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300170):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21:18:38 中财网
原标题:汉得信息: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3-094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目前正处于自主行权期,公司股本会因激励对象行权而变动。如无特指,本公告内所称总股本指截至 2023年10月23日收盘时公司股份数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1,519,690股后的股本数量971,770,380股,“占总股本比例”亦是使用其作为计算该比例的分母。


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计划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366,324股,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根据各自的资金安排,结合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迪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3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范建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3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二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676,2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陈迪清集中竞价2023年7月17日11.542,834,5000.29
  2023年7月18日11.642,003,6000.21
小计   4,838,1000.50
范建震集中竞价2023年7月17日11.542,834,5250.29
  2023年7月18日11.642,003,6000.21
小计4,838,1250.50   
合计9,676,2251.00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持有期间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陈迪清合计持有股份52,920,6495.4748,082,5494.95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3,230,1621.378,392,0620.86
 有限售条 件股份39,690,4874.1039,690,4874.08
范建震合计持有股份52,920,4975.4748,082,3724.95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52,920,4975.4748,082,3724.95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05,841,14610.9396,164,9219.9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66,150,6596.8356,474,4345.81
 有限售条 件股份39,690,4874.1039,690,4874.08
注:1)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计算以公司2023年6月20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252,018股后的总股本968,316,233股为基数。

二、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根据各自的资金安排,结合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三、其他情况
1、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陈迪清先生、范建震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陈迪清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范建震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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