴、镍、铬、镓等稀贵元素是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的重要原料。 2、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我国钒钛磁铁矿储量丰富,主要分布在四川攀西地区,少量分布于河北承德、陕西汉中等地区。攀西地区是我国钒钛磁铁矿的主要成矿带,从矿种、区域、开采方式、产品形态一致性来看,攀西地区的钒钛磁铁矿主要采选企业有攀钢矿业、龙佰矿冶、西昌矿业及安宁股份四家。 (1)钛资源储量分布情况 钛资源主要储存在钛铁矿、金红石,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矿产品概要 2023》统计,2022年中国钛铁矿储量占全球储量的比例约为 29.23%,排名全球第一。我国的钛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省,根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1年末全国原生钛(磁)铁矿(以二氧化钛计)储量为 21,277.48万吨,四川省原生钛(磁)铁矿(以二氧化钛计)储量为 18,961.28万吨,占全国储量的 89.11%。 (2)铁矿石储量分布情况 根据《矿产品概要 2023》统计,2022年中国铁矿石原矿储量占全球储量的比例约为 11.11%,其中铁金属量占全球的比例约为 8.12%。中国铁矿石的品位相对较低。我国的铁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辽宁等省,根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1年末全国铁矿矿石储量为 161.24亿吨,四川省铁矿矿石储量为 22.51亿吨,占全国储量的 13.96%。 (3)钒资源储量分布情况 根据《矿产品概要 2023》统计,2022年中国钒储量占全球储量的比例约为36.54%,排名全球第一。我国钒资源主要赋存于钒钛磁铁矿和含钒石煤中,分布在四川、广西、甘肃和湖北等地,其中四川省储量最大。根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1年末全国钒矿(以五氧化二钒计)储量为 786.74万吨,其中四川省钒矿(以五氧化二钒计)储量为 497.73万吨,占全国储量的 63.26%。 3、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钒钛磁铁矿原矿经洗选后得到的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主要产品所处市场为钛精矿市场和铁矿石市场。 (1)钛精矿市场 ①钛精矿供应情况 根据《矿产品概要 2023》统计,全球主要的钛铁矿产品供应国是中国、莫 桑比克、南非、澳大利亚和塞内加尔,2022年五个国家钛铁矿产品产量占全球 产量的比例分别约为 38.20%、13.48%、10.11%、7.42%和 5.84%,中国是全球钛 铁矿产量最大的国家。 国内钛精矿主要由攀西地区的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供应。根据四川省钒钛钢 铁产业协会数据,2021年四川省钛精矿产量达到 638万吨,占全国钛精矿总量 的 90%以上,其中,攀枝花市钛精矿产量为 530万吨。 ②钛精矿需求情况 钛精矿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另有少部分钛精矿用于生产海绵钛,国内市场 对钛精矿的需求主要由国内钛白粉的产量决定。 2018年至 2022年,国内钛白粉产量由 295.4万吨增加至 391.4万吨,年复 合增长率为 7.29%。根据钛精矿消耗量/钛白粉产量=2.3的比例推算,2018-2022 年,我国钛白粉行业对钛精矿的需求从约 679.4万吨增长到约 900.2万吨。 2018年至 2022年我国钛白粉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钛白分中心 钛精矿是生产钛材的主要原材料,钛材广泛运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建筑、舰船、医疗等军工和高端工业领域。根据涂多多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海绵钛产量为 17.69万吨,同比增长 27.92%。根据钛精矿消耗量/海绵钛产量=4.0的比例推算,2022年我国海绵钛生产对钛精矿的需求约为 70.76万吨。 目前国内钛材行业结构性调整已初见成效,未来高端钛材市场稳步发展。我 国钛材行业已由过去的中低端化工、冶金等行业需求,正快速转向中高端石油化 工、航空航天、能源、海洋工程、民用消费品、医疗等行业,行业利润由上述中 低端领域正逐步快速向高端领域转移,尤其是高端领域的航空航天核心部件、紧 固件、3D打印以及高端装备制造等产品精加工领域。在中高端行业需求增加以 及应用领域扩展的带动下,钛材市场将稳步发展,对钛精矿的需求亦逐步增长。 ③钛精矿价格情况 钛精矿价格走势主要受市场供给需求关系变动的影响。从供给端看,供给侧 改革、去产能政策、采矿企业开工率等因素影响钛精矿产量,进而影响钛精矿价 格;从需求端看,钛白粉价格和钛白粉厂商开工率是影响钛精矿价格的主要因素。 2020年以来,钛精矿价格整体呈现波动上涨趋势。 攀枝花地区钛精矿(TiO2≥46%)价格情况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 (2)铁矿石市场 ①铁矿石供应情况 国内铁矿石原矿品位低,且产量难以满足国内钢铁生产需求,来自巴西、澳大利亚等国的高品位进口矿是我国铁矿石消费的主要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国内生铁产量为 86,382.80万吨,按照铁矿石消耗量/生铁产量=1.6的比例推算,铁矿石消耗量约为 138,212.48万吨,2022年铁矿砂及其精矿进口量 110,686万吨,进口铁矿石占到国内消耗量的 80%左右。 国内铁矿石生产企业主要分为钢铁集团下属的铁矿石采选企业和独立的铁矿石采选企业。钢铁集团的下属铁矿石采选企业生产的铁矿石主要满足集团内部冶炼钢铁所需,独立的铁矿石采选企业主要向周边钢铁企业销售产品。总体来看,由于全国的铁矿石资源分布广泛,国内的独立铁矿石采选企业规模较小,较为分散,单个生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较低。 ②铁矿石需求情况 钒钛铁精矿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的主要原料,钒钛铁精矿提取自钒钛磁铁矿,而国内的钒钛铁精矿主要由攀西地区的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供应。 攀西地区钒钛铁精矿平均品位为 55%,品位低于主流的 62%品位的铁矿石产品,但相比于其他地区的铁矿石产品,钒钛铁精矿的钒含量高,钒钛钢铁企业以此为原料在冶炼钢铁的同时也能提取钒,能增加钒钛钢铁企业效益;提取钒后的钢水冶炼的钢材仍含有一定量的钒,在强度、硬度和韧性等方面比普通钢材更具优势,被用于重轨及抗震钢筋等高强度钢的生产。