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富恒新材(832469):2023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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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7:09: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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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富恒新材: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 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8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 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8
深圳市 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秀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春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春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报告期末
(2023年9月30日) | 上年期末
(2022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比上年
期末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 952,968,078.29 | 751,374,883.91 | 2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7,131,008.70 | 274,539,949.19 | 55.5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96% | 53.75%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5.25% | 63.51% | -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2023年1-9月) | 上年同期
(2022年1-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393,083,399.34 | 335,253,734.99 | 17.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573,244.00 | 30,436,405.25 | 46.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37,604,160.98 | 28,869,882.83 | 30.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343,863.20 | 3,114,899.81 | -2,294.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7 | 42.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2.80% | 12.1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 10.81% | 11.52%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2023年7-9月) | 上年同期
(2022年7-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147,263,457.40 | 102,082,883.08 | 44.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441,140.99 | 5,767,239.92 | 271.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143,197.24 | 5,031,168.50 | 240.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4,846.60 | -16,927,362.37 | 192.9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07 | 240.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5.91% | 2.2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 4.73% | 1.96% | - |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
债表项目 | 报告期末
(2023年 9月 30日) | 变动幅度 | 变动说明 | 货币资金 | 116,414,357.34 | 331.20% | 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8,941.66万元,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发行股票吸
收投资。 | 应收票据 | 8,203,161.46 | -73.57% | 报告期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2,283.20万元,
主要是由于截止报告期末大部份应收票据已到期解
付。 | 预付款项 | 54,191,096.87 | 339.29% | 报告期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4,185.51万元,
主要是由于原材料备货而增加预付的材料款。 | 其他应收款 | 5,145,171.11 | 41.51% | 报告期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50.94万元,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海发宝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融资保证金400万元以及报告期内收回深圳力合金
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保证金25万元、仲利国际
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融资保证金124万元。 | 存货 | 83,301,804.06 | 100.54% | 报告期期末存货较上年期末增加4,176.29万元,主
要是由于报告期购进一批原材料备用,因此期末存货
较期初增加。 | 短期借款 | 131,508,531.26 | 148.44% | 报告期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7,857.40万元,
主要是由于:1、2023年2月1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借入一年期借款800万元;2、2023
年4月23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入
一年期借款1,000万元;3、2023年6月6日向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入一年期借款2,000万
元;4、2023年7月向杭州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借入一
年期借款2,999.70万元。 | 应付票据 | 94,000.00 | -99.06% | 报告期期末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990.6万元,主
要是由于1、2022年3月8日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富恒
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乡支行签订编
号为“粤中三农银2021第001号”的e账通业务合
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农业银行中山市三乡支行向
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签发一张1年期
e信1,000.00万元用于支付中山项目工程款,该票据
已于2023年3月24日到期解付。2、2023年6月5
日我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编
号为“SZ3320120230028”的银行承兑协议,根据协
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我公司签发一
张期限为6个月、金额为9.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
于支付货款,该汇票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8日。 | 应付职工薪
