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002302):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9:52:09 中财网

原标题:西部建设: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证券代码:00230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1)与本次战略投资相关的风险
①引入战略投资者失败的风险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海螺水泥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海螺水泥持有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8%,成为公司战略投资者。

公司已与海螺水泥签订了《股票认购协议》,海螺水泥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但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此之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发行。不排除因无法获得监管机构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而导致上述协议无法顺利履约,本次发行方案将终止,因此发行人存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失败的风险。

②《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2021年 12月,公司与海螺水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 11月,公司与海螺水泥签署了《补充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对本次战略合作的具体合作目标、合作细节、海螺水泥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双方的合作方式、合作领域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战略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的最终效果视双方在供销、市场、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开展情况而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未来海螺水泥未能有效执行《战略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的相关内容,或者相关协议中内容的执行效果未能达到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关联销售占比较高风险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报告期各期
,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295,369.20万元、1,403,637.92万
元、1,248,063.06万元和477,595.7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30%、52.13%、50.21%和 44.21%,占比较高。发行人关联销售的对象主要为中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各期对其销售金额占关联销售总额的比例均在 99%以上,销售产品主要为商品混凝土。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交易原则、审批流程、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中建集团作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和最主要的关联交易对象,若公司与之发生的相关交易在未来出现重大调整或不利变化,仍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3)应收账款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是预拌混凝土行业特点导致的风险,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大、建设施工周期较长,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下游施工客户的资金趋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05,675.22万元、1,790,583.83万元、2,134,252.65万元和2,544,557.63万元,增速较快。

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为建筑施工企业,其中大部分为央企、地方国企等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较低。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部分客户可能会因国家政策、宏观调控或经营不善而资金紧张,从而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者发生坏账,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建西南院和海螺水泥,中建西南院和海螺水泥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中建西南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建集团所控制的下属企业,是公司的关联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海螺水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海螺水泥持有公司的股份将超过 5%,构成公司关联方,海螺水泥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均回避表决。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7.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6.1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发行前,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前述方法所确定的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前,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022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1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9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19,923,658.88元,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 5月 25日。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6.905元/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34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的每股净资产为7.02元。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905元/股,调整为7.02元/股。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11,326,283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1,562,673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189,763,610股。

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基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6、中建西南院、海螺水泥所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均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具体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发行对象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51.05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8、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条款及现金分红政策做出了明确、细化的规定,并制订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等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1、海螺水泥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适用意见 18号》的要求,相关内容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之“二、(五)发行对象海螺水泥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适用意见18号》相关规定的说明”。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7
释 义 ...........................................................................................................................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要 ............................................................................................... 34
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41 第四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概要 ............................................................... 56
第五节 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概要 ....................................... 66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4 第七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8 第八节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82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上市公司、西部建设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建工、控股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中建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建筑、中建股份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西南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海螺水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认购协议》发行人与中建西南院、海螺水泥分别签署的《中建西部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安 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发行人与海螺水泥签署的《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安 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 协议》发行人与海螺水泥签署的《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安 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 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西部建设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年 12月 22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适用意见 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中出现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形均因四舍五入造成。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ina West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318073269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证券代码:002302
成立日期:2001年 10月 18日
注册资本:1,262,354,304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志旗
董事会秘书:林彬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 268号
办公地址:四川成都天府新区汉州路 989号中建大厦 25-26层
办公地邮政编码:610200
联系电话:028-83332761
联系传真:028-83332761
公司网站:https://cwcg.csce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高性能预拌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及其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新型建材及化工材料的研究、生产应用及销售;水泥制品研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发、生产、销售;预拌砂浆及原材料、成品沥青混凝土及其原材料、公路用新材 料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的砂石等非金属矿产资源投资、 开发及管理咨询及相关非金属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垃 圾综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销售;混凝土产业互联网 项目开发及应用;混凝土产业相关计算机软件及互联网相关技术开发、电子商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混凝土智能制造 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检测服务;从事混凝土相关原材料及技术进出口(不含 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租赁;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服务;贸易服务。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和前十大股东 、股权结构图 1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建集团通过所控制的 9家下属企业 对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 62.49%。具体股权架构如下: 2、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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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股)持有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质押股份 数(股)
中建新疆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1.43%396,731,588-396,731,58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12.29%155,147,482-155,147,482-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 局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29%155,147,482-155,147,482-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 局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08%38,906,072-38,906,072-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 局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9%21,315,302-21,315,302-
新疆电信实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35%17,000,000-17,000,000-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26%15,914,800-15,914,800-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06%13,419,473-13,419,47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0.69%8,671,673-8,671,673-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 局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2%6,590,712-6,590,712-
合计-65.66%828,844,584-828,844,584-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新疆建工持有公司 396,731,5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1.4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新疆建工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12-1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2859700XU
法定代表人徐爱杰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 239号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包括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场场道工程、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铁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 基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地基 基础工程、环保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开展国外 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钢材、化工产品、日用 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的销售;建筑设备制造、租赁;建筑材料 及商品砼、电器箱柜的制造销售;施工升降机;汽车运输及搬运装卸; 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建股份持股 85%,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5%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1、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建集团。中建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3-03-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035K
法定代表人郑学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5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承担国内外土木和建筑工程的勘 察、设计、施工、安装、咨询;房地产经营;装饰工程;雕塑壁画业 务;承担国家对外经济援助项目;承包境内的外资工程,在海外举办 非贸易性企业,利用外方资源、资金和技术在境内开展劳务合作,国 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建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经营;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工程勘 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资委持股 100%
2、本次向特定对象对发行人控制权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262,354,304股,实际控制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建集团通过所控制的各下属企业对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 62.4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中建集团通过所控制的各下属企业对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54.99%,发行对象海螺水泥对公司持股比例为 12.88%,中建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西部建设归属于“制造业”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C30”。

