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300444):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9:32:01 中财网
原标题:双杰电气: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6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志兴先生、赵志浩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办理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质 押数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为 补充质 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 人质押 用途
赵志宏2450.2315.483.072023/10/232024/04/23东北 证券融资
赵志兴1684.5458.242.112023/10/252024/04/23东北 证券融资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质押起始 日期质押解除 日期质权 人
赵志宏639.604.040.802020/11/192023/10/24东北 证券
赵志宏213.201.350.272020/11/202023/10/24东北 证券
赵志宏1175.007.421.472022/09/212023/10/25中关 村担 保
赵志兴1,010.2534.931.272020/11/182023/10/24东北 证券
赵志兴336.7511.640.422020/11/192023/10/24东北 证券
赵志兴100.003.460.132022/04/272023/10/24东北 证券
赵志浩539.2518.640.682020/11/122023/10/26东北 证券
赵志浩179.756.210.232020/11/132023/10/26东北 证券
赵志浩646.5022.350.812020/11/172023/10/26东北 证券
赵志浩215.507.450.272020/11/182023/10/26东北 证券
赵志浩54.501.880.072022/04/272023/10/26东北 证券
赵志浩45.501.570.062022/04/272023/10/26东北 证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占其 所持占公司 总股本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 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赵志宏15,827.7919.828,210.6451.8710.288,210.64100.005494.4472.13
赵志兴2,892.233.621,684.5458.242.111,684.54100.00484.6340.13
赵志浩2,892.233.620.000.000.000.000.002169.1775.00
合计21,612.2527.069,895.1845.7912.399,895.18100.008,148.2569.54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134.77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13%,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对应融资余额为5,24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134.77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13%,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对应融资余额为5,240.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二)东北证券出具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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