酬 | 1,720,155.23 | -44.56% | 报告期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138.26万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缴纳了延缓到期的养老保险 | | | | 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126.83万元。 | 应交税费 | 1,366,064.72 | -85.45% | 报告期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801.99万元,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缴纳了延缓到期的增值税、企业
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 536.96 万元。 | 其他应付款 | 4,741,315.50 | 482.87% | 报告期期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92.79万元,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子公司深圳市富恒精密技术有
限公司向赵振强借入388.30万元往来款。 | 长期应付款 | 6,118,446.10 | -61.31% | 报告期期末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969.57万元,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偿还了一部份到期的的长期应
付款。 | 合并利润表
项目 | 本年累计 | 变动幅度 | 变动说明 | 税金及附加 | 898,552.36 | -39.71% |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59.18万元,主
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应纳增值税减少,因此计提的增值
税附征税减少。 | 销售费用 | 3,382,397.68 | 58.19% | 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4.42万元,主要
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业务佣金64.38万及业务宣传费
24.75万。 | 财务费用 | 12,471,493.34 | 65.19% |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2.15万元,主
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新增短期银行借款而增加借款利
息支出。 | 其他收益 | 7,432,825.19 | 290.65% |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53.02万元,主
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
增加。 | 投资收益 | -507,573.72 | 204.77% |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4.10万元,主要
是由于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贴现利息比上年同期增加。 | 净利润 | 44,262,187.36 | 46.46% | 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404.08万元,主要
是由于:1、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毛利率的提高;2、
政府补助收入的增加。 | 合并现金流
量表项目 | 本年累计 | 变动幅度 | 变动说明 | 收到的税费
返还 | 734,899.30 | -47.96% | 报告期内收到税费的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67.72万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一般出口退税业务的减少。 | 收到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 6,245,939.32 | 217.29% |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
期增加427.74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到的政
府补助收入同比上年同期增加。 | 支付的各项
税费 | 10,398,649.39 | 72.49% | 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37.01万
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
期增加。 | 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
现金 | 16,443,541.45 | -88.77% |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2,998.10万元,主要是由
于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筹建基地项
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 吸收投资收
到的现金 | 116,553,600.00 | - | 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1,655.36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交所
上市发行股票吸收投资。 | 收到其他与
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29,913,000.00 | -53.11% | 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
期减少3,387.70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融资租
赁业务较上年同期减少。 | 偿还债务支
付的现金 | 111,685,043.82 | 77.05% | 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860.55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偿还了短期借款
较上年同期增加4,380.55万元。 | 分配股利、利
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
金 | 12,144,504.60 | -34.19% | 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
年同期减少631.01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分配
的现金股利1,233.00万元。 |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627.54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
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32,825.1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729,449.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389.1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8,199,036.47 | 所得税影响数 | 1,229,885.6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7.83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6,969,083.02 |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 数量 | 比例% | | 数量 | 比例%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32,011,329 | 38.94% | -213,241 | 31,798,088 | 30.28%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 0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50,188,671 | 61.06% | 23,013,241 | 73,201,912 | 69.72%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 43,899,434 | 53.41% | 0 | 43,899,434 | 41.81% | | 董事、监事、高管 | 44,099,434 | 53.65% | 0 | 44,099,434 | 41.2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总股本 | 82,200,000 | - | 22,800,000 | 105,00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712 | | | | | |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 | | | | | |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质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股
