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分红 (519087):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新华分红 :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核准文件名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5号文 核准日期:2005年 7月 4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9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 言 ........................................................... 4 二 释 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10 四 基金托管人 ..................................................... 20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 基金的募集 ..................................................... 52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3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4 九 基金的投资 ..................................................... 62 十 基金的业绩 ..................................................... 72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74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5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2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4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8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9 十七 风险揭示 ..................................................... 94 十八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7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9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9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6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7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9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20?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及《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在《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号力帆中心 2号办公楼第 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9层、11层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号力帆中心 2号办公楼第 19层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成立日期:2004年 12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联系人:齐岩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春玲女士: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曾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局长、天津分行行长,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交易商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债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光大银行董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代任董事长。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金融 40人论坛常务理事。 杨金亮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干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华融中关村不良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兼任合规总监。 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李磊先生:董事,硕士。曾任江苏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江苏中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江苏华源防爆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总监。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综合小组负责人。 匡双礼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银行业协会外部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现任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坤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内蒙古临河金川保健啤酒总厂党委办公室主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部总监、秘书长助理、协会资深高级专家(一级)。 徐经长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庐江县财政局科员,中国煤炭经济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卢东亮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首钢安装公司技术员,金融街控股股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支部副书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等。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总监。 王建岭先生:职工监事,学士。历任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绩效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孙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历任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工程管理部高级工程师,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决委成员,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市场服务部总监助理等。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杨金亮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崔凤廷先生: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硕士。历任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部副总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基金投资负责人兼投资经理,恒泰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人员情况 (1)历任基金经理: 蒋畅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2005年 9月 16日—2006年 7月 12日。 向朝勇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2007年 6月 19日—2009年 9月 23日。 崔建波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2015年 6月 9日—2017年 5月 26日。 路文韬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2015年 9月 24日—2017年 5月 23日。 (2)现任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国金基金高级研究员、英大基金基金经理、中欧基金投资经理,2016年 11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杨金亮先生;成员: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赵强先生、联席权益投资总监兼研究部总监栾超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郑毅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运用并管理基金资产; (3)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及其他约定和法定的收入; (4)监督本基金的托管行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5)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基金行使因基金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业务进行必要的监督,或更换注册登记人; (10)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基金合同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存续期内,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暂停受理申购和暂停受理赎回申请;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3)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遵守基金合同; (4)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5)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6)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与赎回及其他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7)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8)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9)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10)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信息;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7)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8)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2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21)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22)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3)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6)因基金估值错误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7)基金托管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8)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活动; (29)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账户分别设帐、进行基金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30)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3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以任何形式的交易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真实久期,变相持有长期券种;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7) 除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业务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和业务环节。 ③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 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的组织主要是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着力于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度对公司自有资产经营、基金资产经营及合规性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 督察长负责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金融工程部。 拟定公司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整体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负责公司的危机处理工作等。 ②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内部监察部门,独立执行内部的监督稽核工作。风险管理人员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随时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独立监控,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监控。 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 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21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首次设立的“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托管行”奖;2022 年在权威杂志《财资》年度评选中首次荣获“中国最佳保险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风险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系统与信息管理部、营运管理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83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82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9层、11层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联系人:郑维丹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唐文勇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宋恒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楼 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联系人:廉赵峰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 50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杨文川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号 17楼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林小芸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李雪萍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周黎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徐昊光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邮编:518001)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唐琛 网址:http://www.nb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1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 1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毛真海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客服电话:956023 网址:www.cqcbank.com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16)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法人:齐凌峰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https://www.tl50.com、https://www.9ifund.com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 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国际企业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1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010-85650688 联系人:刘洋 公司网站:http://funds.hexun.com/ 1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客服电话:025-66046166转 849 网址:www.huilinbd.com 2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11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2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客服电话:(021)5020 6003 网址:www.msftec.com 2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王笑宇 电话:95055 公司网址:https://www.duxiaomanfund.com/ 23)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站:www.boserawealth.com 2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屠彦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号华润时代广场 10、11、12、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胡凯隽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2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栋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3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fund.10jqka.com.cn 3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号西楼 6层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3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弄 1号 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景琪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4)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 13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 13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马林 客服电话:400-003-0358 网址:www.qiandaojr.com 3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3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 号 1 栋 1 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隋亚芳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www.pywm.com.cn/ 3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刘梦轩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3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39)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法定代表人:张昱 客服电话:400-012-5899 联系人:李艳 公司网站:www.prolinkfund.com 4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号 4层 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张蕾 客服电话:010-67000988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4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站:https://www.zzfund.com/ 4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funds.com/ 4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 26号院 2号楼 17层 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号 1号楼 11层 B-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服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盛海娟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4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邢成林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https://www.wg.com.c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冠捷大厦 3层 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4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 