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000560):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22:44:35 中财网
原标题:我爱我家: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7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五八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 4月 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3-020号),原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五八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540,723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2023年7月27日,五八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本公司于2023年7月 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58号)。

由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于2023年10月27日届满,五八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五八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4,225,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五八有限 公司大宗交易2023年4月7日3.531,177.75040.50
  2023年4月13日3.611,177.75040.50
  2023年9月5日3.171,711.50570.73
 集中竞价 交易2023年7月31日3.211,055.42000.45
  2023年8月1日-8月4日3.221,300.07920.55
 合 计3.336,422.50572.73 
五八有限公司的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其2018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本公司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孳息的股份。五八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3.21元/股—3.22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3.17元/股—3.61元/股。

自2018年6月23日首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五八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00万股,占总股本的0.5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五八有限公司自首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增至3.28%。

截至2023年9月5日,五八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96%,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70号),并受五八有限公司委托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五八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82,000,0007.73117,774,9434.999996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82,000,0007.73117,774,9434.9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五八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披露及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五八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进展情况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五八有限公司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五八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五八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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