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五洲新春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时间:2023年10月28日 07:41:10 中财网
原标题:五洲新春:五洲新春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8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 10月 27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营运效率,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恒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动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恒进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森春机械依法继承。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7303025105
注册资本:11,285万元,实缴资本:11,28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独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 38-2号 8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1-9月2022年12月31 日/1-12月
资产总额48,608.4950,074.50
负债总额35,484.2337,175.32
净资产13,124.2612,899.18
营业收入86,545.42101,333.43
营业利润363.23-716.30
净利润50.49-617.13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浙江恒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JQLPD2A
注册资本:15,000万元,实缴资本:8,6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继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 38-2号 8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轮机及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9月30日/1-9月2022年12月31 日/1-12月
资产总额8,225.498,366.96
负债总额-17.02135.86
净资产8,242.518,231.10
营业收入239.71306.14
营业利润11.41-153.52
净利润11.41-153.52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
森春机械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恒进动力。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恒进动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合并后,森春机械注册资本为 19,945 万元。
(二)债权债务处理
森春机械、恒进动力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 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森春机械无条件承受,原恒进动力所有的债务由森春机械承担,债权由森春机械享有。
(三)员工安置
恒进动力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森春机械管理人员及职工, 其工作年限、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不变。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限。
(四)其他安排
为便于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 权代表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 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森春机械吸收合并恒进动力,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的方向。
2、本次涉及吸收合并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吸收合并后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0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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