法定代表人:宋晓言 联系人:马烨滢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4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弄 15号 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49)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号 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 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汇付网站:www.hotjijin.com 汇付客服热线:021-34013999 50)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 10层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孔安琪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5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 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5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gewealth.com 5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陆欣 网址:https://www.zzwealth.cn/ 5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层 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层 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公司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55)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吴卫东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 http://www.pytz.cn/ 5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何雪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5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0371-85518396 公司网址:https://www.360fund.net/ 5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0)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座 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联系人:焦金岩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6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号(写字楼)1号楼 4层 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商务联系人:李丹 客服热线:400 098 8511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6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楼 联系人:辛志辉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6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王悦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64)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 2008号新洲同创汇 3层 D303号 法定代表人:杨柳 联系人:林丽 客服电话:400-666-7388 网址:www.ppwfund.com 6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6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6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黄博铭 网址:www.gtja.com 服务热线:95521 / 4008888666 6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95587 网站:www.csc108.com 6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网站: www.cmschina.com 7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陈姗姗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7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7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邮编:100073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7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联系人:余洁 7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黄英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 7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7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8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号 B座 2101、2104A室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95376 公司网站:www.mszq.com 8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8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29层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联系人:郭熠 网址:www.sxzq.com 8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8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鹿馨方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8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3-6层,12-14层,22层,25-27层,29层,32层,36层、38层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8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服电话:95514,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号)1001室(部位:自编 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合利天德广场 T1楼 10层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8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9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8楼、16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4008-918-918 91)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7号楼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张威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石静武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9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29楼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9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588876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www.longone.com.cn 9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号中国人寿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9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9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9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9)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号外滩金融中心 N1幢 9层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王芙佳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10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联系人:张吉安 10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号 1楼 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80号宝地广场 18-19层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人:张宗锐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10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纪静 网址:www.cicc.com.cn 10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 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10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46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05)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10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07)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号院 2号楼 1至 16层 01内六层 1-2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号兆泰国际中心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袁玉平 联系人:李微 客服电话:400-889-5618、95571 网址:http://www.fzfinancing.com 10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号 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号 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联系电话:188178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https://www.cnhbstock.com 10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号天风证券大厦 20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号天风大厦 2号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13971585665 客服电话:95391 公司网址:www.tfzq.com 11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11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号 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1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成为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法定代表人:李惠琦 电话:010-8566 5588 传真:010-8566 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范晓红、刘蕾 联系人:刘蕾 六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5号文核准,募集期为 2005年 7 月 28 日—2005年 9月 9 日。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设立募集期共募集 618,818,129.03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25262户。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 2005年 9月 16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的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1.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 2. 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和赎回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放日:指本基金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申购、赎回的开放时间: 代理销售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直销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 9:30-下午 3: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上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申购开始日:2005年 10月 10日 4.赎回开始日:2005年 12月 15日 (三)申购限制 本基金不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设置限制。 (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以书面形式或销售机构公布的其他方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同一基金投资者在同一开放日可以多次申购和赎回。基金投资者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当日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2、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与通知 当日(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自收到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正常情况下基金投资者可从 T+2工作日起直接到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并打印确认单,也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电话中心以及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定期邮寄对帐单。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的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本基金采取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数额和赎回份额的约定: (1)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场外交易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场内交易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 500元且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元。 (2)本基金采取份额赎回。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一个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其在某一个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如因巨额赎回、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原因导致基金份额余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500 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份额数量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 2个工作日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2、申购余额的处理方式:场内交易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折回金额返回投资人;场外交易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扣除相关费用,赎回金额计量以人民币元为单位,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4、申购份额的计算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此算法自2007年4月23日起开始实施。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费率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有关内容。 5、赎回金额的计算 (1)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分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3)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具体费率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有关内容。 6、T日(申购和赎回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T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发行在外基金份额总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以人民币元为单位,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基金份额净值于 T+1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和公告。 (六)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机会,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暂停申购情形; (5)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会影响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6)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上述(1)到(4)、(7)项为暂停申购情形,上述(5)、(6)项为拒绝申购情形,发生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基金投资者。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重新开放,基金管理人应予公告,并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基金管理人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申购的处理方式: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本基金合同及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规则,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七)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如果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两个交易日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按时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份额。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以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发生本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认定;经认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公告。在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按时支付赎回款项。 2、暂停赎回或延迟支付的条件赎回款项的处理方式 第(1)项规定的情形消失后,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支付赎回款项。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已接受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应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可兑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兑付部分由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净赎回(赎回申请份额总数与基金转换申请转出份额总数之和扣除申购申请总数与基金转换申请转入份额总数之和)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或部分延迟赎回。 (1)接受全部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2)部分延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全部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时,或认为兑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撤销的,基金管理人对未办理的赎回份额,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延迟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赎回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在出现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之后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根据前段“(1)接受全部赎回”或“(2)部分延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不享有优先赎回权,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撤销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