比例% |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1 | 姚秀珠 | 境内自
然人 | 38,459,321 | 0 | 38,459,321 | 36.63% | 38,459,321 | 0 | 2 | 深圳市拓陆
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5,450,000 | 0 | 5,450,000 | 5.19% | 5,450,000 | 0 | 3 | 郑庆良 | 境内自
然人 | 5,440,113 | 0 | 5,440,113 | 5.18% | 5,440,113 | 0 | 4 | 邱小丽 | 境内自
然人 | 4,091,000 | 0 | 4,091,000 | 3.90% | 4,091,000 | 0 | 5 | 余敏 | 境内自
然人 | 4,000,000 | 0 | 4,000,000 | 3.81% | 4,000,000 | 0 | 6 | 钱桂坚 | 境内自
然人 | 4,000,000 | 0 | 4,000,000 | 3.81% | 4,000,000 | 0 | 7 | 张卫 | 境内自
然人 | 3,174,000 | 0 | 3,174,000 | 3.03% | 3,174,000 | 0 | 8 | 浙江中科东
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2,800,000 | 0 | 2,800,000 | 2.66% | 2,800,000 | 0 | 9 | 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广发北交 | 其他 | 0 | 2,174,33
7 | 2,174,337 | 2.07% | 0 | 2,174,33
7 | | 所精选两年
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 | | | | | | 10 |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广发稳鑫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 其他 | 0 | 2,099,55
2 | 2,099,552 | 2.00% | 0 | 2,099,55
2 | 合计 | - | 67,414,434 | 4,273,88
9 | 71,688,323 | 68.28% | 67,414,434 | 4,273,88
9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姚秀珠,股东郑庆良:为夫妻关系;
股东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姚秀珠: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姚秀珠。
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 | | | | |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事项 | 报告期内是否
存在 | 是否经过内部
审议程序 | 是否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 | 临时公告查
询索引 | 诉讼、仲裁事项 | 是 | 不适用 | 是 | 2023-089 | 对外担保事项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
行 | 是 | 2021-053 | 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
行 | 是 | 2023-005、
2023-012、
2023-068、
2023-075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
并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
工激励措施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回购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
行 | 是 | 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招股
说明书 | 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
质押的情况 | 是 | 已事前及时履
行 | 是 | 2022-134 | 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失信情况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重大事项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原告 被告 案由 是否结案 涉及 是否形成 案件进展 临时公告 | | | | | | | | |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是否结案 | 涉及 | 是否形成 | 案件进展 | 临时公告 |
|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 | 金额 | 预计负债 | 或执行情
况 | 披露时间 | | | 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
股份有限
公司 | 广州市乐
锋医疗器
械有限公
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否 | 1,981,200 | 否 | 重审判决 | 2023年7
月25日 | | | 厦门九益
实业有限
公司 | 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
股份有限
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否 | 3,053,296 | 否 | 已开庭,等
待法院判
决 | 2022年11
月29日 | | | 浙江黄岩
永宁塑料
模具有限
公司 | 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
股份有限
公司 | 定作合同
纠纷 | 否 | 932,000 | 否 | 等待法院
开庭 | 2023年6
月15日 | | | 总计 | - | - | - | 5,966,496 | | | | | | | | | | | | | | | | 序
号 | 被担保
人 | 担保金额 | 实际履行担
保责任的金
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期间 | 责
任
类 | 被担保
人是否
为挂牌 | 是否
履行
必要 |
| | | | | | 起始 | 终止 | 型 | 公司控
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及其
控制的
企业 | 的决
策程
序 | | | 1 | 中山市
富恒科
技有限
公司 | 200,000,00
0.00 | 200,000,000
.00 | 200,000,
000.00 | 2021年
12月21
日 | 2033年
12月20
日 | 连
带 | 否 | 已事
前及
时履
行 | | | 总
计 | - | 200,000,00
0.00 | 200,000,000
.00 | 200,000,
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方 | 担保内
容 | 担保金
额 | 担保余
额 | 实际履
行担保
责任的
金额 | 担保期间 | | 担保类
型 | 责任类
型 | 临时公
告披露
时间 | | | | | | | | 起始日
期 | 终止日
期 | | | | | | 姚秀
珠、郑
庆良 | 为公司
在交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深
圳分行
贷款提
供担保 | 800 万
元 | 800 万
元 | 800 万
元 | 2023年
2月1日 | 2024年
1月 25
日 | 连带 | 保证 | 2023年
1月 10
日 | | | 姚秀
珠、郑
庆良 | 为公司
与海发
宝诚融
资租赁
有限公
司开展
融资租
赁业务
提供担
保 | 2,000
万元 | 2000万
元 | 2,000
万元 | 2023年
4月9日 | 2025年
3月9日 | 连带 | 保证 | 2023年
2月3日 | | | 姚秀
珠、郑
庆良 | 为公司
在华夏
银行股
份有限 | 2亿元 | 2亿元 | 2,000
万元 | 2023年
6月6日 | 2023年
12月 6
日 | 连带 | 保证 | 2023年
5月 18
日 | | | | 公司深
圳分行
贷款提
供担保 | | | | | | | | | | | 姚秀
珠、郑
庆良 | 为公司
在杭州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深
圳分行
贷款提
供担保 | 3,000
万元 | 3,000
万元 | 2,999.
