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天奇股份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6:01:46 中财网

原标题:天奇股份:天奇股份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天奇股份 股票代码:00200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 Ltd.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号)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27,124,773股
发行价格:11.06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89.38元
募集资金净额:292,105,585.6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27,124,773股,将于 2023年 10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限售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四、发行后股权分布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1 四、发行后股权分布情况................................................................................................. 1 目 录 ....................................................................................................................................... 2 释 义 ....................................................................................................................................... 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概况................................................................................................................. 6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和主营业务.....................................................................................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类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7 三、发行方式................................................................................................................... 10 四、发行数量................................................................................................................... 10 五、发行价格................................................................................................................... 1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1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1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2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2 .................................................................................................................................... 15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7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影响....................................................................................... 2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3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3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7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27
二、发行人律师............................................................................................................... 27
三、审计机构................................................................................................................... 27
四、验资机构................................................................................................................... 28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9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1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 市公司/天奇股份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3月
天奇投资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信智赢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招信智赢 19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底价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本次发行的最低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方案《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与承销方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章程《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 Ltd.
成立时间1997年 11月 18日
上市时间2004年 6月 29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奇股份
股票代码002009
法定代表人黄斌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号
发行前注册资本380,641,934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40507994H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董事会秘书张宇星
邮政编码214187
联系电话0510-82720289
传真号码0510-82720289
经营范围智能自动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管理,光机电一体化及环保工 程的设计、施工;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的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控制软件、工业控制软件及电子计算机配 套设备开发、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及 售后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和主营业务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之“通用设备制造业”(34)。公司围绕汽车全生命周期,已形成两大业务板块和四大产业方向:
序号业务板块产业方向主营业务
1锂电池循环业务锂电池循环产业锂电池回收及循环利用业务
2.1装备业务智能装备产业汽车智能装备及散料输送装备业务
2.2   
  循环装备产业再生资源加工装备及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业 务
2.3   
  重工机械产业风电铸件业务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2023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 6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同时审议并确认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23年 8月 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3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 送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 予以受理,并于 2023年 8月 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号),同意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自 2023年 8月 7日(T-3日)至 2023年 8月 10日(T日)上午 9:00前共向 34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发行人前 20名股东(不含发行人以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5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3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225家其他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 8月 10日 9:00-12:00,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7名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 2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 效报价
1丁志刚12.8810,000.00
2董卫国11.811,600.00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481,500.00
  11.064,250.00  
  10.655,000.0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634,830.00-
  11.287,480.00  
  11.0113,520.00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242,000.00
  11.044,000.00  
  10.736,000.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132,770.00-
7王远淞12.023,000.00
  11.065,000.00  
  10.635,010.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06元/股,发行数量为 27,124,77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9.38元。

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名。本次发行的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丁志刚自然人9,041,59199,999,996.466
2董卫国自然人1,446,65415,999,993.246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356,23814,999,992.28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763,11074,799,996.606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808,31819,999,997.08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504,52027,699,991.206
7王远淞自然人4,204,34246,500,022.526
合计27,124,773299,999,989.38-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深交所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7,124,773股,全部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 114,192,580股),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8,275,212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8月 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0.61元/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06元/股,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3.45%,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4.24%。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9.38元,扣除发行费用 7,894,403.7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2,105,585.6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300,000,000.00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丁志刚、董卫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王远淞共 7名。主承销商于 2023年 9月 21日向上述 7名发行对象发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3年 9月 27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信证券发行专用账户,中信证券共计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投资者缴纳的认购金额 299,999,989.38元。2023年 10月 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6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3年 9月 28日,中信证券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10月 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7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 9月 28日止,天奇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99,999,98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94,403.7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92,105,585.61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7,124,773.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人民币 264,980,812.61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 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3年 10月 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 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06元/股,发行数量为 27,124,773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89.38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丁志刚自然人9,041,59199,999,996.466
2董卫国自然人1,446,65415,999,993.246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356,23814,999,992.28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6,763,11074,799,996.606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808,31819,999,997.08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2,504,52027,699,991.206
7王远淞自然人4,204,34246,500,022.526
合计27,124,773299,999,989.38-  
1、丁志刚

发行对象姓名丁志刚
身份证号320211************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认购获配数量9,041,59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2、董卫国

发行对象姓名董卫国
身份证号320113************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认购获配数量1,446,65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注册资本890,461.08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青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获配数量1,356,23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主要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获配数量6,763,110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注册资本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获配数量1,808,31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获配数量2,504,520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7、王远淞

