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新国都(300130):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公司本次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真实、完整,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关于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出具的最终报告等没有异议。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署: 刘祥 江汉 孙彤 韦余红 石晓冬 曲建 杨小平 陈京琳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刘祥 韦余红 孙彤 石晓冬 宋菁 姚骏 郭桥易 监事签署: 李林杰 张金燕 田丽满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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