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更正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4:34:46 中财网
原标题:惠柏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更正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的更正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26日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经事后审查发现,《招股说明书》中“第二节 概览”之“三、本次发行概况”之“(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的募集资金净额填报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原内容为: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2,30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30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9,226.67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2.88元  
发行市盈率33.6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46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0.91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36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0.68元/股
发行市净率2.01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  
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设 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 或证监会、深交所批准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则和 政策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52,776.61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6,292.3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帝福 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承销费用(1)保荐费 471.70万元(不含 增值税);(2)承销费 3,511.4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1,255.77万元(不含增值税)
 律师费用683.96万元(不含增值税)
 发行上市手续费63.52万元(不含增值税)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9.43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1)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发行上市手续费用较招股意向书的披露金额有所调整,系根据 发行情况将印花税计入所致。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 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 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2023年 10月 12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3年 10月 17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3年 10月 19日 
申购日期2023年 10月 20日 
缴款日期2023年 10月 24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二、更正后的内容为: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2,30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30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9,226.67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2.88元  
发行市盈率33.6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46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0.91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36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0.68元/股
发行市净率2.01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  
发行方式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设 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 或证监会、深交所批准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则和 政策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52,776.61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6,280.7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帝福 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承销费用(1)保荐费 471.70万元(不含 增值税);(2)承销费 3,511.4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1,255.77万元(不含增值税) 
 律师费用683.96万元(不含增值税) 
 发行上市手续费63.52万元(不含增值税)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9.43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1)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发行上市手续费用较招股意向书的披露金额有所调整,系根据 发行情况将印花税计入所致。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 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 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2023年 10月 12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3年 10月 17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3年 10月 19日
申购日期2023年 10月 20日
缴款日期2023年 10月 24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招股说明书》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及保荐人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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