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0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公告 股东御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凯新材”)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御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心投资”)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03,724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若减持期间,万凯新材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近日公司收到御心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御心投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御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转增所得股份。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表中“减持比例”项目的计算,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以343,395,400股为计算基数,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以515,093,100股为计算基数。 2、御心投资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6.56元/股。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御心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27,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0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御心投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御心投资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一致,亦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御心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御心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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