(二)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预拌混凝土属于建筑材料的一种,受到住建部、发改委、商务部等政府部门的监管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住建部负责全国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预拌混凝土行业与相关企业。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22号,后经住建部令第32号、第 45号修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后经建市规[2020]1号修改)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文件规定,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预拌混凝土的许可发放,对企业的净资产规模、人员数量和资质、技术装备的数量和规模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企业颁发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承担预拌混凝土业务的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致力于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在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与效益,促进会员单位的交流与协作,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引领、服务行业向绿色环保、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升级。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机关发文时间与预拌混凝土有关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2019年修正)全国人大常 务委员会2019年 4月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提倡 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 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 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修正)全国人大常 务委员会2018年 10月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 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 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2014年修 订)全国人大常 务委员会2014年 4月第三十六条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 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 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主管部门政策    
4《关于印发工业领域 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 知》(工信部联节 [2022]88号)工信部、发改 委、生态环境 部2022年 7月4.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 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利用评价。 支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规模化 高值化利用,加快全固废胶凝材料、全固废绿 色混凝土等技术研发推广。
5《关于印发 2030年前 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 知》(国发[2021]23号)国务院2021年 10月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 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 玻璃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 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 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 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 然气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 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 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 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 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 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6《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方案》(建标[2020]65 号)住建部等七 部委2020年 7月(六)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 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 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指导各地制定绿 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投资工程 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 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 范工程, 。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2019年 10月第一类 鼓励类 ……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 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海洋工程用混凝 土、轻质高强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混凝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机关发文时间与预拌混凝土有关的主要内容
    土自修复材料的开发和应用。
8《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2018年修正)住建部2018年 12月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 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许可: ……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 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 架专业承包资质。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 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6]34 号)国务院办公 厅2016年 5月三、加快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专用水泥、 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 砂浆、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
10《预拌混凝土绿色生 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试行)》(建标 [2016]15号)住建部、工信 部2016年 1月第一条 为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提高混凝 土生产质量和水平,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 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 用, (以下 简称评价标识)工作,制定本办法。
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 施意见》(2020年修改)住建部2015年 1月(四十四)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 业原则上可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同 类别同等级资质换证,其中: 1.按原标准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园林古建筑、 机电设备安装、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 统、附着升降脚手架、送变电工程等专业承包 资质的企业,可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名称变更后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1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建市[2014]159 号)住建部2014年 11月15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可生 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 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 行动方案的通知》(国 发办[2013]1号)国务院办公 厅2013年 1月(七)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引导高性能 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到 2015年末, 标准抗压强度 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 用量的 10%,屈服强度 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 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 45%。大力发展预拌混 凝土、预拌砂浆。
14《关于限期禁止在城 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 土的通知》((商改发 [2003]341号)商务部等四 部委2003年 10月一、各地区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预搅拌混 凝土和干混砂浆,将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 搅拌混凝土纳入工作日程。
协会政策    
15《建材工业“十四五”发 展实施意见》中国建筑材 料联合会2022年 9月加强低碳技术产品攻关。大力发展低碳零碳负 碳建材新产品。攻关水泥、玻璃等行业绿色低 碳共性、核心工艺与技术装备。加大窑炉氢能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机关发文时间与预拌混凝土有关的主要内容
    煅烧技术、建材窑炉烟气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 术研发,研发新型低碳固碳胶凝材料、低碳混 凝土、吸碳固碳建材产品等。加大气凝胶材料 研发和推广。
16《混凝土与水泥制品 行业“十四五”发展 指南》中国混凝土 与水泥制品 协会2021年 12月在新发展格局中,……庞大基础设施体系建 设、交通体系建设、都市圈、城市群建设等, 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带来了新的巨大的 市场需求 对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的绿 ,同时也 色、低碳、质量、性能、功能、保障能力等提 出了更高要求。
17《混凝土与水泥制品 行业“十三五”发展 规划》中国混凝土 与水泥制品 协会2016年 8月(四)发展重点 ……预拌混凝土——推广应 用高性能混凝土,包括推广应用高强高性能混 凝土和普通强度混凝土的高性能化;通过技术 手段,积极推进消纳固废,减少自然资源的开 发和利用,保护环境,使混凝土产业成为“资 源的再生器”。
(三)行业发展情况
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预拌混凝土行业起步较晚,在改革开放后的70年代末期,商业化的预拌混凝土逐步出现在上海、常州等地,但由于缺乏规模效应、成本价格高于现场搅拌混凝土,商业化预拌混凝土在期初发展较为缓慢。

