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股 (517520):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9:54:50 中财网
原标题:黄金股 :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永赢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黄金股ETF(场内简称:黄金股,扩位简称:黄金股ETF)
基金主代码51752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永赢中证沪深港 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中 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3〕2268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3年10月2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29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338,904,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72,425.84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38,904,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0.00
 合计338,904,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05-8888或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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