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新能(688275):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9:44:16 中财网
原标题:万润新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1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2023年 10月 31日,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6,118,463股的比例为 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1.04元/股,最低价为 59.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1,275.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0月 9日、2023年 10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6,118,463股的比例为 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1.04元/股,最低价为 59.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1,275.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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