自 20世纪 9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混凝土行业下游的需求日渐旺盛,预拌混凝土行业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展较快地区逐步发展起来。

2003年,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规定最迟至 2005年 12月 31日起,全面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上述规定奠定了预拌混凝土在混凝土产品中的核心地位,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推广、支持使用预拌混凝土产品,预拌混凝土作为混凝土行业绿色健康发展转型的产品,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呼声见长的大背景下得到了快速发展。

2015年至 2022 年,我国的预拌混凝土产量如下图所示。其中,2015年至2017年整体产量增速较慢,主要系环保督察力度加大、行业竞争加剧导致;2017年至 2019年,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增长速度逐渐降低主要系行业逐渐步入稳定期,落后产能逐步淘汰所致;2020年至 2021年受外部环境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2 影响,经济增长受到冲击,导致预拌混凝土的需求有所下滑,增幅继续放缓; 年,受到房地产投资下降等外部环境的影响,我国预拌混凝土总产量较上一年 度有所下降。 注:数据来自中国混凝土网
2020年 7月,《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发布,该方案明确了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混凝土作为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绿色混凝土产品也提上了日程,绿色及可持续性发展是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混凝土及水泥制品行业将形成制造执行管理、智能物流配送、在线质量监测的混凝土全产业链集成系统解决方案,以及集中搅拌分送、自动成型控制、骨架焊接运送、制品智能养护的水泥制品集成系统解决方案。未来,预拌混凝土产品将由质量、成本二维竞争逐渐演变为质量、成本、环保、智能制造的全方位发展模式。

2021年 12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发布了《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将混凝土基础科研、混凝土工艺技术装备研究、绿色低碳混凝土开发和产业信息化等确定为“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利用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为实现绿色低碳的可循环经济储备技术,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与基础设施投资和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此外,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性区域规划,将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未来,预拌混凝土作为基础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材料,将迎来一系列良好的发展机遇,行业规模有望继续稳步提升。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及不利因素
、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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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政策
近年来,预拌混凝土特别是高强度、高性能、特种用途的预拌混凝土受到国家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修订多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鼓励、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同时,为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避免无序竞争,引导企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

未来,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和节能减排压力增大,预拌混凝土特别是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预拌混凝土将更受青睐,各级政府也将出台更多支持性政策,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2)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需求旺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趋势显著地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需求。但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城镇化水平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上存在一定差距,叠加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双城经济圈等战略区域建设的需求,未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需求将持续增长,预拌混凝土作为建设基础材料将迎来持续性的发展需求。