考虑到运输成本,国内大型的钒钛钢铁企业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攀西及周边地区,因此钒钛铁精矿主要在攀西地区销售,攀西地区主要的钒钛铁精矿生产企业为攀钢矿业、龙佰矿冶、西昌矿业及安宁股份,四家公司的钒钛铁精矿年产能不能满足周边钒钛钢铁企业对钒钛铁精矿的需求,不足部分由周边小型矿厂供应。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发展,钒钛钢铁产品仍会有长期稳定的需求,同时由于重轨、高强度钢材等中高端产品的发展,下游钒钛钢铁企业对钒钛铁精矿的需求也将保持稳定增长。此外,钒还是重要的储能材料,随着国家对能源发展战略的规划,对风电、水电调峰的需要,大型储能电池技术的成熟,下游产业对钒的需求将有所增加。 ③铁矿石价格情况 钒钛铁精矿价格主要受国际铁矿石价格的影响,变动趋势与国际铁矿石价格指数趋于一致。2020年至 2021年上半年,铁矿石价格在供需差异和结构性差异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呈现波动上行趋势,2021年下半年国内钢厂的铁矿石需求减少,导致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2022年以来铁矿石价格整体呈现波动趋势。 西本新干线铁矿指数 数据来源:西本新干线,数据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 (四)行业进入壁垒 1、行政许可壁垒 由于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属于资源型行业,国家对钒钛磁铁矿石的开采实施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按照规定,企业进行钒钛磁铁矿的勘查必须获得《勘查许可证》,进行钒钛磁铁矿开采则需获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同时,矿区如果涉及取用地表或者地下水资源,占用草地或者林地资源,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取得相应资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还在钒钛磁铁矿的生产规模、工艺装备、安全保障、环保实施、生产布局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有严格的准入门槛。 2、资源稀缺性壁垒 钒钛磁铁矿是国家战略资源,国内钒钛磁铁矿主要分布于攀西地区。为保障钒钛磁铁矿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国家将攀西地区定位为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并鼓励引导行业内优势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因此,是否取得钒钛磁铁矿资源是进入行业的重要壁垒。 3、技术壁垒 钒钛磁铁矿是以含铁为主,共伴生钛、钒、钪、钴、镍、铬、镓等元素的多金属共伴生矿,因此钒钛磁铁矿综合开发利用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的加强,特别是出台了对绿色矿山认定的标准,对矿山企业从建设期初到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否具备先进的技术储备、持续的研发能力及优秀的管理团队是企业能否在行业立足的重要因素。 4、资金壁垒 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首先,获得探矿权、采矿权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其次,除矿石采选本身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外,矿区建设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建设,以及相应的环保、安全等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项目综合投资金额较大,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资金实力是进入行业的重要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钒钛磁铁矿是低合金高强度钢、重轨、钒电池、钒产品、钛材等国家重要基础产业的原料。国家历来重视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战略资源的开发利用,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对行业的发展提供直接的保障,具体详见本节“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之“(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之“3、主要产业政策”。 (2)国内经济持续增长带动行业发展 目前,全球经济复苏和交流已逐步走向正轨,国内经济未来将呈现恢复及增长趋势,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仍将增加,形成对钛白粉和钢铁的持续需求,有利于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的发展。 (3)下游产品应用领域需求稳定增长 钛精矿方面,国内房地产、装饰装修、汽车等钛白粉终端领域发展正处于复苏或平稳期,国际下游建筑重涂市场也将迎来景气周期,目前国内主要钛白粉企业纷纷进入扩产周期,中长期钛白粉市场需求有望保持旺盛。同时,我国钛材行业已由过去的中低端化工、冶金等行业需求,正快速转向中高端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能源、海洋工程、民用消费品、医疗等行业,行业利润由上述中低端领域正逐步快速向高端领域转移,尤其是高端领域的航空航天核心部件、紧固件、3D打印以及高端装备制造等产品精加工领域,终端应用场景逐渐丰富。 钒钛铁精矿方面,下游主要应用领域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随着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的不断推进落地,未来对含钒钢材的需求量将有所增加。同时,钒还是重要的储能材料,随着国家对能源发展战略的规划,对风电、水电调峰的需要,大型储能电池技术的成熟,下游产业对钒的需求将增加。 (4)钒钛磁铁矿采选技术的进步 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钒钛磁铁矿采选技术水平直接影响金属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行业内的优势企业注重技术研发,目前已在低品位钒钛磁铁矿利用、矿浆输送技术、共伴生矿回收利用技术等方面取得了进步并实现了产业化应用。未来随着钒钛磁铁矿采选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钛、钒等共伴生资源的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将得到提升,有利于行业发展。 2、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产品价格波动 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的主要产品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均属大宗商品,其价格均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周期性波动。主要产品价格的波动对于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的采购管理、库存管理、销售回款等各方面构成影响,并造成企业业绩波动,不利于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2)安全与环保支出增加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改革深化,未来矿采选行业可能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规定,进而导致企业增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支出,影响矿采选企业的经营业绩。 (六)行业的技术水平 1、勘探技术 地质勘查行业属传统行业,专业技术涉及成矿理论、成矿预测、找矿方法、勘查手段等方面。近年来,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具备利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技术完成复杂条件下各类矿产的找矿勘查工作,综合找矿勘查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 2、采矿技术 根据矿床赋存状态不同,矿床开采方式可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露天开采技术稳定、成熟,成本较低;地下开采技术则相对复杂,分为崩落法和充填法等,成本相对较高。近年来,随着矿业的飞速发展,采矿工艺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总体而言,我国采矿方法及工艺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 3、选矿技术 选矿技术可分为磁选、浮选和重选等技术,随着技术的革新,目前钒钛磁铁矿主要采用磁选或浮选。钒钛磁铁矿选矿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较快,新型浮选机、磁选机等设备不断应用于生产中,使选厂处理量、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品位、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等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均有所提升。未来,钒钛磁铁矿选矿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是钒等共伴生金属的提取技术。 (七)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钒钛磁铁矿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其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包括前期矿产勘探、开采、多金属分离与提取。我国对钒钛磁铁矿的勘查、开采和洗选加工均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企业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能进行生产经营。 (八)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钒钛磁铁矿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经济周期的影响。 2、行业的季节性 钒钛磁铁矿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3、行业的区域性 由于钒钛磁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的采选企业也主要集中在攀西地区。钛精矿为钛白粉的主要原材料,钛白粉生产企业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钛精矿在全国各地销售,无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钒钛铁精矿为钒钛钢铁企业的主要原材料,考虑到运输成本,大型钒钛钢铁企业生产基地主要集中攀西周边地区,钒钛铁精矿的销售具有相对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九)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竞争优势 1、行业竞争格局 国内钒钛磁铁矿资源集中在攀西地区,从矿种、区域、开采方式和产品形态一致性来看,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主要采选企业有攀钢矿业、龙佰矿冶、西昌矿业和安宁股份四家。 其中,攀钢矿业的钛精矿内部自用为主,少量对外销售,钒钛铁精矿全部为内部自用,缺口部分对外采购,采购对象主要为公司与西昌矿业。龙佰矿冶的钛精矿全部为龙佰集团内部自用,缺口部分对外采购,钒钛铁精矿全部对外销售,终端客户以德胜钒钛和攀西地区的钢铁企业为主,其余部分销往云南周边其他钒钛钢铁企业。西昌矿业的钛精矿、钒钛铁精矿全部对外销售,对外销售主要终端客户为攀钢集团、成渝钒钛、德胜钒钛。公司的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均全部对外销售,主要终端客户为攀钢集团、成渝钒钛、德胜钒钛、蓝星大华、添光钛业、方圆钛白等。(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