70万元 | 2023年
7月3日 | 2024年
9月 10
日 | 连带 | 保证 | 2023年
6月 12
日 | | | 姚秀
珠、郑
庆良 | 为公司
在上海
浦东发
展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分
行贷款
提供担
保 | 1,600
万元 | 1,600.
0万元 | 1,300
万元 | 2023年
6月 29
日 | 2024年
7月5日 | 连带 | 保证 | 2023年
6月 12
日 | | | | | | | | | | | | | | | 承诺主体 | 承诺开
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
期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索引) | | | | |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股份锁定
及限制转
让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
诺”。 | | | | | | | | 拓陆投
资、冠海
投资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股份锁定
及限制转
让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
诺” | | | | | | |
| 董事(不
含独立董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股份锁定
及限制转
让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网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
诺” | | | 监事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股份锁定
及限制转
让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
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拓陆投
资、冠海
投资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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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 | | | 公司 | 2023年
4月 19
日 | 长期有效 | 稳定公司
股票价格
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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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3、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董事(不
含独立董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23年
4月 19
日 | 长期有效 | 稳定公司
股票价格
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网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3、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 | | | 公司 | 2023年
3月 17
日 | 长期有效 | 欺诈发行
回购股份
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7 月31日在北京证
券 交 易 所网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 | | | | | | 承诺具体内容”之“4、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2023年
3月 17
日 | 长期有效 | 欺诈发行
回购股份
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网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4、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 | | | 公司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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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网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诺”。 | | |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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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诺”。 | | | 公司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利润分配
政策的承
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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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
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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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 | | | | | |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 公司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
易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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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8、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持股 5%以
上的股
东、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
员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
易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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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8、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保持独立
性的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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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9、保持独立性的承诺”。 | | | 公司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未履行承
诺的约束
措施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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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 拓陆投
资、冠海
投资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未履行承
诺的约束
措施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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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董事、监 | 2022年
11月21
日 | 长期有效 | 未履行承
诺的约束
措施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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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 | |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 | |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 公司 | 2023年
3月 17
日 | 长期有效 | 申请文件
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的
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1、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承诺”。 | | | 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2023年
3月 17
日 | 长期有效 | 申请文件
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的
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
承诺具体内容”之“11、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承诺”。 | | | 股东邱小
丽、余敏、
钱桂坚、
张卫、梁
月美、浙
江中科东
海创业投
资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深
圳市铭润
兴业投资
有限公司 | 2023年
6月 30
日 | 2024年 3月
18日 | 限售承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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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3/2023-0
7-31/1690790528_038110.pdf)发布的《深圳市富
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第
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二)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第四节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
容”之“1、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 | | | | | | | | | |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
期 | 承诺结束
日期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索引) | |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15年5月
20日 | 长期有效 | 避免和减少关联
交易承诺函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或具有重要影响的
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股份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在不与法律、触的前提下,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或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及市价进 | | | | | | | 行交易,不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
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其他
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2015年5月
20日 | 长期有效 | 同业竞争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 |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 2015年5月
20日 | 长期有效 | 限售承诺 | 遵守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 | | | | | | | |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
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发生原因 | | 货币资金 | 流动资产 | 质押 | 4,147,567.01 | 0.44% | 银行借款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流动资产 | 冻结 | 3,053,296.00 | 0.32% | 法院冻结 | | 应收账款 | 流动资产 | 质押 | 111,939,308.71 | 11.75% | 为长期借款、短期借
款提供抵押担保 | | 机器设备 | 固定资产 | 抵押 | 9,919,915.50 | 1.04% | 售后回租业务抵押 | | 房屋及建筑物 | 固定资产 | 抵押 | 15,252,389.78 | 1.60% | 为长期借款、短期借
款提供抵押担保 | | 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 | 抵押 | 24,164,524.21 | 2.54% | 为长期借款、短期借
款提供抵押担保 | | 总计 | - | - | 168,477,001.21 | 17.69% | - | | | | | | | |
(未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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