(3)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随着环保形势趋严、行业竞争加大、产品科技含量提升,未来我国大量的小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规模、低技术预拌混凝土企业将面临环保技改成本高昂和产品竞争力减弱的情况,生存环境将逐渐恶劣。预拌混凝土行业将持续发生优胜劣汰的过程,企业的重组兼并将成为常态,管理过硬、环保达标、技术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将不断整合小微企业,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优质资源将逐步向龙头企业集中。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
预拌混凝土的成本构成中,原材料特别是水泥、砂石骨料的占比较大,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至关重要。而上述材料多源自矿产资源,对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十分敏感。随着国家对资源及环境的管理日益加强,如出现上述原材料供不应求,或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形,可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呈正相关关系。目前全球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基础仍需巩固,投资增长后劲有待夯实,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受经济形势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市场运行起伏的影响,下游市场未来可能存在一定波动,可能给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五)行业特点与壁垒
1、行业特点
(1)区域性
由于预拌混凝土具有易凝结的产品特性,一般需在 2小时内运送至施工现场,其运输半径一般在 25公里至 50公里,导致预拌混凝土市场呈现出极强的地域性,各区域内企业数量、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竞争程度也有较大差异,部分地区存在预拌混凝土生产粗放、效率低下及质量不稳定等问题。

(2)季节性
预拌混凝土需随产随用的特性导致其生产需与建筑施工保持同步,而建筑施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工企业受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开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该等现象在北方地区尤为明显。一般而言,预拌混凝土行业在二、三季度为相对的高峰期,一、四季度为相对的低谷期。

()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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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的需求主要源自固定资产投资,因此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周期性决定了行业的景气程度。长期来看,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预拌混凝土行业也具有周期性特征。

2、行业壁垒
(1)品牌壁垒
建筑施工企业关注预拌混凝土供应商的保供能力和产品质量,以便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建成后的建筑质量。虽然对方在建筑施工现场会进行采样等多种质检措施,但最终的质量验证需等待混凝土凝固之后,一般在约 28天后的强度鉴定报告中才能确定,事后检验的试错成本较高。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会倾向于选择品牌较大、市场声誉良好的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品牌对于争取客户有重要意义,新进入者面临明显的品牌壁垒。

(2)技术壁垒
鉴于混凝土的强度验证需等待较长时间,且某些特殊的技术指标如后期强度、收缩、徐变及其他耐久性指标则需要通过更长时间才能确认。为保障预拌混凝土的品质稳定,必须将产品的质量控制进行前置,且要求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这对于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主要核心技术就是生产各种类型和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科学的配合比必须以长期大量实验和施工所积累的经验为基础,运用长期生产形成的配合比技术储备和数据积累进行试配验证,并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调整各参数比例,最终确定最佳的配合比。

此外,在高强混凝土、装饰混凝土、透水混凝土、透光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除满足强度、刚度、整体性和耐久性外,还需通过控制外加剂品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种和掺量、用水量、砂石品类和砂率、含气量、凝结时间等相关参数,以实现特定用途。因此,随着目前建筑质量要求的提高,高层建筑的增多,对预拌混凝土在生产配方、工艺流程、产品性能、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技术要求,行业技术壁垒愈发明显。

(3)资质壁垒
我国对进行预拌混凝土生产实行资质管理。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企业需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经营预拌混凝土,相关资质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构成了行业的资质壁垒。

(六)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竞争优势
1、主要竞争格局
由于国内预拌混凝土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规范程度不高,加之预拌混凝土具有运输半径的天然限制,因此行业呈现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且各个小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普遍不高,质量参差不齐。根据“中国混凝土网”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商品混凝土十强企业”榜单,2022年度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 CR5仅为7.70%,CR10仅为9.39%,行业呈现出较为分散的状态。

近年来,随着国内房建与基建业务大力发展,市场需求量增加,行业总体呈现良性竞争的情况。行业内已经有成熟的从业资格审查、行业规范及招投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公司与竞争对手主要的竞争要素在于综合服务能力、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付款条件等方面。

公司是国内预拌混凝土行业领先企业,根据“中国混凝土网”数据,公司近年来稳居中国预拌混凝土行业第二位。公司主营业务覆盖了西北、西南、东北、26个
华北、华中、东南、华南等主要区域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成功进军海外市场,在新疆、湖北、四川、贵州等区域均处于预拌混凝土行业领先地位。

随着行业监管要求的逐步升级和行业竞争加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技术水平、保供能力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将明显提升,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实力薄弱和环保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将愈发难以生存,行业并购整合需求将不断扩大,公司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并购整合战略步伐,进而扩大产能、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拓展区域布局。(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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