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龙头ETF (159520):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消费龙头ETF :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3年 10月 31日 公告时间:2023年 10月 26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基金概览............................................................................................................ 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7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8 六、基金合同摘要................................................................................................... 15 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15 八、基金投资组合................................................................................................... 16 九、重大事件揭示................................................................................................... 19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9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19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20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 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 2023年 9月 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别: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场内简称:消费龙头 ETF 5、基金代码:159520 6、标的指数简称:中证消费龙头指数 7、标的指数代码:931068 8、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9、基金份额总额: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53,177,649.00份。 10、基金份额净值: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99元。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253,177,649.00份(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 12、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 10月 31日 14、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7、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排序不分先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若有新增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上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上市前募集情况 1、本基金注册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59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3年 9月 11日至 2023年 10月 13日。 5、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诚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等。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认购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53,144,737.00元(含所募集股票市值),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转份额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32,912.00元。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在 2023年 10月 19日已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10、基金备案情况 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备案条件,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 2023年 10月 19日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本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 10月 19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253,177,649.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1000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 10月 31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场内简称:消费龙头 ETF 5、基金交易代码:159520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53,177,649.00份(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 7、基金净值的披露: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将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基金净值传给深交所,深交所于次日进行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2,227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113,685.52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基金份额合计为 253,177,649.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74,612,234.00 份,占比 29.47 %; 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178,565,415.00 份,占比 70.53 %。 (三)基金场内份额前十名持有人情况(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信息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甲 5号 9层甲 5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A座 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成立日期:2005年 6月 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400011263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信息披露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经营概况 本公司下设二十二个部门和三个分公司,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FOF投资部、养老金投资中心、指数及量化投资部、研究部、中央交易室、营销管理部、战略客户部、数字金融部、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稽核审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办公室、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投资者保护与服务部、运作部、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权益投资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权益投资组合日常理工作。 固定收益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固定收益投资组合日常管理工作。 专户投资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旗下除共同基金外其余资产组合的日常投资管理工作。 FOF投资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 FOF类产品日常投资管理工作。 养老金投资中心是公司养老金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投资、销售、产品和服务工作。 指数及量化投资部是公司主动、被动量化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募、专户、ETF、指数化等主被动量化业务的管理。 研究部负责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公司投资服务工作。 中央交易室负责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工作。 营销管理部负责银行、券商、独立销售机构等渠道和客户,各类代销和直销业务一体化业务的开拓、营销和维护工作。 战略客户部负责公司主权类机构业务、非银行机构业务、公司业务、养老金战略客户等销售管理。 数字金融部负责数字化营销的组织和实施,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落地和平台建设。 产品管理部负责产品创新、开发与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分析、股权管理及品牌管理和媒体关系维护。承担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董监事会办公室相关职能。 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投资合规性监控、组合绩效评估和分析等工作。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内控、合规和反洗钱管理等工作。 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稽核审计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培训、薪酬、考核等工作,承担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职能。 纪委办公室承担纪委日常工作职责。 金融科技创新中心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网络安全和维护。 投资者保护与服务部负责投资者教育工作,建设和运营公司投教基地、呼叫中心,开展直销柜台业务,为公司高端要客陪伴服务。 运作部负责公司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清算、核算和会计工作。 北京分公司负责实施区域内渠道代销、机构等业务的营销、拓展、维护和服务等工作。 上海分公司负责实施区域内渠道代销、机构等业务的营销、拓展、维护和服务等工作。 深圳分公司负责实施区域内渠道代销、机构等业务的营销、拓展、维护和服务等工作。 目前,公司共有员工 721人,平均年龄 35岁,81%的员工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公司投研团队由资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组成,投研人员 216人,投资人员平均拥有约 13年的从业经验。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旗下管理 246只开放式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QDII、FOF 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史宝珖先生,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 Amazon Inc.数据分析工程师,华夏基金高级经理。2019年 8月 20日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指数及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2021年 12月 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3月 2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 12月 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1月 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1月 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2月 1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3月 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7月 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9月 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9月 2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 10月 1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博成路1388号浦银中心A栋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1)托管人公司介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六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2)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潘卫东,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国光,男,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天津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资金总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任,总行清算作业部总经理,沈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部门负责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23年9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12685.59亿元,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四百十九只。 2、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4008058058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魏佳亮、朱寅婷 联系电话:(021)23238212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六、基金合同摘要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请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列支。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基金成立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基金成立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本基金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截至2023年10月24日,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截至2023年10月24日,本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截至 2023年 10月 24日,本基金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023年 10月 24日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2023年10月24日未持有积极投资境内股票。 (三)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1、截止 2023年 10月 24日,本基金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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