发行对象姓名王远淞
身份证号320203************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认购获配数量4,204,34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 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并已经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3)丁志刚、董卫国、王远淞为自然人投资者,其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关于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为 R3,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适当性分类是否匹配要求
1丁志刚普通投资者
2董卫国普通投资者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7王远淞普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 7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3、关于发行对象的出资来源情况的核查
主承销商查阅了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发行对象在《申购报价单》中的承诺,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 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对发行对象作出任何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用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并保证遵守 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 认购义务的能力,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 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号)和发行 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对发行对象作出任何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 10月 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证券代码:00200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年 10月 31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限售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限售股 (股)
黄伟兴境内自然人16.3962,389,317-
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1.1642,465,17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境内一般法人3.6113,758,089-
白开军境内自然人1.325,013,252-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244,710,000-
龚文锋境内自然人1.074,061,284-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云南信托-招信 智赢 19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基金、理财产品 等0.993,753,547-
王爱军境内自然人0.963,641,442-
姚天来境内自然人0.642,420,900-
程永峰境内自然人0.582,198,855-
合计-37.94144,411,858-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8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限售股 (股)
黄伟兴境内自然人15.30%62,389,317-
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0.41%42,465,17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2.93%11,952,489-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限售股 (股)
丁志刚境内自然人2.22%9,041,5919,041,591
王远淞境内自然人2.20%8,975,3424,204,342
白开军境内自然人1.23%5,013,252-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1.17%4,773,9604,773,96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一般法人1.16%4,71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 信托-招信智赢19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0.92%3,753,547-
王爱军境内自然人0.89%3,641,442-
合计-38.43%156,716,11218,019,89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 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 本增加而摊薄。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7,124,77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 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8,501,1812.23%35,625,9548.74%
无限售条件股份372,140,75397.77%372,140,75391.26%
股份总数380,641,934100.00%407,766,707100.00%
注:本次发行后最终股本结构以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发行前,黄伟兴直接持有公司 62,389,3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9%。

天奇投资持有公司 42,465,1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6%,招信智赢持有公司 3,753,5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黄伟兴与天奇投资、招信智赢系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60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3%,黄伟兴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黄伟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26.63%,黄伟兴仍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 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带 来的收入仍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收入,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 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 天健审【2021】3-180号、天健审【2022】3-209号和天健审【2023】第 3-152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 1-6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6月 30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合计406,308.05484,397.91433,202.28413,274.98
非流动资产合计243,189.77241,689.18189,146.18178,914.31
资产总计649,497.81726,087.09622,348.46592,189.29
流动负债合计379,761.45438,778.54377,562.48363,057.34
非流动负债合计73,512.5257,114.9024,937.4920,770.98
负债合计453,273.98495,893.44402,499.97383,828.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4,367.07219,211.90207,636.35193,206.13
所有者权益合计196,223.84230,193.64219,848.50208,360.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49,497.81726,087.09622,348.46592,189.2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半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74,326.06435,121.64377,854.59359,224.79
营业利润-34,462.5622,040.7518,213.5710,258.37
利润总额-35,580.5921,911.0116,961.7410,629.40
净利润-34,736.1119,380.6813,972.138,656.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625.0519,848.3515,064.716,104.8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半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03.76-39,637.449,124.6815,425.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17.16-27,544.7798.07-32,046.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94.3658,938.88-934.964,669.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98.89-8,505.397,632.25-12,649.58

项目2023年 1-6 月/2023年 6 月末2022年度 /2022年末2021年度 /2021年末2020年度 /2020年末
资产负债率(合并,%)69.7968.3064.6764.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3.5456.9853.5853.76
流动比率(倍)1.071.101.151.14
速动比率(倍)0.810.790.860.9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41-1.040.240.4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3-0.220.20-0.34
综合毛利率(%)5.2317.4919.7217.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4.845.765.475.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18.532.394.390.21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周转率 (次)2.032.542.352.33
存货周转率(次)2.822.943.093.01
1、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92,189.29万元、622,348.46万元、726,087.09万元和 649,497.81万元。发行人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占比均在 60%以上。发行人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合同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呈现先升后降趋势,主要原因为:(1)随着 2020年至 2022年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持续扩张,相关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有所增加,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累计投入持续增加;(2)2023年上半年资产规模下降,主要原因包括智能装备业务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以及锂电池循环业务板块受相关产品价格下滑影响,相关存货于 2023年一季度计提大额跌价准备,二季度开始公司锂电池循环板块严格执行最优库存策略、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存货规模较 2022年末维持较低水平。

2、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总负债分别为 383,828.32万元、402,499.97万元、495,893.44万元及 453,273.98万元。结构上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报告期内先上升后下降,流动负债金额在 2022年末达到报告期内相对较高点,主要原因为:(1)随着 2020年至 2022年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持续扩张,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有所增加;(2)2023年上半年锂电池循环业务规模因行业周期性波动而下降,二季度以来,锂电池循环业务执行最优库存策略,采购规模有所下降,应付账款金额减少。

3、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4、1.15、1.10和 1.07,速动比率分别为 0.90、0.86、0.79和 0.8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82%、64.67%、68.30%和 69.7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稳中有升,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新增锂电池循环业务板块,产能持续扩张、在建工程投入增多,建设项目贷款和并购贷款金额上升所致。

4、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收入分别为 359,224.79万元、377,854.59万元、435,121.64万元和 174,326.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8,656.23万元、13,972.13万元、19,380.68万元和-34,736.11万元。2020年度至 2022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锂电池循环事业部规模迅速扩张,锂电新能源下游需求旺盛,产品售价上涨,营收规模实现大幅增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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